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是不是能同时主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3 12:14:32 129 人看过

一、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是不是能同时主张

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一般是不能同时主张的。违约责任是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缔约过失责任是因过错导致合同没有成立生效的情形,合同还未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还是不是能主张违约金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式,是不是能根据法律规定请求违约损害赔偿,举证证实自己的实际损失即可。

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是不是能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是不是能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不是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不是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合同违约能同时主张损失和违约金

一般合同违约不是不是能同时主张损失和违约金。

因为对同一违约行为同时适用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的,赔偿的数额可能会超过造成的损失,此时违约责任将具有惩罚性,这不符合违约责任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原则。

但是如果违约金的数额确实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则是不是能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是不是能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是不是能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不是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不是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n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n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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