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3日,市质监局召开了《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通用要求》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以下简称《通用要求》)实施试点工作会议,市质监局各分局、局属技术机构、局机关各处室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通用要求》实施试点企业的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各有关行业协会负责人共48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质监局副局长郭晓渝对《通用要求》的实施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要在全市工业企业中分步推进《通用要求》的实施,今年下半年选取200家左右的工业企业开展试点,试点工作从8月开始至年底结束。明年将分行业在全市工业企业中大力推广实施。
市质监局局长张绮文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和安全管理的部署精神,有效推动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督促全市工业企业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深圳市质监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通用要求》。《通用要求》对工业企业产品设计开发、原辅材料采购、生产过程、产品标识、出厂检验、包装运输储存、售后服务、产品召回等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的8个关键环节作出了系统的规定,涵盖了国家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内外相关标准对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具有较强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企业、政府和行业评价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通用要求》的发布实施,有效破解了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难题,为企业强身健体提供了全面系统的可操作性强的测量工具。有效推动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现了四个转变:即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从管产品向管企业转变,从产品监管向过程管理转变,从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变,从治标向治本转变。为我市新形势新阶段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找到了有效路径和载体,具有里程碑性质的意义。
张绮文局长要求,在推进实施《通用要求》过程中,企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把实施《通用要求》作为企业强身健体的重要措施,通过抓好《通用要求》的实施,把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产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落实到企业每一个生产经营环节,落实到到岗、到人。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全面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质监系统要发挥引导推动作用。把《通用要求》的推广实施作为下半年和今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落实质量安全年和服务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强化措施,整合资源,加大力度,扎实推进,确保取得成效。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要发挥助推器作用。要充分发挥熟悉行业、贴近企业和专家集聚的优势,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行业自律,积极推动企业实施《通用要求》。
会议最后对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通用要求》的宣贯培训。
-
南昌市质监局召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192人看过
-
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召开
413人看过
-
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79人看过
-
贵阳实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60人看过
-
遵义实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181人看过
-
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四项重点
369人看过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到目前是否有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7《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到目前为止是现行有效。《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是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29条什么内容?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5企业对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检验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复检的书面答复。除国家标准规定不允许复检等客观情况外,对符合复检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复检。复检应当采用核查组封存的样品,按照原检验方案进行检验、判定。承担复检的检验机构由受理复检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有资质的检验机构中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29条主要内容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11企业对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检验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复检的书面答复。除国家标准规定不允许复检等客观情况外,对符合复检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复检。复检应当采用核查组封存的样品,按照原检验方案进行检验、判定。承担复检的检验机构由受理复检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有资质的检验机构中
-
如何制定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贵州在线咨询 2021-09-01首先任何问题都要落实到安全上所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下内容是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具体情况,总结了工程质量监督中,值得注意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必须落实的几项安全管理制度。365律师就为您做详细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搞好工程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如何?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4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发出后,省级或者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组成核查组,依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和审查细则,在20日内完成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时间一般不应当超过2日。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派观察员监督核查工作质量。核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对现场核查合格的企业,由核查组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和审查细则的要求在现场抽取和封存样品,并告知企业有资格承担该产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