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所属期解释解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0:33:06 223 人看过

税款所属时期指纳税单位和个人在一定时期实现的,按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产品销售收入、经营业容务收入和利润额等发生的月份或年度。

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应纳税款于某年度、月份的时间,这是纳税人是否按期缴纳应缴税款,区分税款期的根本标志,是防止上下年度或者其他年度税款相互混淆,使税务机关无法检查清算纳税人应纳税款和已纳税款及应补、应退税款的有效手段。

回退税款所属期怎么操作

征期内误点已完成申报,增加税款所属期回退功能。在征期内,您在进行确认勾选操作,选择是否已申报选项时,误选择了已完成申报选项(实际当期尚未进行实际申报),导致平台自动调转税款所属期为下期,造成当期税款所属期内无法再进行勾选确认发票,影响您当期申报抵扣;现在您误点已完成申报选项后,符合以下条件的,点击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即可回退至当期税款所属期,重新勾选确认:

1、跳转到下期后,没有在确认勾选模块进行过确认已勾选发票的操作;

2、系统获取到的当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3、在本平台确认勾选时,手工误点击已完成申报选项;

4、回退功能在征期内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

(一)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

(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四)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六)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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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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