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可以对抗所有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18:20:45 126 人看过

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是依法设立的,房屋居住权人可以对抗房屋所有人,但行使居住权时,不得损害房屋所有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是依法设立的,房屋居住权人可以对抗房屋所有人,但行使居住权时,不得损害房屋所有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居住权人有哪些应尽义务

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2、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5、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二、居住权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2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可以继承吗,居住权人有什么样的权利
    居住权人死亡后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只有公房的使用权才可以被继承。居住权人权利包括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房屋使用权的附属权利、房屋修缮以及出租。根据民法典规定,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一、居住权人死亡后居住权可以继承吗居住权人死亡后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因为居住权人死亡后,居住权就消灭了,法律又规定居住权不能继承。《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居住权人有什么样的权利居住权人权利包括: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
    2023-04-23
    188人看过
  • 可以往居住权所在地迁户口吗
    拥有居住权益并不等同于具备户口迁移资格。通过租赁房屋或申请公共住房方式获得的仅是居住所需的权利与权限,作为居住权的持有者有权依照合同条款规定,对他人所有住宅享有占有权以及使用权的用益物权,从而达到满足基本日常生活所需的目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著该居住权持有人能够迁入户口成为了户主。《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2024-08-15
    388人看过
  • 所有权能否对抗抵押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如果第三人的确善意取得了生产设备上之抵押权,自可依法(即依照抵押合同约定与担保物权制度)行使物权。此时他物权效力优先于所有权效力。债权人因第三人行使抵押权而丧失所有权之损失,可向债务人主张赔偿责任。此时或可基于违反契约、侵权行为或不当得利等请求权基础来实现赔偿。一、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担保物权的实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一个是担保物权的竞争解决办法。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都涉及到这两个方面。1、对于典型物权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方式,以抵押权为例,民法典规定了拍卖、变卖和折价抵债等方式。“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
    2023-02-12
    360人看过
  • 当所有权遭遇居住权
    一套房屋,前妻凭着调解协议取得了居住权;现任妻子凭着遗嘱取得了所有权,成为房主。房主拿着房产证找到法院,欲让前妻腾出房屋。面对两种合法权益,法官该选择保护谁居住到再婚时为止黄仁泉是上个世纪80年代末的大学生,从学校分配进某电讯公司工作。不久,他与某公司会计苏静结识、相爱,一年后走进婚姻的殿堂,居住在单位分给黄仁泉的公房中。婚后不久,两人有了爱情的结晶———活泼可爱的女儿。1995年夏的一天,黄仁泉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结识了年轻漂亮的汪芹。二人很快坠入爱河,开始了秘密情人生活。不久,苏静发现了两人的关系,黄仁泉干脆对妻子摊牌说:汪芹已怀上了我的孩子,我们离婚吧。苏静伤心至极,并坚决不同意分手。黄仁泉以夫妻间感情已经破裂为由,一纸诉状送到了法庭。在案件审理中,由于黄仁泉坚决要求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女儿随苏静生活,黄仁泉每月补贴抚育费300元,女儿上学所需费用双方分担,两人现居
    2023-06-08
    50人看过
  • 居住权不等于所有权
    张大爷生前是一位商人,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小女儿,三个儿子在外地经商或者从政,张女士是张大爷的小女儿,一直在济南照顾老人。张大爷考虑到张女士长年照顾自己,工作也不如其他三个孩子,想把自己的房子留给她。为此,张大爷写下遗嘱,我百年之后将我的房屋留给我的小女儿张某某居住,并将遗嘱交给张女士。她的哥哥们均认为居住不等于所有,并没有说这房子归张女士。他们协商不成,将张女士告上法庭。张女士拿着遗嘱找到律师,律师仔细查看这份遗嘱并问询相关情况后,向张女士解释说,居住和所有体现出的法律问题是不同的,居住指的是房屋的使用权,而所有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权,前者只能居住使用,不能转让、处分,而后者才是严格意义上的房屋所有人。如果张女士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张大爷将房产交由她一人继承,只能根据遗嘱的约定,房产由兄弟姐妹四人继承,张女士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律师还就赡养、继承、婚姻、房产及防诈骗等与老年人相关的一些法律问
    2023-06-10
    106人看过
  • 居住权可以保障终生居住吗
    当事人可以约定永久居住权,保障终生居住。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的期间可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失效。居住权可以保障终生居住吗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2022-07-09
    239人看过
  • 居住权没有产权可以迁户口吗
    一、居住权没有产权可以迁户口吗居住权没有产权不可以迁户口。居住人是当事人另外通过合同签订,保障当事人的住房需要,与房屋的产权所有无关,而户口迁移需要与产权挂钩。二、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与所有权对比是所有权优先,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住权以所有权为基础并由其派生,这是两者最主要的联系。至于两者的区别,除了当然存在的自物权与他物权的不同点之外,两种权利在实现方式上也体现了不同的趋势和取向。居住权以他人的房屋为标的,行使的是占有、使用和有限收益权。既然是对他人的房屋使用收益,利用房屋的居住价值,就必须对房屋进行物质形式的支配,因此,居住权是以实施对他人房屋的现实占有为实现条件的。三、居住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1)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本质上是为特
    2023-05-06
    175人看过
  • 版权可以对抗商标吗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不可以。版权不可以对抗商标,两者的性质作用完全不同。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2024-04-24
    362人看过
  • 房子自己只有居住权,自己可以出租吗居住权
    一、房子自己只有居住权,自己可以出租吗居住权人是不可以对外出租房子的,因为居住权人只有居住这套房子的权利,除非在合同中对出租房子这件事情有其他的约定,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居住权不能转让和继承。也就是说居住权人是无权进行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的,除非在合同中另有约定。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房子出租人有哪些义务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
    2023-04-19
    448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人有权赶走所有权人吗
