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产品造成人身伤害,应该承担哪些费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9:25:11 124 人看过

产品不合格造成人身损害应赔偿以下费用:

1、医疗费用;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4、交通费;

5、残疾人生活自助费;

6、残疾人生活津贴;

7、残疾赔偿金

8、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

9、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法律规定,财产损害赔偿包含以下内容:

1、将损害财产恢复原状;

2、赔偿损害财产的折价;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赔偿。

售出的产品不合格如何处理?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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