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审查申请的规定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15:23:45 473 人看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审查申请的规定: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审查申请之日起审查相关内容,并作出审查结论。

审查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如果当事人提出要求或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认为有必要,可以召集当事人到场,听取当事人各方的意见。

申请再审审查的范围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诉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检察院进行申诉。

再审程序

再审程序属于“非常程序”再审程序是法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重大瑕疵的判决进行再次审理的一种非常途径。其“非常程序”属性,是就其与普通救济程序的区别而言的,因为再审程序只能用于例外情况的救济,而不能像普通救济程序那样被频繁启用。古*马的“一事不二理”原则,对既判力的维护和司法权威的张扬达到极致,因而那个时候对已决案件进行复审是不允许的。实务部门有一种观点认为,“维护的既判力只是那些正确的既判力,绝对不维护错误的既判力,”我们说,判决可以有正确与错误之分,但既判力作为一种约束力和审判权威的象征,只能维护,而不能否定。即使个案判决被推翻了,也是着眼于维护法院权威考虑,因为生效判决有重大瑕疵是对司法公正的亵渎,必须通过再审这样的程序对司法本身予以自我修复,当然这种修复是有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限制的。

再审程序具有“反程序性”尽管再审程序是在极端例外的情况下来修正“不完善的程序正义”的,但结果终归是有关案件的判决被法院推翻,已经结束的程序又反复了一次,程序的安定性和经过诉讼程序所确定的既判力遭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破坏;而程序的安定性是诉讼的基本价值之一,判决终局性特征是司法的本质属性,所以再审程序本身具有“反程序”特性。英美法系国家,类似的程序冠以“上诉审程序”或“上诉程序”之名;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用“非常上诉途径”和“再审之诉”的称谓。尽管它们形式上存在差别,但实质上的功能却是一样的:对有重大瑕疵的确定判决进行救济。再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确定的生效判决,因而再审程序一旦启动,就是对司法终局性的怀疑。正因为如此,启动再审程序必须慎之又慎。

