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实害犯包括哪些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4 10:30:09 348 人看过

一、《刑法》中实害犯包括哪些情况?

实害犯是指以造成法定的实害结果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

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既使结果没有发生,也可能构成犯罪既遂.

如:受贿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诬告陷害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脱逃罪、煽动分裂国家罪、聚众斗殴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结果犯,依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与否作为犯罪既遂与未遂区别标志的犯罪.

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诈骗罪、高利转贷罪、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举动犯,行为人一着手实施实行行为即告犯罪完成和完全符合某一具体犯罪构成要件m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犯罪既遂一旦形成,就不可能再转化为犯罪未遂等其他犯罪停止形态)

如:煽动民族仇恨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煽动群众抗拒国家法律实施罪.

危险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脊髓标志的犯罪,主观上可以直接故意,可以间接故意,对直接故意构成的这类犯罪来说,其既遂i也不是造成物质性的有形的犯罪结果,而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

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

二、实害犯与结果犯有什么区别

实害犯是以造成法定的实害结果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而结果犯,“行为犯”的对称,又称“实质犯”,是指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即以发生法定的有形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犯罪。大陆法系刑法以处罚既遂为原则、以处罚未遂为例外,刑法分则以既遂为模式。

刑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不仅是成立犯罪的要件,还可以说是犯罪既遂的要件。当分则条文规定了犯罪结果时,该结果是犯罪构成要件之一,又是犯罪既遂的标志,所以关于结果犯的两种观点在他们那里并无差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工伤“上下班途中”包括哪些情况?
    4种应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情况: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解读】“合理”是工伤认定关键词《规定第六条中多处提到“合理”一词,因为法律不可能规定那么具体,所以要本着同情保护受伤群体、弱势群体的前提,在合理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什么是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什么又是日常生活所需要的活动赵*光告诉记者,合理时间可以说比较宽泛,一句话说就是应当具有正当性。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这些都属于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包括的范围也很广泛,比如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这也属于合理
    2023-05-29
    333人看过
  • 非法搜查的情况包括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非法搜查主要有三种情况:1、第一种是无搜查权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个人,为了寻找失物、有关人或达到其他目的而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2、第二种是有搜查权的人员,未经合法批准或授权,滥用权力,非法进行搜查的;3、第三种是有搜查权的机关和人员不按照法定的程序、手续进行搜查的。具备上述之一的就属于非法搜查。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办案的时候,少不了启动搜查程序。按照搜查刑诉法方面的规定,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查,要持有检察院颁发的搜查证,并且要确保两名以上的办案人员在场。因为特殊原因,搜查女性身体的,需要女性办案人员操作,有关人员要回避。在搜查结束后,形成笔录。非法侵入住宅罪与非法搜查罪的区别是什么非法侵入住宅罪与非法搜查罪虽然二者都包括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但是,二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非法搜查罪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对象不同。非法搜查罪包括他人的身体和住宅,
    2023-08-05
    128人看过
  •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的区别,犯罪中止包括哪些情况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处于犯罪准备阶段,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都事实了犯罪行为,但是没有达到犯罪目的,属于没有完成犯罪。犯罪中止包括自动放弃犯罪以及因防止犯罪措施有效导致犯罪中止这两种。一、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的区别犯罪未遂、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区别如下:犯罪预备是为了实行犯罪行为之前准备工具、为实行犯罪创造条件。重点是着手之前;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了,也有了实行行为,但是由于主观以外的原因使得想要的犯罪结果没有实现;(重点是已经着手了,但是由于其他状况使得犯罪结果未得逞。)犯罪中止是在实行行为中,以为能够实现犯罪目的但不想实现从而中止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主要从主观上看)。当然有时犯罪中止还要求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别于是否实行了行为;犯罪未遂与中止主要区别于主观状态,未遂是想达而未能,中止是能达而不欲。在进行了犯罪准备,而后放弃了着手实行的,应当认定为中
    2023-06-05
    262人看过
  • 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哪些情况
    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以下这些罪名: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如果是单位犯侵犯知识产权罪,则在对单位判处罚金的同时,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罪名的规定进行处罚。一、销售仿冒商标立案标准我国刑法中关于商标犯罪的罪名共有三个,分别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及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其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此类立案标准:销售明智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3、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15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2023-03-06
    400人看过
  • 公司法中股东出资不包括的情况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不包括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的方式。出资人可以以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一、出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出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补交差额;催告失权;追缴出资;损害赔偿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二、股东不得以什么作价出资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三、如何成为投资公司合伙人自然人可以用通过用货币出资的方式成为合伙人
    2023-06-21
    184人看过
  • 过失犯罪包括哪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断,包括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工作职责、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生活经验等因素。疏忽大意就是通常所说粗心大意、忽略、忘记、没想到等。如某汽车驾驶员,在倒车时违反操作规程,不事先鸣笛,也不注意观察,结果将在车后玩耍的小孩轧死。作为驾驶人员,其职责要求在倒车时必须先认真观察,而该驾驶员由于疏忽大意,既不鸣笛,也没有认真观察,致使危害结果发生,应当负交通肇事罪的责任。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这种过失,
    2023-03-12
    325人看过
  • 主犯从犯的法律依据包括哪几种情况
    《刑法》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有两个特征:第一,必须是集团犯罪中的犯罪分子。第二,必须实施了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行为。(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犯罪集团的骨干分子和在某些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指首要分子组织、领异的犯罪集团在预谋犯罪的范围内所犯的全部罪行。对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它包括两种情况:(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
