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人未尽清算义务的表现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1:46:29 465 人看过

一、清算人未尽清算义务的表现有什么

1、清算人未尽清算义务的表现有清算人没有依法清算,直接向工商部门出具虚假的清算报告,清算人在清算过程中转移执业资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变卖企业财产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二、强制清算有什么特征

1、申请人:债权人/股东

在上述清算情形出现后即意味着自行清算到强制清算的转换,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如未提起清算申请,股东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强制清算的申请主体扩大到股东。

2、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方案经法院确认后执行;

在强制清算程序法院介入的程度比破产清算而言相对有限,法院在强制清算中主要职责包括指定和更换清算组成员、确认清算方案和清算报告、决定是否延长清算期限、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但应当注意的是,公司清算案件法院的职责并不仅是指定完清算组成员,而是监督整个清算程序、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后,案件才算审结。

3、清偿债务方面,引入协商机制

清偿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时不必然进入破产程序,即,如果公司清算中出现破产原因时,债权人能够基于意思自治自行协商通过债务清偿方案,则无必要当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只有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者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从而提高了清算效率,节约经济成本。

4、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后,凭裁定办理注销手续。

通过上文的详细内容介绍,相信大家都了解了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的特征。公司清算,具体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如果是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那么就要向相关部门申请破产清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4: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什么是清算组清算组:
    一、如何认定清算义务人的责任清算义务人一般是指公司的股东、董事等人,清算义务人要履行依法组织清算、启动清算程序的法律义务。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造成公司财产贬值、流失、灭失等实际损失的,应当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
    2023-06-17
    277人看过
  • 清算人未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置?
    清算人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表现如下:1、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清算义务人拒绝履行清算义务或消极履行清算义务,导致资产流失,债权因超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财产状况恶化而无法实现;2、清算义务人未按法定程序清算的,如未通知全体债权人或未发布清算公告,在未清偿企业债务的前提下分配股东;3、清算义务人在清算过程中转移执业资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出售企业财产,销毁隐匿企业财务账簿,致使企业资产状况不明;4、清算义务人未依法清算的,向工商部门出具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破产清算人的职责破产清算组成立后,应全盘接管破产企业,并全面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分配等事宜。基于清算组现实接管和占有的计入财产目录的财产与破产宣告后清算组依法有权支配也应当支配的可作为分配的财产往往不一致,例如有不属于破产人所有或经营管理
    2023-07-02
    460人看过
  • 破产清算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哪些?1、财产保全义务、说明义务和提交义务。就是说,债务人应当妥善保管企业财产,未经法院许可,不得处理企业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这里的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2、不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义务。未经人民法院许可,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也不得以其财产设立新的担保。但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偿付的费用,如水电费、电话费等,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支付。二、破产清算的步骤有哪些?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
    2023-06-01
    197人看过
  • 清算义务人与公司财产混同清算义务人的责任
    由于财产混同,导致公司的债权债务亦难以区分,从而造成清算障碍,债权人因此提起赔偿诉讼的,如何处理?笔者认为,清算义务人与清算法人财产混同的,是公司独立法律人格瑕疵。比如,股东与公司之间在资产或财产边界故意混淆不分,将属于子公司的财产登记在母公司名下,子公司的财产经常处于母公司的无偿控制和使用之下;控股股东长期掏空公司的资产尤其是优质资产,而未对公司予以充分、公平的补偿等;控股股东对公司负有巨额债务,而公司在控股股东的操纵下长期拒绝或者待于追索等。这些情形均损害了公司法人人格的独立性,从而导致公司以其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不复存在。因此,公司解散后,如有证据证明公司资产与清算义务人财产混同,债权人以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不得再以股东有限责任抗辩,而应当对清算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文:张红生
    2023-06-09
    99人看过
