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1:20:59 345 人看过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包括四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限为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过失,故意则构成执行判决滥用职权罪

3、客体:侵犯了司法秩序和司法强制执行制度;

4、客观方面: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由哪些构成?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民事法官判错案怎么办

民事法官判错案的,若构成犯罪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徇私枉法罪最轻判刑

根据相关法规,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枉法仲裁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4: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行政机关执行失职罪是怎么构成的
    行政机关的执行失职罪构成要件包括:1、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执行裁定活动,严重不负责任,有严重损害当事人和他人利益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为过失。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特征法律咨询: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具有哪些特征律师回答:执行依据是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当事人在行政决定要求的或者合理的履行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行政机关依法享有就该事项的行政强制执行权。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
    2023-07-21
    350人看过
  • 执行刑罚的失职罪一般怎样判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处罚: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定失职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自己決定不了的事犯失职罪吗不是。犯了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中国刑法执行判决失职罪怎么量刑?执行判决失职罪的量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
    2023-04-06
    115人看过
  • 失职罪在执行判决中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有: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应该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3)、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
    2023-08-13
    284人看过
  •  失职罪执行判决的相关规定
    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执行裁定失职, 导致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所给定的内容,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执行裁定失职,导致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 据 素 材 规 定 , 执 行 判 决 失 职 罪 的 刑 罚 与 哪 些 行 为 有 关 ?执行判决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
    2023-09-20
    463人看过
  •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严重后果
    执行失职罪的处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非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行为。怎么样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四)、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
    2023-08-09
    467人看过
  • 判决失职罪要怎么判才能构成了既遂
    执行判决失职罪构成既遂应这样判:行为人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请问执行判决失职罪是怎样构成的?执行判决失职罪是由下列四要件构成的: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4、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
    2023-08-12
    32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执行判决中如何构成失职罪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5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的承担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什么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5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客体要件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客观方面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
    • 什么条件下可以构成判决执行失职罪?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信用。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5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
    • 执行判决造成失职罪怎么追究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4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