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审理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15:03:58 218 人看过

“三农”问题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近年来,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的纠纷案件日益增多,这一类纠纷普遍具有理论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处理难度大的特点,解决不好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并影响社会稳定。主要问题有:

1、案件数量多,增长趋势明显

2、案件类型多,成因复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依诉讼标的划分主要有四种类型:土地晨报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土地承包权继承纠纷。

3、认定事实困难

4、适用法律不统一

5、政策、法律与现实之间存在矛盾。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纠纷的

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3、因收回、调整承包发生的纠纷

4、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5、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二、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承包合同纠纷;(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农户成员为多人的,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农户代表人按照下列情形确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上记载的人;(二)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为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三)前两项规定的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诉讼的,为农户成员推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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