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与人格尊严权:权利与义务的界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5 18:30:27 233 人看过

人格权和名誉权是人格权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格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名誉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乃至其它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法人的名誉往往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发生重大的影响。

人格权和名誉权虽然有所区别,但它们都是人格权体系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关心自身权益的保护。人格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认为人格权指公民对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的一般人格利益予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在法律上,人格权是多种多样的,如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隐私权等等。还包括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人的基本权利。

名誉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人格尊严,它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乃至其它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法人的名誉表示社会的信誉,这种信誉是法人在比较长的时间内,在它的整个活动中逐步形成的,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名誉,反映了社会对它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表现的总的评价。法人的名誉往往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发生重大的影响,名誉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

名 誉 权 与 人 格 尊 严 权 有 什 么 区 别 ?

名誉权与人格尊严权是两种在法律上具有同等地位的人身权利,但它们的内涵和外延存在一定差异。名誉权是指个人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主要涉及个人声誉的保护;而人格尊严权则是指个人享有的对自己作为人的固有尊严的保护,包括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主要涉及个人尊严的保护。在实际司法审判中,名誉权与人格尊严权往往存在交叉关系,具体权利的认定需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

人格权和名誉权是人格权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自身权益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名誉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主要涉及个人声誉的保护,而人格尊严权则主要涉及个人尊严的保护。在司法审判中,名誉权与人格尊严权往往存在交叉关系,具体权利的认定需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我们应该加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尊重他人的权利,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9: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名誉权相关文章
  • 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怎么办?
    一、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怎么办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二、名誉权受到侵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名誉权受到侵犯以后一般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
    2023-05-06
    309人看过
  • 人身自由与尊严:关于人身权与人格权的现代认识
    1、内容的不同:人格权是指他人侵犯了当事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肖像权,名誉权之类,当事人可以主张的侵权之债;身份权是他人侵犯了当事人的亲权、配偶权、监护权,股权身份权,包括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当事人可以主张的侵权之债。2、权力性质的不同:人格权注重的是人的独立性和尊严受社会保护。而身份权注重的是当事人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值得社会保护。3、诉讼时效的不同: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伤害起一年。其他的人格权和身份权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两年。著作权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申请成功后,很多人开始关心自己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针对此情况本文知识产权律师为您详细介绍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
    2023-07-03
    430人看过
  • 以人格尊严的名义
    每到岁末年关,劳动维权就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在人们印象中,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劳动维权,就是追讨工资、要求工伤待遇与其他经济赔偿。但最近在辽宁阜新亲历许玉林工伤待遇争议再审工作后,笔者对职工劳动维权意义的看法发生了变化。1992年9月,辽宁阜新市某国有大型煤矿职工许玉林在工作岗位上被人打成重伤后,因种种原因,迟迟得不到工伤认定,工伤待遇无法落实,工资还被停发,后来又被矿上除名。因为无钱继续医治,许玉林病情恶化,最终发展为严重精神障碍,在家中误服农药身亡。许母、许父在艰难上访途中贫病交加,也相继离世。许玉林的长兄许玉宝辞掉在银行的工作,继续上访。笔者让许玉宝算过一笔维权账,结果让人大吃一惊。15年来,整个家庭为许玉林维权而投入的直接费用将近50万元,直接损失超过100万元。这种惊人的付出获得了怎样的回报呢?2000年,法院终审落幕,许玉林获赔16.8万元。家属认为,无论就物质损失还是精神损
    2023-06-08
    254人看过
  • 人格尊严也是权利,是最基本的权利
    ——“人狗同餐”案件:陈志光夫妇到某餐厅吃饭,等到吃了一阵子后,一对母女带着一只狗坐在陈志光夫妇的对面,点来了饭菜,让狗在饭桌上吃,小狗则摇头晃脑吃得津津有味。陈志光夫妇认为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了损害,要求餐厅老板解决,老板认为并不知情,同时,也不是自己让狗与人同桌,是那个客人所为。因为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陈志光逐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餐厅老板赔偿侵害人格尊严的精神损害。遗憾的是,法院判决认为这不构成侵害人格尊严,老板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核心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侵害人格尊严的,对侵害行为人应当追究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餐厅老板准许人狗同餐,侵害的正是人格尊严的权利。一般人格权是一种罪基本的人格权,包括的内容是人格平等、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这种权利的作用,是概括和指导所有的具体人格权,规定具体人格的内容,解释具体人格权的含义,创造新的人格权;还有特别重
    2023-06-08
    284人看过
  • 人格尊严的具体权利表现
    人格尊严的具体权利表现具体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以及荣誉权这五大方面,任何一项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都应当及时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并且人格尊严权是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的。一、人格尊严的具体权利表现人格尊严的具体权利表现为:1.名誉权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具体人格权。2.肖像权肖像权,是自然人以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利益为内容的具体人格权。肖像权作为一种具体的人格权,是包含肖像所体现的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3.姓名权姓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4.隐私权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具体人格权。5.荣誉权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所获得的荣誉及其利益所享有的保持、支配的具体人格权。二、人格尊严权的的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
    2024-03-28
    430人看过
  •  质权人与出质人的权利与义务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将自己的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出质人是将财产作为担保的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为质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具有权利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质押的财产被称为质物。在质押过程中,将自己的财产作为担保的人被称为出质人。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将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具有权利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 质 押 中 的 质 物 和 出 质 人 有 什 么 不 同 ?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质物和出质人都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质物是指债务人将其拥有的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作为担保,出质人是指将动产或权利转移给债权人的债务人。在这种情况下,质物和出质人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首先,质
