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2:41:17 307 人看过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深化本市户籍管理改革,完善居住证制度,吸引人才来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

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按照条件受理、依次轮候办理。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办理方便。

第三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来沪创业、就业,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落户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办法实施的政策协调工作,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平衡确定年度总量,并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税务、教育、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第六条(激励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第七条(申请的提出)

持证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第八条(申请材料)

符合第五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请优先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受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办材料后,对于申办材料齐全的,应予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持证人员补齐相关材料。

第十条(审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持证人员。

第十一条(迁入户口)

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第十二条(家属随迁)

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第十三条(总量调控)

本市对持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规定排队轮候办理。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第十四条(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持证人员和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虚假或者伪造,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记入社会征信体系。对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及时注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实施细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试行期限)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3年。颁布日期:2009-2-23

执行日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证相关文章
  • 上海人才引进,申请常常住户口怎么办
    一、人才引进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所需的材料1、单位申报材料(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2)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单位简介,申请事项和理由;(3)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为分公司的,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事授权书;(4)《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5)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6)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以及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记录的相关材料。2、申请人申报材料(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原件。(2)婚姻状况证明材料a、未婚: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b、已婚:结婚证书;c、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3)户籍所在
    2023-05-01
    130人看过
  •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根据《关于修改的通知上海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但另有规定的除外。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的新生婴儿,不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一)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单位集体户口(包括人才交流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集体户口,下同),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二)父母一方为本市单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学生集体户口,新生婴儿可以随本市单位集体户口一方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三)父母双方均为学生集体户口,新生婴儿可以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四)父母一方为本市单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集体户口(或者是现役军人),新生婴儿可以向本市单位集体户口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现
    2023-05-10
    391人看过
  • 海口市职工住房补贴试行办法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口市职工住房补贴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住房货币化分配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宅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1994]34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住房补贴是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单位按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住房专项资金。第三条住房补贴的对象为未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或资助,以及已享受但未达到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职工(含领取离退休金职工)。本办法所称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或资助,是指职工夫妻中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二)购买市政府统一建设的解困房;(三)参加集资合作建房;(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房)并已按规
    2023-06-10
    101人看过
  •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行全网预约
    此项工作主要突出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预约实名制。预约对象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凭网上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单位统一信用代码及手机号注册登录预约。二是选择分时制。实行在线分时预约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自由选择窗口受理的时间段,有效减少排队等候时间。三是排队轮后制。每周五上午10:00开放下一周的预约号,若预约人数较多,未成功预约的申请人可以进入排队轮候系统,用人单位可以实时查询排队的序列,同时在下一次的预约系统中,按时间排队先后次序优先预约。为确保2018年度的第一次全网预约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第一次在线预约时间定为2017年12月29日上午10时。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将对在线预约制度的运行效果定期进行跟踪评价和不断完善,推动打造多元化、便捷化、自助化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努力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更加公平、便捷、高效、透明的服务。留学人员来沪办理常住户口预约与受理时间1、预约时段周一至周四:周五:2、受理时间
    2023-03-17
    228人看过
  • 怎么进行上海市居住证续办呢
    申请条件《上海市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签注一次。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手续时,签注当月符合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规定条件的,予以签注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签注材料1、申请通知单2、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3、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清单(提供一
    2023-06-18
    157人看过
  • 上海市居住证与暂住证取消了, 怎么办居住证
    一、办理流程1、材料提交社区服务受理中心携带好材料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公安部门核定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4
    2023-03-17
    301人看过
  • 上海市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租试行办法