  • 法人解散后清算义务人未及时清算会产生什么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9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由其主管机关组织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一百九十一条、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公司解散后应依法组织清算。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法人解散后,首先要分清企业法人的性质和类型,然后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企业法人的清算人。(一)国有、集体企业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意见59条的规定,国有、集体企业法人解散后,均应由其主管机关作为清算人。其中,国有独资企业应由其投资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为清算人;集体企业应由其主管机关或开办单位为清算人。如属乡镇、村办企业,则分别应由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为清算人。(二)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东是清算人。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在公司解散后都可以成为清算人,都有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义
    2023-04-07
    473人看过
  • 清算义务人的类别
    清算义务人的类别: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主体是国家,国家是国有企业的唯一股东,其主管部门代表国家管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终止后,其上级主管部门为清算义务人。2.集体所有制型公司。集体所有制型公司的投资主体是集体组织,集体组织是集体企业型公司的股东,通常称为开办者。3.联营公司。联营公司是不同投资主体共同投资成立的,联营各方是企业股东。4.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全体股东都属于清算义务人。5.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一、清算义务人跟清算人有什么区别?清算义务人与清算人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主体范围不同。在我国,清算义务人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范围较窄。清算人分为法定清算人、议定清算人和指定清算人三种。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023-03-19
    309人看过
  • 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责任承担
    《公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清算义务人如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在造成损失范围内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清算义务人承担的是补充赔偿责任,即债权人应当先行要求债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在穷尽各种方式后债务人仍未能全额赔偿,且清算义务人未能及时履行成立清算组义务的,可在由此造成的公司财产损失范围内,要求清算义务人予以赔偿。《公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直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清算义务人承担的是连带清偿责任,对于未获清偿的债权,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清偿,亦可直接要求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清算义务人清偿。同为消极的不作为行为,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责任性质,其适用条件有必要加以区分。第一款不作为所造成的后果,仅针对于公司的财产范围,如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
    2023-05-03
    274人看过
  • 非破产程序清算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侵权责任破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在非破产清算(qingsan)程序中清算(qingsan)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侵权责任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张树升[内容摘要]目前,我国公司在解散后怠于清算、不进行清算,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进行清算的现象大量存在,严重损害了公司清算权益人的合法权益。本文以公司法及侵权行为法为思考重点,对非破产程序中公司清算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侵权责任中的几个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研究。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问题,指出侵权行为人的规定模糊、对损害后果的认识错误、因对损害后果的认识错误而导致的对举证责任的分配出现误区、侵权责任不规范是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侵权责任司法实务中存在的四大问题。第二部分,对侵权行为人进行研究,明确侵权行为人是对公司负有清算义务的股东,并对负有清算义务的股东进行具体分析。第三部分,对损害后果及举证责任进行研究,明确侵权行为的损害后
    2023-06-14
    114人看过
  • 未尽抚养义务是如何表现的
    一般来说,被抚养的权利是一种特殊的人身权利,它与合同中协议一方的权利是不同的,并非一种有对价的承诺,也并非是人人在任意时间都可以享有的,它仅限于未成年的子女和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等。如果子女已获得独立生活能力,那么其被抚养的权利自然也随之消失。这时没有被父母抚养的子女如果向父母追索抚养费,就会由于其债权的不能成立而无法得到支持。但是,如果子女在未独立生活期间为了自己的正常生活或学习而产生了债务,我们认为子女是可以要求由父母来代为偿还的,或者债权人也可要求由其父母来代为偿还。二、如何才算是尽到了抚养的义务?如在本案调查中,李某反映从其升入高中起,其父除了每月给其230元以外,其余皆不闻不问,且不准其在家居住,致使李某只能在学校或亲戚家住宿。如果该事实成立,李父算不算尽到了抚养义务呢?换一种情形,如果父母或父母一方保障了子女的生活、受教育的权利,但在精神上却无法给予正常的父母之情,这又是否算
    2023-06-12
    398人看过
  • 清算义务人是哪些人
    清算义务人是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公司破产或者解散时是需要按照规定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清算义务人要按照规定进行清算,没有及时清算并且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清算义务人要按照规定承担责任。一、清算义务人是哪些人清算义务人是指基于其与公司之间存在的特定法律关系,而在公司解散时,对公司负有依法组织清算义务,并在公司未及时清算给相关权利人造成损害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民事主体。清算义务人是基于其与公司之间存在的特定法律关系,在公司解散时负有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并在未及时清算给相关权利人造成损失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民事主体。在清算程序中负有全面配合和协助清算组清算工作义务的公司内部配合清算义务人,是承担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资料的义务主体,并直接承担未能履行上述义务的法律责任。清算义务人的清算义务是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清算程序、成立清算
