根据中国法律,公民可以提出“异议”的民事诉讼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00:14 414 人看过

1、管辖权异议<1)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当事人认为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建议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或有独立主张的第三方提出。第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即自收到回复通知之日起15天内提交回复。第三,只能在一审法院提出,在二审、再审和再审程序中不得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第四,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简易程序可以口头提出。

3)经审查,法院认为管辖权异议成立,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或者认为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成立的裁定,可以提出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裁定。但是,二审判决后,对判决的上诉不影响法院的继续审理。对支付令的异议是指债务人对人民法院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的不同意见。2)异议应当采取书面支付令的形式。口头无异议效力。第二,异议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也就是说,在收到付款单之日起15天内,债务人认为付款单不适当。如果存在共同债务和高息,只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应终止。无论反对理由是否充分,都不影响异议的成立。债务人提出异议时,可以不附任何理由,也不必说明支付令违法或者不当,人民法院也不需要审查异议是否合理。异议一经提出,裁定终止。支付令终止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审理。但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支付令与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使用支付令解决经济纠纷方便快捷,被法院广泛使用。

III.执行异议

1)在执行过程中,局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实体权利,提出执行异议的条件:首先,必须由局外人提出。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对执行有意见,不作为执行异议。第二,局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实质性权利。财产属于遗嘱执行人的,或者遗嘱执行人的作为或者不作为涉及遗嘱执行人自身权益的。第三,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前提出。执行完毕,通过新的诉讼解决。

3)经审查,异议执行成立的,报院长批准暂停执行,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判决。认为没有理由的,驳回异议。外人的异议被驳回后,不得无理阻碍执行,否则法院有权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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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4日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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