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中受托人的义务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20:01:52 466 人看过

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

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

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

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

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人。

一、委托人死亡后受托人仍要继续处理事务吗

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受托人的继续处理义务属于原委托合同义务的继续。因此,受托人就对委托事务的继续处理有权要求支付报酬,委托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也享有依据原委托合同要求受托人报告和转移财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二、委托合同中哪些情形可随时解除

1、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

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效力。但是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2、受托人可以随时辞去委托。

(1)委托合同的成立既需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了解和信任,也需要受托人对委托人的信任。如果受托人不愿意办理受委托的事务,受托人无须表明任何理由,即可解除合同

(2)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时期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谓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时期,就不利于委托人方面而言,当受托人在未完成委托事务的情况下解除合同时,委托人自己不可能亲自处理该项事务,而且又不能及时找到合适的受托人代他处理该委托事务而发生损害的情形;就不利于受托人方面而言,是指由于委托人在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尚未完成前解除了合同,使受托人因不能继续履行义务而少获的报酬。委托人除对受托人已履行的部分给付报酬外,对在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情况下,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委托人造成的报酬减少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23日 1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管理相关文章
  •  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如果免费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了损失, 那么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免费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了损失,那么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民 法 典 : 免 费 委 托 合 同 受 托 人 赔 偿 责 任 吗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同时,根据该条规定,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
    2023-09-18
    84人看过
  • 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法定义务是怎样的
    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法定义务:1、有向居间人支付酬金的义务。做为委托人,在居间人完成居间事务并取得成效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2、有偿付费用的义务。一、如何区分居间人和经纪人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和经纪人之间的不同点有:(1)就代理关系而言,经纪人通常都由委托人授予代理权,居间人一般没有代理权;经纪人经营范围较大、较广,可以是代理商、代办商,可以进行直接代理,也可以进行间接代理,特种行业经纪人还可兼自营商与客户对做交易,居间人一般不得自居代理人地位,除非法律规定有特别情况,如隐名居间。(2)就业务限制而言,居间人除法律规定不得为私人进行居间者外,可以不受民事商事的限制,如介绍家庭教师或家庭清洁工。经纪人一般受专业范围限制,且应以商
    2023-03-19
    156人看过
  • 委托人和受托人会产生哪些义务
    (一)受托人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二)委托人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3、赔偿责任。一、委托合同具有怎样的法律特征?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
    2023-03-12
    128人看过
  •  受托人的职责与义务
    委托人和受托人是指在某些情况下,委托人需要委托别人代理自己办事,而受托人则接受委托并替别人办事。委托人需要向受托人提供授权书,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委托人是指委托别人代理自己办事的人,而受托人则是接受委托、替别人办事的人。比如你要打官司,去不了。就委托朋友或律师办理,你就是委托人。你的朋友或律师接受你的委托就是受托人,也可以称为代理人。一般要有书面授权,就是你要给受托人写一份委托书,说明给与的权限。 委 托 人 和 受 托 人 之 间 有 什 么 关 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存在特定的法律关系。委托人是指委托事务的当事人,即委托事项的发起人,而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并处理委托事务的人,即委托事项的执行人。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形成委托合同关系。根据委托合同的性质,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提供足以使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条件。此外,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完
    2023-09-13
    243人看过
  • 委托人对受托人损失承担责任
    第四百零七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解释】本条是对委托人对受托人损失承担责任的规定。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认真处理委托事务,在自己毫无过错和过失的情况下,使自己的财产或者人身造成损害的,有向委托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遭受损害的情况有很多,如,由于委托人在受托人无过错的情况下,解除委托合同的;委托人未经受托人同意,又委托第三人处理同一事务致使受托人报酬减少的等等。
    2023-06-08
    148人看过
  •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受委托人在处置委托人委托事务时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以下三种:1、办理有偿委托事务时因自己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2、无偿合同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3、超越权限处理事务造成损失的。一、用水户应当履行哪些义务用水户应当履行自觉按时交纳水费,自觉维护用水设施及用水安全,节约用水。相关法律规定:1、委托人应当履行及时接收委托事务结果的义务;2、委托人应当履行提供或补偿办理委托事务所需的必要费用的义务;3、委托人应当履行按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的义务;4、委托人应当履行就委托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二、委托合同可以进行单方撤销吗委托合同可以进行单方撤销。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但不能归责于此事由。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得另
    2023-03-20
    215人看过
  • 什么是受托人服从指示的义务,受托人承担什么责任
    受托人服从指示的义务是需要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等等。一、什么是受托人服从指示的义务受托人服从指示的义务是指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在委托授权的范围内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完成委托事务,原则上不得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变更委托人的指示的,应当经过委托人的同意。二、受托人承担什么责任受托人承担的责任如下: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受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指令,因为受托人按指令所得理的事务是委托人的事务,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有关活动。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受托人接受委托人指令后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将受托的事务转托第三人处理。如遇必须要转托第三人办理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否则后果
    2023-07-07
    66人看过
  • 委托人破产了怎么办,受托人还要继续委托任务吗
    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一、破产有什么特征(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务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债务人资不抵债并不能当然认定为“不能清偿”。(2)存在多数债权人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即可。当存在多数债权人时,如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由于债权人竞相请求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可能造成部分债权人得不到偿还或只得到少量偿还的情况,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因而需要一种特殊的程序——破产程序,以保证各债权人的损益公平。(3)债权人公平受偿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决定了债权人无法实现全部债务。而按照“同质债权、同等地位”的要求,必须依照法定顺序,按照同一比例,将
    2023-04-01
    401人看过
  • 委托人的定义?信托的过程中,委托人的权利什么?
    权利,委托人,受托,财产,要求,解任委托人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本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信托的过程中,委托人的权利:(1)要求选择信托管理人的权利;(2)对信托财产给予强制执行,提出异议的权利;(3)要求改变信托管理方式的权利;(4)当受托人管理不当或违反信托契约时,对受托人要求补偿信托财产的损失以及复原的权利;(5)要求法院就信托事务的处理进行检查的权利;(6)对受托人的辞任予以承诺的权利;(7)要求解任受托人的权利;(8)信托结束而无信托行为规定的财产归属者时。取得信托财产的权利;(9)当委托人享受全部信托利益(自益信托)时解除信托关系的权利。一、信托的特征包括哪些委托人对受托人寄以重大信任,将财产权利移转给受托人,在
    2023-03-05
    282人看过
  • 签完委托合同后受托人一房多卖委托人有责任吗
    若委托人不知情,委托人没有责任,委托人还可以追究受托人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一房多卖违约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2023-06-29
    163人看过
  • 受托人责任有哪些,被委托人是本人吗?
    受托人责任是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亲自处理,及时报告,交付财务和转移财物,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等。委托人不是本人,被委托人一般是指受托人。一、受托人责任有哪些受托人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点: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受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指令,因为受托人按指令所得理的事务是委托人的事务,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有关活动。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受托人接受委托人指令后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将受托的事务转托第三人处理。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有关问题,以使委托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完成事务的进度。4.交付财务和转移财物。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交办的事务过程中所收到的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应当及时交还给委托人,不得随意转移、扣压、变卖有关物品,否则依法承担责任。5.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造成违约或产生违法行为而给委托人造成损
    2023-06-04
    183人看过
  • 有两个受托人的对委托人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造成委托人损失的,两个受伤人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一条【委托人另行委托他人处理事务】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第九百三十二条【共同委托】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怎么转委托才合法有效一般情况下,受托人接受了委托人的委托代办事宜后,是不能擅自将代办的事宜再转委托给他人代为行使办理的。受托人擅自转委托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约行为,也不合法。委托人在发现此类情况时,是可以要求解除委托合同,甚至追究受托人的法律责任的。同时委托人也不对接受转委托的人的行为负责,其行为造成的后果最终由擅自转委托的受托人承担。因此,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受托人进行转委托必须要合法。简而言之,就是受托人在转委托时应该要征得委托
    2023-06-18
    223人看过
  •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所受到的损失是指什么?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受到的损失,是指只要损失的发生与委托事务的处理有因果联系,而无论是否在委托事务处理过程中发生,即使在处理完毕后才发生或显示出其结果,都应由委托人赔偿。一、怎么进行起草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写明: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2、合同签订地点和时间;3、委托的具体事务;4、受托人处理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5、委托期限;6、是否允许受托人将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7、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8、委托转交的时间、地点及方式;9、报酬及支付方式;10、违约责任;1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二、委托合同什么时候终止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共同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第一、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
    2023-03-12
    223人看过
  • 受委托招人务工出事故责任难逃
    一家空调设备安装公司委托唐先生替其招人务工,拆卸空调。不料,被招之人却因扶梯故障,从高空坠地造成重伤。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今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除去已支付的现金、医疗费11000余元外,安装公司另赔偿伤者人民币78035.02元,唐先生因疏于管理,也被判赔偿15728.48元。2002年10月5日,家住南汇区泥城镇的张先生受同镇的唐先生委托,到该空调设备安装公司的工地拆卸空调。不料,没干两天,就发生了意外,10月7日上午,张先生在登高施工中,因扶梯故障,不慎从高处坠地摔伤。在张先生治疗期间,安装公司为其代支了医疗费1093元,并通过唐先生给付了现金10000元。但对于张先生遭受的其余损失,安装公司和唐先生则相互推诿,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得诉至法院,请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各类费用129800余元。收到起诉状的安装公司和唐先生都颇感委屈。安装公司认为,其与唐先生之间是承包关
    2023-06-09
    6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管理即管理人需要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及时向继承人报告遗产的额详细请款,同时,遗产管理人还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存遗产,并对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处理。... 更多>