    2023-08-31
    424人看过
  • 人格尊严权与肖像权的保护范围有何区别?
    肖像权属于人格尊严权。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肖像权简单来说就是肖像权人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使用。若他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照片被恶搞属于被侵犯肖像权吗?照片被恶搞就是属于侵犯了别人的肖像权;对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第一千零二十条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
    2023-07-03
    258人看过
  • 债务人义务与债权人权利
    一般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有什么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有: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借贷关系即成立。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且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
    2023-08-06
    377人看过
  • 名誉权与隐私权的界限是怎样的
    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隐私权与名誉权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而名誉权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2、隐私权与名誉权客体不同。隐私权的客体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3、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方式不同。侵害隐私权的方式常见的是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而侵害名誉权的方式常见的是侮辱和诽谤。4、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的内容不同。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散布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5、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行为人的心理状态不同。侵犯隐私权可能出于故意也可能出于过失;侵犯名誉权大多是一种直接故意行为。6、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同。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人主观上可能不具有目的,也可能具有恶意目的或善意目的;而侵犯名誉
    2023-02-10
    404人看过
  • 声誉权与名誉权的差异
    1、性质不同。荣誉权是身份权,而名誉权是人格权。所谓身份权就是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特定的人才会享有而不是人人均享有,如亲权等。人格权则是凡事主体均可享有。所以荣誉权只有那些取得优异成绩,作出重大贡献而获得荣誉称号的特定的公民、法人才能享有;而名誉权则是每个公民、法人均享有的权利。2、内容不同。荣誉权是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授予的种殊荣,即特殊的名誉其评价是积极的;名誉权是社会对每个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等方面的评价即公民、法人的声誉。3、取得方式不同。荣誉权的取得要履行一定的程序,由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授予的,而名誉权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法人的一种权利。荣誉权具有可剥夺性,而名誉权为公民法人终生享有,除非死亡或消失不可剥夺。隐私权与名誉权的区别(一)客体不同。隐私权的客体是他人不愿公开的私人秘密,而名誉权的客体是社会的客观评价。(二)主体范围不同。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023-07-09
    141人看过
  • 业主监督权与名誉权保护的边界
    【案情】原告:夏-军被告:章-毅等五人。原、被告均系杭州市余杭区良渚镇铭雅苑业主。2007年5月,经选举,原告当选为铭雅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并担任主任职务。同年7月,铭雅苑业主委员会经招标选聘**钱塘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服务企业。7月28日,五被告在铭雅苑东区大门口张贴《关于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审议罢免夏-军等事项的提议》一文,内容为发起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罢免原告业委会主任的提议,其中罢免原告的四条理由:作为业委会主任,拒不召开业委会讨论决定并已发布公告的答疑会;在本次物业招标中,未与其他业委会成员商议,私自起草、制定招标文件,违反了《招标法》的有关规定;在本次物业招标中,未与其他业委会成员商议,私自制定、收取投标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标准和保证金,业委会成员至今对这一保证金的处理方式和去向一无所知;在未与业委会成员事先商议的情况下,先行聘用业委会的所谓财务人员。后又在社区宣传栏张贴五被
    2023-06-01
    158人看过
  •  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定义
    公民权利包括平等、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和人格尊严、监督权、社会经济权利、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权益、婚姻和家庭保护以及华侨、归侨和侨眷正当权利和利益保护。公民的权利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所有人都应该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次,公民应该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例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此外,公民应该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再者,公民的人身和人格应该得到尊重,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以及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此外,公民应该享有监督权;再者,公民应该享有社会经济权利;此外,公民应该享有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此外,妇女应该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再者,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应该得到国家的保护;最后,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也应该得到国家的保护。公民权利公民权利
    2023-11-10
    283人看过
  • 隐私权与名誉权之界分是什么
    一、隐私权与名誉权之界分是什么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隐私权与名誉权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而名誉权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2、隐私权与名誉权客体不同。隐私权的客体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3、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方式不同。侵害隐私权的方式常见的是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而侵害名誉权的方式常见的是侮辱和诽谤。4、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的内容不同。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散布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5、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行为人的心理状态不同。侵犯隐私权可能出于故意也可能出于过失;侵犯名誉权大多是一种直接故意行为。6、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同。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人主观上可能不具有目的,也可能具有
    2023-04-27
    406人看过
  • 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原本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对于激励罪犯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遗憾的是,一些贼心不改的罪犯与丧失法律立场的执法司法人员相互勾结,将这一善政变成了越狱的便捷通道。钱和权,曾经是这些罪犯身陷囹圄的重要诱因,如今又成为他们拉拢腐蚀执法司法人员的有力武器。当一次次的违规减刑变为现实,当一次次的虚假立功帮助罪犯重获自由,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也就荡然无存了。制度不是没有。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过程中,法院、监狱必须相互制约,检察院负有监督职能。然而,不够详尽的制度规定、恶意违法的执法司法人员却将严谨的制度变成了一纸空文。说到底,再完美的制度也需要靠人来执行。只有有案必查、有责必究、追责必严,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才能发挥法律的威慑力,震慑那些想钻漏洞之人。严惩高墙内的腐败,既是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的重要体现,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政法机关唯有
    2023-06-11
    447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誉权
    词条