    根据现行法规,房产所有者不得采取强制手段驱离居住者,因为居住权拥有者的权益是受到法律明确保护的。以下是居住权拥有者所享有的主要权利:首先,他们有资格行使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力,然而这种使用权限仅限于居住用途;其次,他们享有与房屋使用权相伴生的各项权利,比如相邻权等等;此外,他们还有权为了居住目的而对房屋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保养工作;最后,他们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租赁给他人以获取租金收益,但是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举例来说,如果承租人想要转租其承租的房屋,那么他必须事先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024-05-01
    412人看过
  • 有居住权可以和儿子一起住吗
    一、有居住权可以和儿子一起住吗拥有居住权的人可以和儿子一起居住,居住权是指非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通常是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请注意,居住权的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而异,如有疑问,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进行详细研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二、居住权设立的方式居住权的设立有以下三种方式:1.订立书面合同并登记。住宅所有权人与他人订立居住权合同,再依照居住权合同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合同中可以约定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尽可能清晰地确定权利义务关系,避免纠纷的发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后,居住权并未设立,当事人需持居住权合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如果仅就住宅的部分设立居住权,应当在居住权合同中予以明确,并在不动
    2024-02-05
    276人看过
  • 所有权和居住权的区别
    法律综合知识
    一、所有权和居住权的区别所有权和居住权有如下区别:1.概念不同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所有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2.取得方式不同所有权可以通过购买取得、建设取得、受赠取得、抵押取得、继承取得。居住权取得方式是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3.权利内容不同所有权制度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居住权包含对房屋的使用权、收益权、物权请求权之保护的权利,即居住权人对房屋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为实现该权利,居住权人有排除所有权人和第三人妨害的权利。二、居住权需要登记吗?居住权需要登记,登记是居住权设立的必经程序。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如果他人欺骗、胁迫等方式获得居住权,房屋的实际权利人可以
    2023-08-13
    291人看过
  • 民用飞机所有权未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十四条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第十五条国家所有的民用航空器,由国家授予法人经营管理或者使用的,本法有关民用航空器所有人的规定适用于该法人。第十六条设定民用航空器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用航空器抵押权登记应提交材料民用航空器抵押权登记应提交材料如下: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2、飞机国籍登记证(原件正本或经民航总局适航司核对盖章的复印件)3、所有权登记证书或所有权证明文件4、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文件(下列三个文件之一)(1)营业执照(原件,经发证机关签注的
    2023-04-29
    109人看过
  • 离婚时房子归对方,我可以有居住权吗?
    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双方当事人需要处理财产的分割、抚养权的分配等相关事宜,这也是当事人在离婚时比较关心的问题,存款、动产等在分割时比较好处理,但是涉及到不动产特别是房产的分割时,可能会产生很多协商和处理上的问题。房产本身和存款不同,不能够直接一人一半进行分割,一般会采取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取得房屋财产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的方式来分割房产,但很可能会出现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并无其他房产,甚至可能同时在抚养孩子,这时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当事人能否取得居住权呢?一、离婚时房子归对方,我可以有居住权吗?一般来说在司法实践当中出现的居住权的情况主要是两种,首先是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了居住权的,居住权本身可以是永久的也可以是附一定期限的,虽然之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过居住权本身的性质、设定方式等,但一般将其视为一种用益物权,可由所有权人进行设定,因此对居住权的约定一般是认定有效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在
    2023-06-20
    28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所有权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23
      所有权是不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的。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基于合同约定而对他人所有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本质是一种用益物权。在居住权存续期间,居住权人对于房屋所享有的居住权可以对抗房主的房屋所有权,即使房主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因为该居住权已经登记,居住权人对于房屋所享有的居住权亦可以对抗新的房屋买受人。
    • 能否以合法居住权对抗抵押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2-06
      关于已经设定过抵押的房产,买家在购买之际已知该点但仍然决定进行交易的情况下,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购房协议不会受到任何法律约束。 当房地产开发企业计划出售设定过抵押的房产时,必须先获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并在得到其明确许可后方可进行销售,同时也需向买家如实披露房产已设定抵押的相关信息。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设定过抵押的房产过程中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则可能导致购房协议失效。作为买家,购买此类设定过抵押的
    • 判房子我有居住权,男方还可以打所有权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7
      因为你只有居住权,只要房屋的所有权不确定(没有办理房产证等),与房屋权属有关的人员(包括男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所有权。
    • 居住权可以保障终生居住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2
      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的期间可以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可以为其设定一个固定的期限,也可以设定为终生。但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即告消灭。
    • 有一个物权可以对抗债权合法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2-09
      律师解答 物权可以对抗债权。物权是绝对权,除物权人以外的其他人均有对物的不作为义务,不得侵犯物权,而债权是相对权,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对其余人不发生效力,并且物权优先于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