再审程序要与诉讼效益原则协调古老的“一事不二理”的原则也蕴涵着对司法资源有效配置和有效利用的意味。“‘终审不终’造成司法资源的不合理利用,降低了诉讼的效力和效益。从现代司法的角度来看,司法资源包括司法中的人力、物力和时间等都是有限的,在同一个时期资源则相对是定值,所以投入到再审中的资源越多,则投入到一审、二审等正常审级的资源就越少,正常审级的审判质量就会降低;从逻辑上讲,又会导致再审更多的启动,如此恶性循环,使司法资源的利用出现了不必要的损耗,并导致司法的效率和效益在总体上降低。”再审程序的启动意味着要在同一案件上重复投入司法资源,这似乎与效益原则不符,但是从公正的角度看,这又是为公正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消除一审、普通上诉审中程序错误因素和裁判者的过错因素,是减小这一代价的必由之路。效益原则不仅体现在要限制再审的发动,而且也要贯彻到再审程序的运作之中,也就是对再审程序本身的设计必须合理而高效,再审程序本身必须体现“有限性”原则,“再审程序有限性最为集中而核心的法律表现就是再审理由的有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审查的技巧
    依照《刑事诉讼法》和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应当遵循下列程序:1.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事故认定书必须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没有附鉴定人资格证明,而审判人员也未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如我院审查的史某不服法院的某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该交通事故发生在乡村道路上,其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派出所的民警作出的,该民警并无鉴定人的资格。法院审理该案时并未对鉴定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3.公布交
    2023-07-08
    45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审查方法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审查方式: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推翻事故责任书几率多大主要看以下三点,推翻的可能性越大越合理:(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了解清楚与否,相关事故证据是否真实有效,所涉及的相关法律知否正确;(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平;(三)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有异议的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他/她可能之日起三天内书面确认的服务道路交通事故,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审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下一个更高的水平。对道路交通事故重新作出书面确认的,由原处理单位送达当事人,并书面报告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重新调查需要检查或者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
    2023-03-23
    16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审查程序
    1.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事故认定书必须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没有附鉴定人资格证明,而审判人员也未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如我院审查的史某不服法院的某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该交通事故发生在乡村道路上,其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派出所的民警作出的,该民警并无鉴定人的资格。法院审理该案时并未对鉴定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公布交通事故认定书应遵循特定的程序。在审判实践中,往往存在着这样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手续不规范,有的根本没有送达有关当事人,有的只送达当事人一方而没有送达另一方;二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虽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了有关当事人,但未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如我院审查的多起该类民事申诉案件中,交管部门均未向当事人
    2023-04-21
    38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审查程序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审查程序是:1、对制作主体资格审查。事故认定书必须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2、对制作时间审查;3、对制作形式审查;4、对送达程序审查。一、有限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样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流程:1、申请人到当地工商局提交申请材料;2、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3、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人员作出审批通源过决定;4、批通过的当场办结,审核人员在纸质申请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制作《营百业执照》。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要双方签字需要当事人双方签收,当事人若无法签字,可以委托代理签字。交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在确定责任承担后,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交警并非
    2023-06-27
    15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审查步骤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审查程序:1.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事故认定书必须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没有附鉴定人资格证明,而审判人员也未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如我院审查的史某不服法院的某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该交通事故发生在乡村道路上,其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派出所的民警作出的,该民警并无鉴定人的资格。法院审理该案时并未对鉴定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公布交通事故认定书应遵循特定的程序。在审判实践中,往往存在着这样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手续不规范,有的根本没有送达有关当事人,有的只送达当事人一方而没有送达另一方;二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虽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了有关当事人,但未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如我院审查的多起该类民事申
    2023-04-19
    49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审查步骤是什么
    如果你酒驾,同时又有以下行为,一般都会认定为全责(此处列举常见情形,具体情形应该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1、追尾前车尾部的,负事故全部责任。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3、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4、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5、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负事故全部责任。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上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下坡车未下坡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8、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2023-06-16
    301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主要看三点: 一是当事人是否有违章行为; 二是违章行为... 更多>

    • 怎样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需要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怎样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1、审查对事实部分的表述是否准确。2、审查书中引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正确。3、审查法律条文是否应该适用到该事实上。审查以上几点是非常重要的,而且专业性较强,因此最好聘请律师帮助审查,并认真听取律师的意见如果认为事故认定有误,一定要在诉讼程序中坚决请求法院依法进行证据的审查判断,因为法院对此认定没有变更权,但有权在判决时不予采纳。因为新交法规定认定书仅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原则是什么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2
      由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它涉及到运动力学、刑事侦查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对认定书的审查应坚持三大原则。全面审查的原则 1.审查事故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作出责任认定的主体资格是否适合、是否向当事人送达等。 2.审查事故认定的事实与其他证据间是否存在矛盾。责任的认定应当建立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收集的证据基础之上,也就是事故认定的事实应当与证据证明的事实是同一的。如果存在矛盾则必须对事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0
      1、如果你对交警认定的事实有异议,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复核申诉应当载明请求和主要证据。所以,一定要在明天之前提出书面申请。 2、你也可以直接起诉交警部门,要求其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3、不管是复核还是诉讼,最重要的是搜集相应的证据。比如说:知情人的证人证言、拍照等等。 4、如还有其他方面的细节问题或者疑惑,可以随时咨询联系。
    •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7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理由不当或适用法律不当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天内,向作出责任认定的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重新认定事故责任,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下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进行审查和裁决。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审查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23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与判断,首先要肯定的是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与认定事实的证据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并且对该事实证据作出具体的分析。 如车辆的驾驶员是否为车辆的所有人(包括法定所有人和实际所有人),驾驶员是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有无驾驶无号牌车辆或驾驶不符合行驶技术要求的车辆的行为、有无无证照驾驶等违法行为等。 有无在紧急情况下,驾驶员出于社会公益,比如为救灾、救人、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