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是否属于刑法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21:11:52 271 人看过

刑法对职务犯罪的规定是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修改后的刑法还修改了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删去对贪污受贿犯罪规定的具体数额。

一、不适用减刑的是不

以下情况不适用减刑:1、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2、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我国被判处终身监禁后是否可以减刑?

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

1、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

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的罪犯,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3、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

三、判处终身监禁能否出狱

判处终身监禁能出狱,但是前提必须是已经存在着这样的一种立功,或者是自首的表现,得到一定的减刑规定,这样的话就可以提前吃饭了,而我们国家实际上就不存在着终身监禁的这样一种说法,而是无期徒刑。

终身监禁是国外的刑罚,在我国与终身监禁相类似的是无期徒刑,如果当事人罪行比较严重,人民法院是可能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的。依照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对其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两高”《解释》第4条第3款也规定,符合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之情形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缓并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予以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7: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社区建设是否属于政府职责范围?
    社区是由一定数量的人口、一定范围的地域、一定规模的设施、一定特征的文化和一定类型的组织构成的基本要素。社区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政府部门进行社会管理。一个社区至少包括一定的地理区域、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之间有共同的意识和利益,并有着较密切的社会交往。村落、街道、县、市等都是规模不等的社区。社区并非政府机构,而是属于群众组织,主要协助政府部门进行社会管理。构成社区的基本要素包括一定数量的人口、一定范围的地域、一定规模的设施、一定特征的文化、一定类型的组织。一个社区至少包括以下特征:有一定的地理区域;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之间有共同的意识和利益,并有着较密切的社会交往。一个村落、一条街道、一个县、一个市,都是规模不等的社区。 社区的基本要素是什么?社区作为一个社会单位,具有其独特的基本要素。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社区应当具有以下三个基本要素:1. 居民:社区的最基本要素是居民,包括户籍居民和非户
    2023-08-27
    425人看过
  • 属于债务重组范围的是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实际生活中,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一、个人负债可以重组吗法律对个人负债可不可以重组没有规定,而在司法实践中,个人是不能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主体是企业。《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二条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本准则中的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第三条债务重组一般包括下列方式,或下列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三)除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采用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
    2023-03-14
    116人看过
  • 失职罪属于滥用职权的范围吗
    失职罪属于滥用职权的范围。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在行使国家权力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应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还包括下列人员:1、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然法律授权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主体由过去的国家机关变为现在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但从权力的性质和权限上看,仍属于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一部分,与过去由中国人民银行行使的职权和权限是一样的。根据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的权力与过去该权力由国家机关行使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是相同的,如这部分人员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应以犯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实践中,一些国家行政机关将部分行政管理职权进行了授权委托,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卫生防疫站向食品卫生经营企业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发放卫生许可证或
    2023-06-03
    192人看过
  • 最新刑法触犯是否属于犯罪?
    触犯刑法不一定都是犯罪。个人的行为同时具备违法性、有害性、社会性才构成犯罪,犯罪行为必须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的最基本标志。而且还要说明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重危害性以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后果,而且具有触犯刑法行为的行为才可以算是犯罪行为。股东虚假出资会触犯刑法么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会触犯刑法,构成虚假出资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7-05
    56人看过
  • 兼职收入是否属于误工费赔偿范围
    兼职收入属于误工费赔偿范围。兼职收入来源合法且能够证明“固定收入”的,就应当采取完全赔偿原则。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兼职收入的赔付依据是什么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
    2023-08-09
    443人看过
  • 留置证人是否属于监察委职责范围?
    监察委不可以留置证人。监察委员会只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不可以进行留置,监察委员会只能对被调查人进行留置,被调查人有以下情形,并且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可以进行留置:1、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2、可能逃跑、自杀的;3、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徇私枉法归监察委还是检察院徇私枉法归检察院。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来立案侦查。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就有司法工作人员,因此因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徇私枉法的构成要件有:1、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3、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徇私枉法罪立案标准如下: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2023-07-11
    36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坦白是否属于法定量刑范围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06
      真正的坦白,即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于法定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新刑法中关于特赦人员的范围是否属于范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9
      是在范围,但是不知道符合不符合要求,具体的参照以下:要求对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本次拟定特赦人群如下:一、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服刑罪犯。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服刑罪犯,但几种严重犯罪的罪犯除外(犯贪污受贿犯罪,危害人民安全的严重暴力性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及涉恐、涉黑等有组
    • 关于职务犯罪失职立案标准范围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5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
    • 诬告陷害是否属于职务犯罪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06
      法律分析 诬告陷害不属于职务犯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贪污侵占是否属于职务犯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4
      贪污侵占是属于职务犯罪的。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