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如下。对于企业因为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以适当补偿预期的经营费用。还应补偿企业地上物的损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因拆迁造成的搬迁费用,物资的运输费。并且对积极搬迁的企业给予补助和奖励。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住房入股企业被拆迁后,如何获得合理的赔偿?
104人看过
-
加工厂拆迁后,如何获得公正的补偿?
307人看过
-
工厂注册一年后被拆迁,如何获得公正补偿?
134人看过
-
如何在四十年产权被拆除后获得公正赔偿?
466人看过
-
企业拆迁如何获得合理补偿
264人看过
-
企业租户如何获得拆迁补偿
335人看过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
企业被拆迁后如何赔偿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5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
-
被拆迁人如何获得拆迁补偿款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7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
-
拆迁补偿方案如何制定?对被征收人不搬迁的,能否获得拆迁补偿方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国务院常务会议19日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条例草案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该条例草案对征收程序也做出规定,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
-
如何获取企业拆迁补偿?辽宁在线咨询 2021-06-031、审查拆迁中的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因拆迁而发生关系的各方主体。非住宅房屋拆迁(企业拆迁)因为土地、房屋权属关系复杂,其中,集体土地上的私有企业拆迁以及国有改制不彻底的企业拆迁,因原有权属不明,甚至土地转让合同无效等各种法律规范之外的情况出现,使得各方主体权利义务不清楚,往往在拆迁补偿后更容易发生纠纷。专业律师提示:对于产权归属不明确的企业,在拆迁实施后、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前即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介
-
违章建筑被拆迁如何获得赔偿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5根据《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规定,本意见所称违法建设行为,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被认定违章建筑的公民有陈述、申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