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合同条款的主要过程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08:14:14 448 人看过

合同条款是当事人合意的产物,合同内容的表现形式,是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根据。合同的主要条款的确定方式:1、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时是法律直接规定的。2、合同的主要条款当然由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按照合同的类型和性质的要求,应当具备的条款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3、合同的主要条款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产生。

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

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无从谈起,因此,订立合同须有当事人这一条款。当事人由其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加以特定化、固定化,所以,具体合同条款的草拟必须写清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执行的对象。合同不规定标的,就会失去目的,失去意义。可见,标的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目前,多数说认为合同关系的标的为给付行为,而《民法典》所谓标的,主要指标的物,因而规定有所谓标的的质量、标的的数量。所以,对于《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解释所说的标的,时常需要按标的物理解。

3、质量与数量

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物)的具体条件,是这一标的(物)区别于同类另一标的(物)的具体特征。标的(物)的质量需订得详细具体,如标的(物)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规格、型号等要明确。标的(物)的数量要确切。首先应选择双方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其次要确定双方认可的计量方法;再次应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或尾差。标的物的数量为主要条款;标的物的质量若能通过有关规则及方式推定出来,则合同欠缺这样的条款也不影响成立(

4、价款或酬金

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价款,通常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款,但因商业上的大宗买卖一般是异地交货,便产生了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报关费等一系列额外费用。它们由哪一方支付,需在价款条款中写明。

5、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十分重要。履行期限可以规定为及时履行,也可以规定为定时履行,还可以规定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如果是分期履行,尚应写明每期的准确时间。

履行地点是确定验收地点的依据,是确定运输费用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受的依据,有时是确定标的物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还是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之一,对于涉外合同纠纷,它是确定法律适用的一项依据,十分重要。

履行方式,例如是一次交付还是分期分批交付,是交付实物还是交付标的物的所有权凭证,是铁路运输还是空运、水运等,同样事关人的物质利益,合同应写明,但对于大多数合同来说,它不是主要条款。

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若能通过有关方式推定,则合同即使欠缺它们也不影响成立

6、争议解决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有关解决争议运用什么程序、适用何种法律、选择那家检验或者鉴定的机构等内容。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选择诉讼法院的条款、选择检验或者鉴定机构的条款、涉外合同中的法律适用条款、协商解决争议的条款等,均属解决争议的方法的条款。