    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名誉权
    相关咨询
    • 名誉权与尊严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0
      人格尊严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人"所应有的最基本社会地位、社会评价,并得到最起码尊重的权利。对于人格尊严是否应当属于名誉权的一部分,目前存在两种理论观点,一是作为一种人格权,人格尊严受到侵害之后,必然导致权利主体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降低,从而表现为名誉权侵害的结果,因此,将人格尊严归属为名誉权,可以更好地保护权利主体的合法权利。另一种观点是,人格尊严与名誉权内容迥异,将前者列入后者之中,实际上是
    • 义务与权利的界限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14
      权利与义务的界限:权利的界限即义务;义务的界限即权利。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权利与义务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权利和义务作为构成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素,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义务的存在是权利存在的前提,权利人要享受权利必须履行义务;任何一项权利都必然伴随着一个或几个保证其实现的义务;法律关系中的同一人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权利人在一定条件下要承担义务,义务人
    • 名誉姓名权与人格尊严权的区别是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15
      名誉姓名权与人格尊严权的区别是权利保护的范围不同。对于我国的公民来说,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权有区别的,人格权是人格权体系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关心自身权益的保护。
    • 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一样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0
      人格尊严权集中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荣誉权。 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
    • 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有什么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29
      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的区别是法律概念不同,还有就是范围也不同,实际上人格权主要指的就是民事主体所固定拥有,而且有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相关人身方面的一些权益。名誉权主要指的就是人民对于公民的幸运和形象等方面的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