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股东应该享有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5:12:39 439 人看过

一、股东的权利

1、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

2、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索赔权。

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5、收益权。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

6、强制解散公司的请求权。

7、优先权。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8、知情质询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9、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股东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10、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起诉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1)机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目的。有别于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以及集团诉讼。

(2)原告资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3)被告范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另一类是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这里的“他人”应当包括任何侵犯公司利益的自然人和企业,例如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不法侵占公司资产的债务人等。

(4)责任事由:具有违反第六章规定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行为(原因),该行为导致了公司损害结果的发生。

(5)举证责任:在归责原则上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告方举证。

(6)前置程序:股东在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应先征求公司的意思,即以书面形式请求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作为公司代表起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他人。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诉讼结果归属:归属于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股东只是按照其股权比例的数量在财务上分享因胜诉带来的股东收益。

注意:股东代表诉讼解决了过去在公司权益保护方面的主体的缺位问题。

注意:有限公司层面主要体现为“单独股东权”,在股份有限公司层面主要体现为“少数股东权”,以维护小股东利益。

二、股东的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0: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有限合伙作为ipo大股东有哪些权利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八)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九)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十)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中,第八至第十项需满足合伙协议不存在相反约定才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
    2023-02-21
    368人看过
  • 股东知情权法律规定有哪些?股东还享有哪些权利?
    一、股东知情权的相关法律规定知情权作为股权的重要权能之一,是为了保障股东充分掌握公司信息、管理活动以及风险状况的重要权利。体现在现行《公司法》中就是以下三个条文:1、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2、第九十八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3、第一百六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
    2023-05-02
    468人看过
  • 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应当履行哪些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1)安全保障权。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知悉真情权。知悉真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在消费时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4)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5)获得赔偿权。获得赔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6)依法结社权。依法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7)获得知识权。获得知识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8)维护尊严和民族习惯权。维护尊严和民族习惯权是指消费
    2023-06-14
    336人看过
  • 职工失业后应该遵循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员工失业后,不是自己想中断工作的,只要单位以及个人已经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履行缴费义务一年的,本人可以持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主动申请就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以申请医疗补助;死亡的,家属可以申请丧葬补助和抚恤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企业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有依法参与和行使监督的权利。企业有权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监督机构,要求社会保险机构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养老保险金。职工有权随时查询本人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情况,有权在退休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2023-07-01
    224人看过
  •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应当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正式员工的全部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一、企业不买社保不给补贴合法吗?不合法。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者享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该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劳动者享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哪几天是3倍工资国家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是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五一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在这些节日期间,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
    2023-06-22
    50人看过
  • 证券业协会会员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资格证券业协会是实行会员制的社会团体法人,其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翻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专业证券公司、兼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在承认会员章程、遵守协会的各项规则的条件下,均可以申请加入证券业协会,成为协会的团体会员。而协会的个人会员则是指根据需要所吸收的证券市场管理部门的有关官员以及从事证券研究和业务工作的专家和学者。二、团体会员权利证券业协会的团体会员享有的权利包括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对协会的决议事项表决权;3、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4、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利;5、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的权利;6、向协会提出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7、请求退会的权利(但应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履行其退会手续);8、协会章程议定的其他权利。三、团体会员义务证券业协会的团体会员应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协会章程和协会规章制度及各项
    2023-04-24
    407人看过
  • 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是指权利和义务互相依存,互为前提,不可分离的辩证统一关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反映了国家与公民、公民与集体、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相互关系。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1.公民享有权利和应尽义务是统一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说明权利和义务的不可截然分割性.2.权利和义务互相依存.这主要是就具体的权利和义务而言的.宪法规定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对于子女而言是一种权利,对父母而言则是应尽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对父母而言是一种权利,对子女而言则是一项义务.义务的履行,就是权利的实现.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的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3.权利和义务的彼此结合.这是指某些权利义务的相互关系.例如:宪法规定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4.权利和义务互相促进,相
    2023-07-04
    452人看过
  • 股东权利有哪些股东有什么权利
    1、身份证明股东可要求公司将其名称记载于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还需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股份公司向股东签发股票作为凭证。2、收益权股东作为投资人,目的就是获得收益。股东应按照其出资的比例或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权红利或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是指除去运营成本、缴纳各种税费,并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依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后,公司的盈余,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3、表决权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对股东会决议有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议事程序及表决方式,除《公司法》规定的除外,公司章程也可自行约定。4、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有限
    2023-05-06
    123人看过
  • 名义股东享有权益吗
    注册股东有股权吗?如果股东不在公司投资,这些股东将在股东名册上登记。这种股东被称为注册股东,借出股东的法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注册股东仅为他人注册,没有参与公司治理,没有享有股东的物权,没有履行股东的义务,那么法律就不能保护其作为“股东”的权利。相反,当公司资不抵债时,由于其股东身份已经向社会公开,实际投资者与名义股东之间的私名借用行为无法抵御善意第三人的侵害,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第二,登记合同的法律责任由于约定登记的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实践中的纠纷往往涉及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因此,股权转让协议成立的必要条件应当是当事人的约定,这与合同是否在工商登记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法律不会保护约定登记股东的股东权利,而是履行转让对价的义务。转让方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的股东资格受法律保护
    2023-05-02
    116人看过
  • 股东不履行法律义务股东有哪些义务
    股东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如下:1、出资义务。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权利不得滥用义务。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义务。4、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务。5、特定情形下的表决权禁行义务。一、有债务纠纷可追诉原公司股东吗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应对存在《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情形对公司债权人承担。《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股东基于公司章程规
    2023-03-25
    381人看过
  • 股东有名义股东风险应该存在哪些问题
    名义股东可能面临的风险有:1、实际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债权人请求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名义股东不能以不是实际出资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二、代持股协议无效时,名义股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公司法名义股东实际股东的约定是否有效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
    2023-08-08
    434人看过
  • 18岁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18岁成年享有的权利和义务:1、年满18岁的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2、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有宗教信仰自由;4、有对国家任何机关和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5、有劳动和休息的权利;6、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7、有受教育的权利;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等。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2023-07-16
    193人看过
  • 员工辞职时享有哪些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
    2023-06-13
    371人看过
  •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一、农村房子私下转让协议书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住所:住所:一、股权的转让(一)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二)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三)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万元;(四)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五)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____%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二、
    2023-06-22
    38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0
      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2、申请回避的权利。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4、进行辩论的权利。5、请求调解的权利。6、自行和解的权利。
    • 作为XXX有哪些权利义务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6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所享有的法律地位和基本权利、基本义务,都在公司法中有明确规定,比如应当足额缴纳出资,享有所有者权益。以这样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为基础,还确定了股东的若干具体权利和义务,有以下几项: 1.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这表明股东对公司的活动有知情权,同时也表明股东有监督权,在知情基础上实施监督。 2.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这表明有
    • 隐名股东有股东权利吗?隐名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9
      公司法对隐名股东没有规定。公司中的隐名投资是指一方实际出资,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他人的法律现象。其中实际出资人为隐名股东,公司章程等材料中记载的股东为显名股东。如果隐名投资人未直接以股东的名义行使权利的,则以显名投资人为股东。至于隐名投资人与显名投资人的关系,则依一般民法原则解决。公司法律关系要求具有稳定性,若以隐名投资人为股东,则会导致以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所形成的
    • 职工失业时候应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31
      职工失业后,若依法购买失业保险的,职工满足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条件的,依法享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有持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义务。
    • 劳动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3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二、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得到的全部工资收入。)三、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四、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五、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六、劳动者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七、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八、劳动者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