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所属期解释解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0:33:06 223 人看过

税款所属时期指纳税单位和个人在一定时期实现的,按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产品销售收入、经营业容务收入和利润额等发生的月份或年度。

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应纳税款于某年度、月份的时间,这是纳税人是否按期缴纳应缴税款,区分税款期的根本标志,是防止上下年度或者其他年度税款相互混淆,使税务机关无法检查清算纳税人应纳税款和已纳税款及应补、应退税款的有效手段。

回退税款所属期怎么操作

征期内误点已完成申报,增加税款所属期回退功能。在征期内,您在进行确认勾选操作,选择是否已申报选项时,误选择了已完成申报选项(实际当期尚未进行实际申报),导致平台自动调转税款所属期为下期,造成当期税款所属期内无法再进行勾选确认发票,影响您当期申报抵扣;现在您误点已完成申报选项后,符合以下条件的,点击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即可回退至当期税款所属期,重新勾选确认:

1、跳转到下期后,没有在确认勾选模块进行过确认已勾选发票的操作;

2、系统获取到的当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3、在本平台确认勾选时,手工误点击已完成申报选项;

4、回退功能在征期内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

(一)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

(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四)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六)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4日 18: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纳税人相关文章
  • 解读假释程序
    刑法解释:第八十二条【假释程序】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解释】本条是关于假释程序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的程序不得假释。根据本条规定,假释的程序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减刑程序进行,即由执行机关向所在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假释案件,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审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否已经实际执行原判刑罚二分之一以上刑期,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否已经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刑期,更重要的是应审查罪犯在狱中是否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会不会再危害社会。经过几审理,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假释条件的,应当作出假释的裁定。对于不符合假释条件的,不予假释。对于可以假释的,应当制作裁定书,裁定书应当送达提出假释建议的执行机关。不经
    2023-06-11
    295人看过
  • 劳动司法解释三解读
    法律综合知识
    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规解读】本条规定的是劳动者因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损失追偿之讼。社会保险争议涉及三方主体:用人单位、劳动者、社保经办机构,三方主体之间均可能因社会保险问题而产生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社会保险费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与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因社会保险产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应当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寻求救济。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应是指用人单位由于自身的主观或客观原因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登记和转移等相关手续,以致不缴、漏缴、少缴了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劳动者入职时,用人单位未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
    2022-10-28
    279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认定的司法解释解读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范围;2、要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挪用公款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3、考察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具有三性;4、考察所挪用的款项是否属于公款范围;对于营利型、未退还型的挪用行为而言,还要考察被挪用的公款数额是否属于数额较大的范围;5、对于非法活动型挪用公款行为而言,没有数额时间上限制;6、挪用公款罪的挪用人与使用人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但都不影响对挪用人犯罪的认定。挪用公款罪如何处罚及如何认定1、并非所有的挪用公款行为都构成犯罪。因此,认定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界限的关键,是看该挪用公款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具体来说,是看该行为是否属于下列法定的挪用公款而构成犯罪的行为范围,除此范围之外的其他挪用公款行为,应视为挪用公款的一般违法行为。下列挪用公款行为属
    2023-07-04
    107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解读:最新版权威解读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细则规定,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进一步增强企业所得税法的可操作性,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范围,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企业所得税法将纳税人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并分别规定其纳税义务,即居民企业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纳税。同时,为了防范企业避税,对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也认定为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还应当就其取得的与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所得纳税等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二十二第三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释义」本条是对允许税前扣除的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之外的“其他支出
    2023-07-17
    252人看过
  • 递延所得税通俗解释
    递延所得税通俗地讲,便是财务会计上评定的交税额度与税务局评定的额度不一致,而其中短暂性的便是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当合营企业应纳税额与财务上的资产总额发生时间性差别时,为调节计算差别,可以按账目利润总额计提所得税,作为利润总额列支,并按税收法要求计算所得税作为应缴所得税入账,彼此之间的差别即是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抵消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抵消。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递
    2023-08-11
    332人看过
  • 第18号所得税的解释
    【本文导航】一、所得税会计的基本要求二、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三、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四、递延所得税的特殊处理正文:一、所得税会计的基本要求(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所得税会计是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其附注为依据,结合相关账簿资料,分析计算各项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通过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确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其中,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
