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房屋加层改建工程监管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6:41:55 464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近年来,由于一些地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现有房屋的加层改建工程缺乏有效监管,致使有些建设单位擅自改变原建筑使用功能,有的将底层结构破坏,有的改变用途出租,由此埋下了安全隐患,甚至引发了重大事故。如2003年7月24日,黑龙江省北安市和平小学教学楼在加建施工中,将教学楼木窗拆除工程包给私人。私人包工队为获取完整木窗,严惩破坏墙垛,墙垛承载能力降低,导致楼体大面积坍塌,16人死亡、6人受伤,教训极其惨痛,影响恶劣。为了加强对房屋加层改建工程的监管力度,我部决定对加层改建工程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故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本地区对现有房屋加层改建工程的监管工作状况;

2.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采取的监管措施;

3.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4.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二、有关要求

请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按照本通知的调查内容提供书面材料,于2004年4月30日前传真至我部质量安全司。

联系人:郭万清

联系电话:010-68393293

传真号码:010-68394250

建设部办公厅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1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房产局,厅直有关单位: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措施。我厅已于2004年就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提出过工作安排,现就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实施。一、《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经报建设部备案,由湖南省建设厅批准发布,其中4·2·1、4·2·2、4·2·3、4·2·4、6·0·2、6·0·5为强制性条文,在全省范围内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反。二、为确保节能建筑工程质量,建筑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建筑节能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并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技术评估或成果鉴定。三、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第81号部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2023-06-10
    282人看过
  • 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为及时准确分析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情况,为建设领域经济形势分析提供依据,我部编制了《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制度》(以下简称工程款支付调查制度),并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07]20号),自2007年7月份起实行,有效期2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范围工程合同额在100万元及以上,且在调查期内竣工的工程项目,由资质等级内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填报。二、调查内容建筑业企业工程信息、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及原因分析等。三、组织与实施工程款支付调查制度由建设部负责组织;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负责实施,并负责督报与数据审核事宜。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负责工程款支付调查制度工作的机构、具体承办人员,并于2007年5月20日前连同其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报我部
    2023-06-05
    199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1993]571号自1987年开展全国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以来,大多数地区基本上按照我部的规定开展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并向房屋所有权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单位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在保护房产产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房地产业发展以及城市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最近,一些地方反映,有的非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违背国家有关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的规定,越权印制和发放房屋产权证,这种作法不符合国务院颁发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和我部颁发的《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与《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房屋产权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给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工作造成混乱。为维护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加强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法规精神重申如下:一、《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
    2023-06-10
    286人看过
  •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房屋权属证书印制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建设部办公厅发布日期:1998-3-13执行日期:1998-3-13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1997年7月17日我部颁发了《关于颁发和制作全国统一房屋权属证书的通知》,8月11日在京召开了《布置印制、换发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工作会议》。截止1998年3月10日,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屋产权登记发证机关已经注册完毕;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部分与印钞厂签订了合同,并交了预付款或全部付清了货款。但是,个别省、市只注册了一部分登记机关,有的还未与印钞厂签订合同,有两个省还没有注册。为了保证今年七月一日全国按期换发新产权证工作准时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换发新证是1998年房地产行政管理的一项中心工作,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要认真抓紧抓好,委、厅、局领导要亲自过问,落到实处。二、我部将于今年6月上旬公布已准予注册
    2023-06-10
    91人看过
  •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推动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开展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表彰活动。表彰活动要与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相结合,以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健全行之有效的约束、监督、激励机制,推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建设和廉政建设。现将《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建设部办公厅二00二年八月十五日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评选办法一、评选范围1.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申报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2.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质量监督人员,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申报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
    2023-04-22
    103人看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4-1【实施日期】2005-4-1【发布单位】【文号】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有关行业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行为,切实做好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收费标准的修订工作,在认真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修订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现印送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好本专业收费方案的测算及编制工作。并请于5月31日前将本专业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初稿和编制说明(20份);以及监理企业填报的测算表(2份),送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人及电话: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倪弘徐义忠010-68502286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逄宗展吴江010-5893379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二○○五年四月一日修订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为规范建设
    2023-06-10
    329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随着我省城市化主体战略的深入实施,城市建设步入快速发展时期,一些城市和县城的发展条件和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现有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规模和用地布局等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和今后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也对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了节约土地、集约用地的严格要求。建设部印发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建规[2004]185号),明确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要把规划区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作为强制性内容,在图纸上详细标明。”目前,全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即将启动(规划期限至2020年,其中,近期规划到2010年)。为切实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决定》提出的“确保两项规划在城市建
    2023-06-10