合同条款依其作用可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普通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07: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何确保约定数量的条款符合要求?
    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对于有形财产,数量是对单位个数、体积、面积、长度、容积、重量等的计量;对于无形财产,数量是个数、件数、字数以及使用范围等多种量度标准的量化描述;对于劳务,数量为劳动量。签订合同时免责条款如何认定对格式免责条款效力及适用的审查应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从程序方面看,提供格式免责条款方是否尽到了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未对免责条款内容进行提示和明确说明的,免责条款对合同相对方不发生效力。从实体方面看,免责条款首先不得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其次不得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己方责任义务、加重对方责任义务、排除对方应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的情形。再次,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023-07-11
    169人看过
  • 向银行申请借款的程序是什么,银行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向银行申请借款的程序是什么,银行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只要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就宣告合同生效,各方就必须遵守合同的约定条款。借款合同签字盖章之后,银行就要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发放贷款。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款的,也应偿付违约金。(一)向银行申请借款的程序是怎样的1、企业提出借款申请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具有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而且贷款用途符合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借款企业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保证,或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具有还贷能力;保证,或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具有还贷能力;在银行开立有账户办理结算。在银行开立有账户办理结算。2、银行审查借款申请银行接到企业的申请后,按照有关政策和借款条件,
    2023-06-01
    313人看过
  • 如何确定建筑工程重要合同条款
    业主应正确地对待合同,对合同的要求合理,但不应苛求。业主处于合同的主导地位,由其起草招标文件,并确定一些重要的合同条款。主要有:(1)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以及合同争执仲裁的地点、程序等。(2)付款方式。如采用进度付款、分期付款、预付款或由承包商垫资承包。这由业主的资金来源保证情况等因素决定。让承包商在工程上过多地垫资,会对承包商的风险、财务状况、报价和履约积极性有直接影响。当然如果业主超过实际进度预付工程款,在承包商没有出具保函的情况下,又会给业主带来风险。(3)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范围、调整方法,特别是由于物价上涨、汇率变化、法律变化、海关税变化等对合同价格调整的规定。(4)合同双方风险的分担。即将工程风险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合理分配。基本原则是,通过风险分配激励承包商,控制风险,取得最佳经济效益。(5)对承包商的激励措施。(6)业主在工程施工中对工程的控制是通过合同实现的,合同中必须设
    2023-06-15
    140人看过
  • (赵战武律师)合同的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合同的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确怎么办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如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
    2023-06-14
    497人看过
  • 合同违约主要有什么条款
    合同违约的条款主要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或者不按约定履行的,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等责任。一、房子交了首付不想买了怎么办如果房子交了首付后不想买,可以和对方协商解除合同。对方不同意的,可以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解除合同,但已经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且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作为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导致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导致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交了多少定金不想卖房子了收了2万定金不想卖房了的处理办法:1、收受定金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继续履
    2023-03-23
    427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订立过程中主要要注意的问题
    一、什么是合同订立过程中主要要注意的问题合同订立时要注意以下问题:1.审查签约主体资格,对方是公司,审查公司是否有从事经营的资格,履约能力和信用情况如何;2.审查合同形式,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以外,合同可以口头形式,但口说无凭,建议采用书面形式;3.审查合同条款,为了预防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合同条款应尽量详细。《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二、书面合同的内容包含什么内容合同的内容书面合同的内容一
    2023-10-15
    114人看过
  • 定金条款属于合同主要条款吗?
    一、定金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一)审查主合同的效力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合同有效。(二)合同签订时主体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体不一致,定金合同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三)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根据《民法典》[2]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四)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交付期限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因此在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五)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方式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
    2024-01-30
    133人看过
  • 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有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标的及其数量、质量;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地点、期限;违约责任的承担;解决争议的办法;签字与日期。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
    2024-04-24
    209人看过
  • 正式员工雇佣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正式员工雇佣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和条件是什么。雇佣协议的期限。指入职协议生效的时间长度,即入职协议的有效期。工作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所从事劳动的类型和内容。工作条件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从事某项工作提供的必要条件,包括劳动保护条件和其他劳动条件。前者是指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后者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而提供的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劳动报酬。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确定后,因提供劳动而取得的报酬。劳动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如果工人违反劳动纪律,雇主可根据其违反纪律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处罚。在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工人必须同意劳动纪律条款,或原则上同意工人必须遵守雇主的内部劳动规则。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章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否则无效,不
    2023-05-07
    194人看过
  •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国家对其合同文本的使用有较强的指导性,建设部等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作为指导各建设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参照。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方面,目前适用的示范文本主要为建设部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下称示范合同),该版本是在1991年颁布的版本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同时也参考了国际上最为通行的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D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内容,在合同内容与形式上都相当完善。中国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基本都采纳了这一示范合同文本。在形式上,示范合同分为三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协议书是对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达成合意的书面确认,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文件的范围等基本内容。通用
    2021-12-15
    167人看过
  • 确定无效合同的条款
    确定无效合同的条款主要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或者因一方行为导致对方经济受到损失的。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补偿价款。一、确定无效合同的条款确定无效合同的条款如下: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应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行为人无论是故意所为,还是过失所为,均不能免责,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1.行为人要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进行折价补偿;3.当事人有过错的还要按照过错程度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
    2023-06-04
    169人看过
  • 房产合同确定的条件是什么?
    房产合同成立的条件有:(一)合同当事人均具有订立合同要求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房产合同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三)合同订立过程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四)房产合同成立的其他条件。怎样解决房产合同纠纷案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一、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二、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使购房纠纷及时得以解决的一种方式。三、在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如约定仲裁条款,则适用仲裁。四、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五、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
    2023-07-27
    328人看过
  • 确定贷款合同的标准是什么
    贷款合同的认定标准是:1、合同的内容是贷款,到期偿还贷款并支付利息;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4、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5、对方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还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贷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贷款类型、货币类型、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住房按揭贷款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购房人决定签约之前,应了解开发商指定的合作银行,咨询自己是否满足办理贷款的条件。以免盲目签约后贷款不能获得批准造成退房困难。2、买卖双方都需要带上基本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是:买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买方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无房证明或首套房证明,首付款打款凭证,在贷款行开立好的还款卡,购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及原件,有房产中介参与的,还
    2023-07-07
    426人看过
  • 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是什么?
    合同价款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共同议定。一般可以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即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根据双方约定或者实际情况的变化而调整;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即价款为成本加酬金。什么叫工程合同价款工程合同价款指的是在工程招投标阶段通过签订总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以及技术和咨询服务合同确定的价格。工程合同价款是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时的价款。《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合同价款的有关事项由发承包双方约定,一般包括合同价款约定方式,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形等。
    2023-07-06
    25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怎么确定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09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双方协商确定的。当事人能更具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合同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时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律中直接规定某种合同应当具备某些条款时,这些条款就是主要条款。
    • 根据所签署的合同内容,是否可以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1-15
      在要约的内容中,必须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这样,只要承诺人一旦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而要约邀请仅是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提出要约,因此不必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当然,即使表意人提出了未来合同的主要条款,但他在提议中已明确表示不受该要约的约束,或需要进一步协商和确认,由于难以确定其是否具有明确的订约意图,因此不能将其视为要约。
    • 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的确定准则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2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任何一方依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的,应予支持。发包人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扣除工程折价补偿款中所含利润的,不予支持。
    • 南通购房合同贷款的程序主要是什么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9
      办理二手房贷款时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与卖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购房意向书原件; 3、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资信证明原件(使用银行提供的标准格式)
    • 一次性付款签合同的程序主要是什么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25
      销售员说的是正确的流程,但是办证时间是从小区交房入住开始计时,90个工作日内开发商提交相关资料,客户办理房产证 对于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就是要把钱全部交齐以后才可以签购房合同的,这个是房管局规定的,至于合同内容你可以先看下合同再说签订的事,另外,办证费是地税局和房管局相关部门相关流程时该交的钱,这个销售员说了是不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