    2023-06-05
    499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怎么解释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小微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
    2023-08-14
    82人看过
  • 解读劳动法司法解释(二)
    为正确审理案件,根据《》的规定并结合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司法解释。《解释(二)》针对当前劳动关系中的矛盾与冲突,劳动争议纠纷类型增加,而《劳动合同法》尚未颁布的现状,对新型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不受理的范围、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诉讼主体、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派遣等问题给予了明确规定,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如何适用法律提供了裁判指引和规范。一、明确劳动权益的保护期间根据《劳动法》第8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的期限是六十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算。如何理解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就成了劳动者的诉权能否得到有效保护的关键,也是一个争论很久司法实践的难点。为此,《解释(二)》对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的计算等问题作出了一整套具体规定,如第一条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因解
    2023-06-09
    229人看过
  • 司法解释解读立案程序
    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预立案和立案的区别1、一个是诉讼行为,一个查处行为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2、顺序不同,先立案后侦查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侦查的
    2023-07-04
    467人看过
  • 司法拘留的解释和解读
    司法拘留又被叫做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保障审判活动,可以正常的进行。对于实施了严重的妨碍诉讼活动的人,在短时间里面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法院一般有权去决定司法拘留。对于被执行了司法拘留的人员,是可以进行探视的,但是需要去办理相关的手续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司法拘留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
    2023-07-01
    109人看过
  • 销售假药司法解释解读
    法律综合知识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04-23
    403人看过
  • 解读偷税罪
    有期徒刑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者不缴或者少缴已收、已扣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税收的管理制度。偷税行为采取的手段包括下述四种:(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4)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谓“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所谓“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行为人由于过失而造成漏缴税款的,主观上
    2023-05-31
    280人看过
  • 实质审查的解释和解读
    通常情况下,专利实质审查一般是指,在对申请案进行审查时,专利局不仅要对申请案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还要对申请案中的发明创造是否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实质性要件进行审查。发明专利申请从申请日起的三年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按照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多长时间实质审查多长时间需要看审核的进度,法律没有规定时间限制。发明专利的审查流程相比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流程要复杂点,多了两个阶段:公布阶段和实审阶段,从提交材料至授权的时间也比较长。1、受理阶段专利局收到昆明发明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2、初步审查阶段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3、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
    2023-07-08
    488人看过
  • 空挂户口的解读和解释
    所谓空挂户口,是90年代买卖户口所引发的词汇,就是本来是个农村户口等情况,然后花了若干人民币买了一个城市的户口,由于自己在那个城市里没有住房、没有可以落户的地方,于是派出所就给你编一个虚无的地址,将你的户口落在那个地址上,办理身份证。空挂户口是否能被安置或补偿?空挂户口是不行的。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将公有住房的同住人界定为: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2023-07-05
    433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纳税人
    词条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纳税人
    相关咨询
    • 挪用公款司法解释解读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2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
    • 江苏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是怎么解读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9
      以下是江苏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的方法: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
    • 驰名商标司法解释解读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8-21
      在下列民事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以商标驰名作为事实根据,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为确有必要的,对所涉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 (一)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诉讼; (二)以企业名称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诉讼; (三)符合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抗辩或者反诉的诉讼。   【解读】按照“按需认定”的原则,司法解释严格限制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范围,只有
    • 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解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
    • 2019年个税法解读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7
      2019年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主要体现为两点:一是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分别由1500元、3000元、4500元提至3000元、9000元、13000元。二是增加了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切实降低税负,实现精准减税。其中(1)子女教育按照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