    为搞活房地产二、三级市场,促进存量房屋的流通,加快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现就本市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租提出如下试行办法。一、经批准实施职工所购公房上市出售的试点区、县范围内(除学校校园、部队营房区域及户籍冻结地区外),本市职工自1994年以来按上海市出售公有住房方案购买的公有住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后即允许上市出租。二、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租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租必须经同住成年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上市出租;2、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租,只能作居住使用,不得改变使用性质;3、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租,出租对象仅限于国内公民、单位,其中,向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则出租人应按《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申领《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三、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租的税费1、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租后,出租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当
    2023-06-10
    124人看过
  • 持上海居住证子女的父母可以办上海居住证吗?
    一、持上海居住证子女的父母可以办上海居住证吗?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什么情形下《居住证》功能失效(1)持证人在申办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2)持证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3)持证人已转办本市常住户口的;(4)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二、超生的子女是否可以
    2023-03-21
    377人看过
  • 居住证转户口上海
    申请材料:1:有效身份证明”,是指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2: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证明”,是指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3:“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是指下列材料之一: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提供单位的聘书;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4:“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指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有关证明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
    2023-02-17
    169人看过
  • 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申请职业技能复核流程
    一、受理对象范围对需要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及人才引进直接落户人员,并持有外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或其授权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需要进行职业技能复核的个人。二、操作流程1、申办人应携带下列材料至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申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职业技能复核申请认定表(加盖单位和受理点章一式四份)(请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下载)2、证书验证(1)对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上可查询确认的证书信息,在证书验证真实有效后,办理个人职业技能复核申请手续,并交纳考务费。有关材料原件可当场退还申办人。(2)对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上不能查询确认的证书信息,由持证人提供原发证单位证明。证书检验真实有效后通知申办人办理个人技能复
    2023-05-30
    248人看过
  • 本市户口与常住户口的异同
    本市户籍与常住户口的区别在于:本地户口通常是指在本市和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登记的户籍常住户口,但不一定是居住、工作的这个城市。常住户口通常是指外地户口,由于工作和学习的需要,人们来到一定的地方,进行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家庭户口和农业家庭户口有什么区别&Q4&家庭户口和农业家庭户口的区别有三点,具体如下:1、定义不同,农业家庭户口是指这个户口簿上的所有成员都是农业户口,又称农业户口,是指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农业人口,居民家庭户口,简称家庭户,是与集体户相对应的一类住户所登记的户口类型;2、相对关系不同,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对应,是计划经济时代划分的产物,现统称为居民,居民户口家庭户与居民户口集体户相对应,又分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口和农村居民家庭户口。3、构成包含关系不同,农业家庭户口构成和居民户口家庭
    2023-07-01
    141人看过
  • 上海常住人口是否具有上海户籍?
    上海常住户口:就是户口登记在上海的住户,上海常住户口与上海户口有一定的区别。常住户口是我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上海人才引进申请条件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
    2023-07-05
    197人看过
  • 创业人员如办理上海居住证、落户的方法
    一,沪放宽居转户人员落户地优秀人才更增归属感推出的居转户政策,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和欢迎。通过居转户,一大批优秀人才找到了归属感,落户上海,安心工作。通过居转户,也使用人单位更好地留住了人才。目前,相当一部分居转户人员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业务骨干。上海最大的资源是人才资源,为进一步发挥居转户政策的作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上海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对居转户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对政策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制定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居转户政策中涉及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范围,公布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师、高级技师工种目录》。同时,规定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且从事专业工作的,也可以作为申请的依据。《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在本市远郊地区教育单位中的教学岗位、医疗卫生单位中的医护岗位、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中的农业技术推广
    2023-05-09
    296人看过
  • 滁州市城市常住户口准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城市化进程,适应社会经济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落户条件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城市中心城区内(规划建设区95平方公里)城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准入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城市常住户口准入的基本条件为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合法固定住所,是指户口申请人通过自建、购买、租赁等方式依法取得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各类房屋。包括商品房、房改房、二手房、租住房、单位给本单位员工使用的集体住房等。自建住房是指户口申请人经规划部门批准自建合法住房。对在2005年《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滁州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中整治违法建设的通告发布之前(以影像图为准)未经批准的自建住房,户口申请人申请登记的,经市城管执法、规划部门认定,暂按固定住所对待。租赁住房户口准入必须经租赁房屋
    2023-05-30
    65人看过
换一批
#证件办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居住证
    词条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更多>

    #居住证
    相关咨询
    • 持有上海市常住户口才能申领居住证的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6
      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技能类职业、工种范围另行发布。 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公示是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7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
    • 2023年上海市居住证转上海常住户口有什么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12
      上海市居住证转上海常住户口条件 一、(居住证转上海户口基本条件)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
    • 本市常住户口可以办理结婚证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7
      本市常住户口是指:你的户籍在本市,你的档案关系和居住地都在本市。非常住户口是指:不是本市户籍的外地人人口,在本市暂住。。
    • 市区常住居民户口是城镇常住户口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7
      1、城镇常住户口是指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户口。 2、城镇户口又叫城镇户籍,是指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实行二元体制时,拥有城镇户口、享有粮油肉等配给、招工等权利的居民,即城镇定量户口的居民,也简称“市民”。若在工矿企业工作,则被称为“城镇职工”。以上“市民”或“城镇职工”所拥有的户籍称为城镇居民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没有“城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