    #遗产管理
    相关咨询
    • 委托人在受委托事务中遭受了损失的法律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可以。我国《合同法》第407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委托人应该对自己的委托行为负责,如果因为委托不当或者指示错误给受托人带来了损失,委托人当然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损失;此外,受托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才处理委托事务,处理事务过程中获得的收益均属于委托人所有,受托人应当将这些利益交还给委托人,因此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应的风险,那么受托人在处理委托
    • 委托开发中委托人具包含什么责任和义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29
      委托开发中委托人具有的责任和义务有: 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 3、接受研究开发成果。《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制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如何正确理解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2
      正确理解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因为办理委托事务是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承担的首要义务。针对此一义务,在审理过程中应强调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亲自办理委托事务,以确保委托合同的人身属性;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办理委托事务。生活中如遇到合同纠纷,应尽快委托律师合同纠纷才能快速得到解决。
    •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对于委托事项的处理义务范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6
      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往往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无论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事先提供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和补偿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的必要的费用。 1.委托人预付费用的义务。由于委托合同的特点是受托人用委托人的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因此,受托人对于费用没有垫付的义务,预付费用可以说是委托人的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如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应当先预付诉讼费。因为费用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支出的,
    •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违反委托付款义务的违约责任法律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第一、委托人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应注意的是, 1、委托人预付费用与否与委托合同为无偿或有偿无关,与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也不成立对价关系,不能因此而产生受托人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2、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