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的方针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早已形成共识。安全既是企业的目标,又是各项工作的基础。人的因素是生产中的决定性要素,安全生产的目的就是使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避免或减少意外伤害,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
事故致因理论的研究成果表明,造成员工人身伤害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设备、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或两者共同作用。美国著名的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曾经调查了美国的75000起工业伤害事故,发现占总数98%的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只有2%的事故超出人的能力所能预防的范围,在可预防的工业事故中,以人的不安全行为为主要原因的事故占88%,以物的不安全状态为主要原因的占10%。根据日本的统计资料,1969年机械制造业休工8天以上的伤害事故中,96%的事故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91%的事故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关;1977年机械制造业休工4天以上的104638件伤害事故中,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无关的只占5.5%,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无关的只占16.5%。虽然在不同行业、不同时期,人和物两种因素在事故致因中的地位会发生变化,但是,根据北京供电局1950年至1999年5月的事故统计资料(不完全),发生的38起触电造成的人身死亡、重伤、轻伤事故中,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的事故35起,占事故总数的92.1%,纯属于物(施工工机具、施工环境)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事故3起,占事故总数的7.9%。由此看出,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远高于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事故,并且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生产设备的质量和安全防护装置的不断提高和改进,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比例越来越高。因此,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是避免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基本保证。
人的不安全行为表现及致因分析
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现场管理者(工作负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工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工作负责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在:现场查活不细,对工作现场的电源和周围环境未查清;制定安全措施不完善,存在漏洞;现场管理混乱,分工不明确。工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在:习惯性违章,忽视安全,采取不正确的动作,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不正确等。
根据传统事故学理论的分析,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主要是:
1、安全意识不强,采取不正确的态度。个别职工忽视安全,甚至故意采取不安全行为;
2、技术、知识不足。缺乏安全生产知识、缺乏经验,或技术不熟练。
当然产生不安全行为的原因还有工作人员身体不适、工作环境恶劣以及不可避免的失误等因素,但主要是上述两条。
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措施详释
通过长期的安全生产活动实践,我们总结出有效地预防生产事故的三大对策:一是安全工程技术对策。这是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使生产设备、施工工具达到本质安全的重要手段。二是安全教育对策。这是提高人的安全素质,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基本保障措施。三是安全管理对策。这一对策既涉及物的因素,即对生产设备、设施和生产环境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也涉及人的因素,即作业人员的行为管理。下面主要详述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两大对策。
一、通过安全教育,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安全教育使企业职工形成安全意识。经过一次、两次或者多次反复的刺激,使企业职工形成正确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教育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职工辨别是非、安危、祸福的能力,从而采取正确的安全生产行为;另一方面可以促使企业职工熟练掌握生产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安全熟练地完成规定生产任务。
1、班组长的安全教育
事故案例表明,许多电力生产人身伤害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是由班组长现场查活不清,安全措施制定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造成的。因此,作为企业的基层管理者,班组长也应具有较高的安全文化素质。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经营活动都要通过班组来落实,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这就需要抓好班组长的安全教育。主要有两个方面:①必须掌握与自己工作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了解有关事故案例,通过分析事故案例,增加安全生产经验。②熟练掌握与自己工作有关的生产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不仅自己操作可靠,同时还要帮助和指导班组工作人员正确操作避免失误。通过安全教育使班组长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丰富的安全知识和经验、熟练的安全生产技能。
2、对一线班组工作人员的教育
发生的生产人身伤害事故近80%是由于职工自身的违章造成的,在构成事故的三要素即人、机、环境的关系中可以看出,人是最活跃的因素。因此,对工作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素质,是安全工作的关键。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①加强他们对与本工作专业有关的安全和生产规章制度了解,使之用规章制度规范行为。②进行典型事故案例解析,以此增加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经验,同时通过事故案例的警示作用,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③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生产技术、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二、通过安全管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企业安全管理是为实现安全生产而组织和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各种资源的过程。它利用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管理机能,控制来自物的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避免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通过安全管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应开展以下工作:
1、规章制度的管理
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必须建立一套适合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尤其需要制定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用现场安全工作规程指导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并且规章制度应形成闭环管理,即制定-执行-发现问题和不足-修订使之完善-再执行。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必须使生产一线人员有章可循。因此规章制度的管理至关重要。
2、现场的安全监督
建立企业安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安全监督网的作用,随时检查现场的生产活动,发现并纠正违章行为。首先是班组安全员应发挥现场监督检查作用,班组安全员随班组一起工作,及时掌握现场情况,纠正违章和不安全行为。安全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对班组成员人身安全负责,履行监督职责。其次安全监督机构应巡回检查各生产现场,纠正违章,不定期地向领导和管理人员通报情况,敦促班组及其上级部门加强管理,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3、发挥安全奖惩制度的作用
在海因李希避免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3E原则中,重要的一个对策就是惩戒。对个别采取不正确的态度、忽视安全、甚至故意采取不安全行为者,给予经济上的或其他必要的处罚,强制其树立正确的态度,采取安全的行为。
总之,要保证企业员工免遭人身伤害,保障生产顺利进行,就必须下大力气消除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是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两个根本对策。(作者冯立祥平谷供电公司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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