    154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建设局):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当前又处于地震活跃期。村镇建设因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很多房屋、工程设施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每次破坏性地震都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为使村镇建设具备必要的抗震防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造成的损失,现就加强村镇建设抗震防灾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村镇抗震防灾工作列入村镇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将抗震设防区村镇建设抗震防灾工作列入村镇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对村镇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二、抗震设防区的村镇规划应包括村镇抗震防灾的内容。抗震设防区的村镇规划必须考虑抗震防灾的内容。村镇抗震防灾的内容主要包括:依据地震基本烈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等合理地确定村镇抗震设防目标;依据场地与地质条件确
    2023-06-10
    57人看过
  • 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南昌市、赣州市建委,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是法定建设程序,是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重要措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对此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我省自2000年实施这项制度以来,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这项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良好,对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和保证工程质量都起了积极的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建设方(业主)的好评。但通过去年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检查,也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如有些审查机构的工作制度不健全,审查行为不规范,甚至存在审查工作走过场现象,仍有少数审查机构的审查结果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等问题。为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监管,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各
    2023-06-10
    141人看过
  • 建设部、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文化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文化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7号),进一步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推动基层文化工作的深入开展,现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基层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的领导。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认真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和设计,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是各级建设和文化部门的共同职责。各级建设和文化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始终把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基层文化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二、认真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
    2023-04-22
    376人看过
  • 关于对《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公用局、城管局、园林局,城市绿化办公室: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绿化工作,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去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为落实国务院《通知》要求,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意见》(冀政[2001]65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对〈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建城函[2002]38号),决定今年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通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为搞好这次检查,经研究,我省将对省政府《意见》落实情况一并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的主要内容1、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宣传贯彻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意见》的情况、绿化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及审批情况、城市“绿线”的划定及管制制度实施情况;3、近两年城市公共绿地、中心区绿地、环城林带等生态绿地的建设情况及各项绿化指标的完
    2023-06-10
    97人看过
  • 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199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建委(建设厅),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干部)部门:根据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1999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对工程建设监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价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的行业广、人员多。因此,各地人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协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二、考试时间为1999年5月8日、9日(各项工作计划安排见附件)。三、参加全部科目考试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报考条件仍按《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的规定执行。各地要严格报名条件和审查工作,对发现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四、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2023-06-10
    116人看过
  •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监测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为及时掌握我省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变化情况,深化建设工程计价改革,加强对建设工程计价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监测暂行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现予印发,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监测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及时掌握我省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变化情况,深化建设工程计价改革,加强对建设工程计价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监测。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预算造价(即最高控制价,下同)投标报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以及构成工程造价的各项费用、要素消耗量与价格等。第三条省建设厅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造价监测工
    2023-06-10
    489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规划委)、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目标任务分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县城关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居住区规划的编制、审批中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保证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用地。要把包括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在内的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公共设施的规划内容,作为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审查城市规划时
    2023-04-22
    42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对于建设工程如何监管工程质量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一、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和村镇工程质量的监督 从近几年我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际情况看,今后一段时间,要特别注意加强两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减少或根除工程质量通病。具体来讲,就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通病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将工程质量通病尤其是住宅质量通病减少到最低程度,直至根除;要进一步突出重点,着力解决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空鼓、起砂、脱皮和室内
    • 房屋建筑与工程建设单位擅自加层怎么处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14
      【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7]13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精神,规范建设工程
    • 违建的房子加上楼层后进行建设算违建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2
      擅自加层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在原来的住宅房屋的基础上加盖一层视为违建。没有进行产权登记,没有上报有关监管单位审批的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 城市建设工程对高层建筑的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0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高层低于2.2米的夹层、技术层、地下室、架空层;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做顶盖建造的房屋;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伸缩缝;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层高在2.2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面积;层高小于2.2米的部位,不计算建筑面积;屋顶为斜面结构房屋,层高在2.2米以上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