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财产保全进行反担保,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6 16:17:27 211 人看过

一、如何对财产保全进行反担保

财产保全是不需要反担保的,如果被申请人对保全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供担保解除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八条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

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

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后,如果被申请人不服的,不能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被申请人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供担保解除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n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n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1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财产保全需要等额担保吗,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条件
    一、财产保全需要等额担保吗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并不是要提供与申请财产等额的担保,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二、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条件1、申请人具有合法的起诉资格,财产保全是为了保护在诉讼期间被申请人非法转移、藏匿资产等手段对判决执行效果产生影响的一种保护性措施,而申请人必须是具有起诉资格,同被申
    2023-06-17
    301人看过
  • 解除财产保全反担保申请书范本
    一、解除财产保全反担保申请书范本2021致:xx:鉴于(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在xx项目中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下同);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为保证承包人履行上述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由你方出具的上述工程的《履约保函》;承包人已向你方申请《履约保函》。我以我本人的信用和全部财产为承包人向贵司提供在贵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反担保,并向你方作出如下保证:一、我本人的保证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履约保函》为本反担保保证书的主合同,《履约保函》无效,本反担保保证书依旧有效。二、我本人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发包人要求你方承担的《履约保函》项下担保金额的本金、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你方为实现本反担保保证书所载明的权利而支付的全部费用三、我本人履行保证责任的方式:若因承包人违约,在发包人要求你方承担保证责任时,由我本人代为赔
    2023-04-12
    310人看过
  • 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一、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如何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等其他财产线索,只有申请人掌握被申请人足够的财产线索时,才能有选择的要求法院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法院才会受理诉讼保全申请,并按申请人的要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2、准备财产保全所需的担保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多少财产,就需要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担保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车辆、房
    2023-06-06
    287人看过
  • 无法提供担保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要提供担保财产信息,如果没有提供财产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申请。但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第六条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
    2023-03-28
    171人看过
  • 如何进行反保全申请
    写一个诉前保全申请书递交到法院。填写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有:一要求写明保全的理由,即为什么保全;二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有可能拒绝保全请求;三要求提供被保全财产的具体位置和数量,否则法院无法执行。车辆反保全需要多少钱如果被保全人进行反保全的,可以向保全车辆的法院提供担保,请求法院解除保全措施。可以按照对方保全金额交纳保证金,然后提车就可以。要解除保全,可以和原告协商和解,请求原告撤销保全,或者联系法官提供等额担保解除保全。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1、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2、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3、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4、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5、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
    2023-07-16
    446人看过
  • 诉讼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担保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又称诉讼保全申请书,在民事诉讼活动开始前,出现紧急情况或在诉讼过程中,主张权利的当事人,发现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出现或可能出现转移、出卖、隐匿、毁损财产的行为,要求人民法院对争议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法律手段对争议财产采取保全强制措施时所提交的书面要求。其内容结构为:(1)标题:以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或诉讼保全申请书作标题(2)民事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1、申请人基本情况: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人或主要领导的姓名及职务。2、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同申请人相同(3)请求事项:简要写明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具体保全措施。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账户(存款)、查封其财产等。(4)事实与理由:这是申请要求成立的依据。应简明扼要的写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发展变化的过程,并写明请求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5)结尾:写明提
    2023-06-07
    258人看过
  • 诉讼保全反担保申请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所采取的措施,不因被申请人提出反担保而解除。第十七条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时,同时提出先行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先行作出裁定。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
    2023-06-14
    122人看过
  • 能否对借款担保人进行财产保全
    一、能否对借款担保人进行财产保全担保人的财产与案件有关系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对担保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法院财产保全程序1、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前申请,也可以在起诉时或起诉中,一般要提供担保;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的,可以解除财产保全;财产保全错误的,要承担赔偿责任。2、《民事诉
    2023-06-16
    160人看过
  • 什么是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应如何理解?
    民事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对一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防止当事人转移、处分被保全的财产,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民商事案件诉讼中,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将来可能作为被执行人的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是最重要保障合法权益的手段。依据提起财产保全申请所处案件阶段的不同,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诉中财产保全、判决生效后执行前财产保全。律师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
    2023-05-07
    409人看过
  • 抵押权人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吗,财产保全条件
    一、抵押权人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吗需要的。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
    2024-01-13
    398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反担保申请怎样规定的
    一、诉前财产保全反担保申请怎样规定的反担保担保的追偿权是一种将来的债权,该债权不是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与债务人通过合同约定,而是基于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取代原债权人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即追偿权)。如果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没有承担担保责任,则追偿权不成立,反担保随之不成立,换言之,被担保的将来的债权不成立,反担保亦不成立,申言之,申请没有被担保的债权存在的房屋反担保抵押登记,不符合法律规定,登记机构不予以办理。诉讼保全,又称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在未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以保证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的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
    2023-06-03
    260人看过
  • 财产被保全了我可以反担保吗,财产保全措施
    一、财产被保全了我可以反担保吗被申请人的财产被保全后,被申请人可以提供担保,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也可以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五条保全错误补救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第一百零八条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二、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2、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
    2023-04-11
    350人看过
  • 申请保全如何反担保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主要在国际贸易、工程承包和资金借贷等业务中采用较多。反担保的条件反担保的成立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第三人已经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想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时,第三人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使用反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结合使用。当一种反担保方式不足以防范和分散贷款风险时,应当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反担保方式。一笔业务设定两种或两种以上反担保方式时,各反担保方式可以分别担保全部债权,也可以划分各自担保的债权范围。抵押人、出质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同一反担保方式的担保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一笔担保债权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担保机构一般不主动划分各自保证人的保证份额;如果保证人要求划分保证份额,双方可以
    2023-06-15
    178人看过
  • 能否对有设置担保的财产申请保全
    一、能否对有设置担保的财产申请保全如果设置了担保的财产与案件有关的,申请人可以对担保财产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二、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其中,查封措施即贴封条就地封存,一般针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不易移动的财产;扣押则是异地扣留;而冻结则一般针对银行存款或者股票等有价证券。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通常指以下几种方法:1.保存价款,即如果查封、扣押的财产不易长期保存或者保存所需成本过高,则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
    2023-06-17
    2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样进行财产保全反担保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1
      1、财产保全是不需要反担保的,如果被申请人对保全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供担保解除保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八条?复议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财产保全后能否进行反担保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5
      1、可以的。被申请人的财产被保全后,被申请人可以提供担保,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也可以申请复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保全错误补救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什么是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应符合哪些条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4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申请财产保全应符合的条件:首先,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属给付之诉。其次,财产保全应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事由。另外,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紧急情
    • 如何对离婚案件进行财产保全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4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
    • 可申请保全财产保全的案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3-10
      (一)合同纠纷中的保全担保 1、买卖、租赁、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房产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建筑工程纠纷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4、经济合同履约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5、证券、基金、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二)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保全担保 1、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遗产继承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保全担保。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