    2023-06-02
    166人看过
  •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包括哪些
    一、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包括哪些1.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犯此罪的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就不适用告诉才处理。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如用暴力强迫他人嫁娶离婚。犯此罪致人死亡的不适用告诉才处理。3.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此罪致人重伤、死亡的不适用告诉才处理。4.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二、“告诉才处理”跟刑事自诉案件是否是一种?请查看以下几点: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其实是属于自诉案件的一种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必须是《刑法》分则中法律明确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就是上面列举的几个罪行:侮辱、诽谤罪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这四个,其中,如果侮辱、诽谤严重危害了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则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暴力干涉婚姻致人死亡及虐待致人死亡等都不属于
    2023-06-03
    278人看过
  • 过失犯罪有什么情况,过失犯罪包括哪些
    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断,包括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工作职责、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生活经验等因素。疏忽大意就是通常所说粗心大意、忽略、忘记、没想到等。如某汽车驾驶员,在倒车时违反操作规程,不事先鸣笛,也不注意观察,结果将在车后玩耍的小孩轧死。作为驾驶人员,其职责要求在倒车时必须先认真观察,而该驾驶员由于疏忽大意,既不鸣笛,也没有认真观察,致使危害结果发生,应当负交通肇事罪的责任。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这种过失,
    2023-04-28
    125人看过
  • 不可以判处缓刑的情况包括哪些
    一、不可以判处缓刑的情况包括哪些1、对象为被判处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会危害社会;3、累犯不适用缓刑。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实践中对安全生产危害严重,社会反响强烈,应当特别强调予以从严惩处的若干情形,规定具有以下14种情形的原则上不得适用缓刑,其中包括:1、非法、违法生产的;2、无基本劳动安全设施或未向生产、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无保障的;3、曾因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被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或责令改正,一年内再次违规生产致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4、关闭、故意破坏必要安全警示设备的;5、已发现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6、事故发生后不积极抢救人员,或者毁灭、伪造、隐藏影响事故调查的证据,或者转移财产逃避责任的;7、国
    2023-06-18
    252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主犯是指什么,主犯包括哪几种情况
    共同犯罪中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犯罪集团的骨干分子和在某些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共同犯罪主犯是否必须予以逮捕?不是必须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
    2023-07-23
    310人看过
  • 工期顺延包括哪些情况
    工期顺延包括哪些情况:发包人没有按照约定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原材料和施工设备;发包人没有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资金;发包人突然变更施工计划等各种情形。一、工程不可抗拒暴雨损失谁承担工程不可抗拒暴雨损失的具体责任承担情况如下: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送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失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二、根据施工合同标准项目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应为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应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建筑合同也称为“项目合同”或“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约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双
    2023-06-29
    400人看过
  • 多次作案包括哪些情况
    一、多次作案有哪些情况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二、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区别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区别主要就是概念不同(一)流窜作案,指行为人在一段时间内先后在不同的地方作案。凡构成犯罪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流窜犯罪分子:1、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的;2、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省、市、县继
    2023-06-04
    35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三日内告知的情况包括哪些
    1、《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2款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刑事诉讼法》第40条第2款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3、《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1款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4、《刑诉解释》第42条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三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同时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
    2023-02-21
    14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哪些属于情况包括哪些情况包括哪些形式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事故: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损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
    • 累犯不包括哪些犯罪情况,法律有哪些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4
      前罪和后罪不都是故意犯罪。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不全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后罪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后。
    • 劳务分包合同中非法承包包括哪些情况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3
      现在如果劳务分包合同非法承包的话,一般是1、劳务合同的相对方即分包人要有相应的资质,法律规定了13种的劳务作业企业资质。与个人或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2、要区分劳务合同与专业分包合同的区别。 3、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重要的是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其施工队的生产安全,好即将劳务管理的内容加到合同中。 4、如果要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
    • 可疑间接正犯包括哪些情况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7
      1、利用无责任能力人犯罪。例如,甲教唆15岁的乙,因为乙未到刑事责任年龄,甲属于实行犯,即正犯(间接正犯)。2、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如,甲医生欲杀害病人丙,将毒针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乙给丙注射后,致丙死亡。甲医生为间接实行犯,乙视为不知情的工具。行为并不需要仅仅以行为人自身直接的身体性行为为基础,与能够将器具和动物作为工具加以使用一样,也能够将他人作为工具实施犯罪。这种将他人作为工具加
    • 诈骗罪减刑情况包括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3
      只要在监狱服刑过程中,积极表现,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减刑。《》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