    2023-06-05
    107人看过
  • 清算组人员如何构成,清算组的权利义务
    当公司进行清算时,往往是由清算组来执行的,清算组由特定的人员组成,一般来说清算组人员如何构成,清算组权利义务包含哪些,本文为您介绍。当公司进行清算时,往往是由清算组来执行的,清算组由特定的人员组成,一般来说清算组人员如何构成,清算组权利义务包含哪些,本文为您介绍。清算组概述清算组是指依法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执行清算任务的临时性机构。在清算期间,原公司的法人机关董事会停止行使职权,公司的财产管理权、必要的业务经营权由清算组行使,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也由清算组行使。清算组产生的时间和方式从清算组成立的时间上看,各国立法由于选任权的主体不同,清算组成立的时间也有所不同。我国清算组由法院任命,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但在《民事诉讼法》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中,并未提到清算组成立的时间。各国清算组产生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
    2023-06-09
    106人看过
  • 清算人不履行清算义务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清算人作为清算事务的执行和代表机关,应忠实执行清算业务并尽善良管理人之应尽义务。就责任对象而言,清算人的责任分为对清算中公司的责任和对债权人的责任;就责任关联性而言,分为清算人的个别责任和连带责任。我国《公司法》第190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其中有两个问题未予明确:其一,因对清算人的代表权未作规定,对清算组成员的损害赔偿责任,应由个别清算人单独承担,还是全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未予明确;其二,对清算人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未予明确有过错和无过错的界定方法。笔者以为,我国清算组成员执行清算事务,实际上是一种集体行为,因全体清算人集体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清算中公司或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无疑应承担连带责任。但为避免集体行动中确实无过错的清算组成员受到不公平对待,应对清算组成员中能够进行无过错举证
    2023-05-04
    362人看过
  • 公司解散债务清算清算的意义有哪些?
    清算项目包括: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公司一般债务。如果还有剩余的话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一、破产清算要不到钱是真的吗现在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破产清算程序中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对于公司债务,瑕疵股东以其抽逃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破产清算后,如果企业无力偿还的话是不用再偿还的,当然如果债权人自愿偿还也是可以接受的,不过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这样做。破产清算判决要不到钱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因为破产清算后赔偿是先从大户开始逐渐到小,直到企业资产为零。二、公司解散清算程序有哪些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如下:1、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
    2023-04-12
    226人看过
  • 清算义务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清算义务人的法律规定是如果公司面临的经营不善等相关问题的话,可以自行清算或者是指定清算。启动公司清算程序的解散事由包括以下四种:第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第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第三、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第四、司法强制解散公司。清算的基本程序是,先清偿公司债务,然后再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在实践中,公司的股东或者董事由于怠于履行义务,或者是故意逃避债务,可能并不积极组织清算,甚至出现人去楼空、一走了之的情况。《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
    2023-03-03
    19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下属于清算人未尽清算义务?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03
      清算人未尽清算义务的表现有转移执业资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变卖企业财产、向工商部门出具虚假的清算报告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依法清算的,清算义务人应当承担责任。
    • 查账未尽清算义务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1、清算人未尽清算义务的表现出具虚假的清算报告、从中谋取私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2、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哪些属于清算人未尽清算义务,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24
      清算人未尽清算义务的表现有转移执业资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变卖企业财产、向工商部门出具虚假的清算报告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依法清算的,清算义务人应当承担责任。
    • 清算义务人的清算赔偿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
      上海一中院判决存亮公司诉蒋志东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依法应作为公司的当然清算义务人,股东不能以未实际参加公司经营管理而免除清算义务。在举证责任的分配及清算赔偿责任的承担上应根据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法定清算义务的不同情形分别加以认定。 [案情] 2007年6月28日,上海存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存亮公司)与江苏常州拓恒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恒公司)建立了钢材买卖合
    • 清算义务人与公司财产混同,清算义务人的责任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8
      1、清算义务人与清算法人财产混同的,是公司独立法律人格瑕疵。 2、公司解散后,如有证据证明公司资产与清算义务人财产混同,债权人以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不得再以股东有限责任抗辩,而应当对清算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