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09:35:31 239 人看过

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有《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的无效条款包括:

1、具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事项,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的事项;

2、具有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同时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提供格式条款的合同当事人不公平的免除自己的义务,或者加重了对方的责任。

格式合同的产生条件:

产生及其普遍运用是基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的。一般而言,某一行业垄断的存在、交易内容的重复性、交易双方所要求的简便、省时导致了制式合同的存在并大量运用于商事生活领域。

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

(5)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

在格式合同中有哪些限制性规定?

格式合同在使用时的限制性规定:

1、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0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格式合同相关文章
  • 民法典的格式条款有哪些,格式条款的种类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格式条款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二、格式条款的种类有哪些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种类格式条款在实践中的表现方式不尽相同,形式上具有多样性。主要分为如下几种:1、一是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并被记载于合同书中。2、二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被有关企业直接采用而记载于合同书中。3、三是以公告、告示的方
    2023-04-19
    432人看过
  • 合同格式条款的特征有哪些,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
    一、合同格式条款的特征有哪些合同格式条款的特征有如下几点:1.单方制定、不可协商。格式条款的相对方并不参加合同条款的制定,也没有进行协调的余地。2.规格化、定型化。格式条款一经制定出来,就会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对所有不特定人同等对待。3.对象广泛、重复使用。适用对象的广泛性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适用于与其交易的所有同类交易对象。反复使用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使用该格式条款。二、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格式条款的订立应当遵循如下规则: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2.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有提示或说明的义务。3.免责条款的无效。格式条款凡是具备合同绝对无效条件之一的,一律无效;凡是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而予以免责的,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而予以免责的条款的一律无效;凡是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
    2023-06-19
    306人看过
  • 格式合同学理定义以及格式条款合同有哪些
    一、格式合同学理定义格式合同学理定义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二、格式条款合同有哪些目前,对于格式条款合同的范围,我国法律暂无明确规定,但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都是格式条款合同。我国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民法
    2023-06-19
    91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格式标准范文有哪些内容?
    一、买卖合同的格式标准范文有哪些内容?出卖方: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买受方: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
    2024-01-26
    270人看过
  • 格式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关系,格式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格式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关系是两者都是合同的一种形式,都是通过书面签订的方式确定,但是前者可以重复使用,后者需要特定制作。依法成立的格式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一、格式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关系格式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关系: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而格式合同则不同,虽然其形式没有法定要求,但其内容却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好的,对方只能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格式合同是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未与对方进行协商的合同;要式合同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并且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除自然人的借款行为外,借款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就是要式合同。二、格式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依法成立的格式化合同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
    2023-06-04
    200人看过
  • 格式合同限制条件以及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格式合同限制条件格式合同限制条件有:第一,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二、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1.合同当事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免责条款存在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情况;3.格式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三、如何认定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制式合同,其认定是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当
    2023-06-19
    452人看过
  • 法律对格式合同的限制包括哪些
    法律对格式合同的限制包括:提供格式合同一方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免除提供格式合同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合同无效;对格式合同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解释。法律法规的限制转让的标的物包括什么?以下标的物法律限制转让:根据其性质不得转让的标的物,例如居住权;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自由转让的标的物,例如出卖租赁期间的房屋,在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前不得转让;以及实行专卖制度的产品或物品,其专营权利不得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023-08-04
    281人看过
  • 合同格式和合同式样的异同有哪些?
    要式合同与格式合同的区别如下:1、要式合同是指依法具有特定形式的合同。法律规定必须书面签订的合同属于要式合同;2、格式合同是指一方提前制定合同条款,另一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不同意的合同;3、对于要式合同,虽然其形式必须合法,但其内容仍由双方同意决定。格式合同不同。虽然其形式没有法律要求,但其内容由一方提前制定,对方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有什么区别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采取一定的形式为标准,合同可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的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则为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形式,故合同以不要式合同为常态,但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如不动产买卖,法律常规定当事人应当采取特定的形式订立合同。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可能成为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1、要式合同是
    2023-07-04
    233人看过
  • 贸易合同格式条款都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格式如下:1、合同对象:经协商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在平等互得的基础上,买方购入卖方售出下列商品,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第号附件,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合同总值:3、交货条件:〔DAF、CIF、FOB……〕。除非另有规定,以上交货条件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以上货物数量允许卖方有权%溢短装。4、原产地国别:5、包装:6、装运期:7、装运口岸和目的地:8、保险9、支付条款:本合同采用〔A:信用证L/C。B:即斯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托收。C:汇付、信汇M/F、电汇T/T。〕方式结算。A:(1)买方应在装运期间日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跟单的、(不)保兑的、即期的、可转让的、循环的、对开的、(不)允许分期装运的〕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货完毕后日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2)通知银行收到买方开具的不可撤销的
    2024-02-05
    370人看过
  • 2024格式合同有哪些限制条件
    格式合同有哪些限制条件第一,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相关知识:格式合同有哪些特点(一)格式合同的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格式合同的有关条款全部或部分由当事人一方预先确定,这一点是不同于一般合同的,一般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拟订的。(二)格式合同具有稳定性和重复性。格式合同条款一经拟订,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具有稳定性。这种稳定性表现在:一方面合同条款不能随意修改,欲与之缔结合同的当事人只有完全
    2023-11-30
    306人看过
  • 法律援助文书的格式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的文书格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法律援助协议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协议编号:()援协字[]第号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查看全文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援助申请表编号:()援申字[]第号说明:1、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必须仔细阅读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关资料;
    2023-06-11
    252人看过
  • 格式条款合同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格式条款合同包括以下内容:1、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并记录在合同中;2、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制定,由有关企业直接采用并记录在合同中;3、以公告、告示的形式明示,如以使用说明、通知、说明、告示等形式将格式条款张贴在一定的营业场所;4、将格式条款印刷在某些票据、文件,如机票、机票、电报稿、保险单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合同与非格式条款合同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两者的区别最主要的是两点: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格式条款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基础上形成的。第二,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第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必协商的格式条款具有不变性、附合性。在订立合同过
    2023-07-07
    457人看过
  • 有哪些常见的格式合同
    法律综合知识
    一、有哪些常见的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格式合同有: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这些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二、合同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免责事由,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可对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对于他人人身、财产等损失不
    2024-01-24
    402人看过
  • 法律格式借条的相关知识有哪些呢
    法律格式借条的相关知识有:1、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2、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法律格式借条的相关知识有哪些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n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2-07-15
    7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定型化契约、量贩契约,它是以合同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能预见当事人双方未来关系的主要内容,并且已对各种具体化、特定化的事项,加以预拟的格式文书为表现形式。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 更多>

    #格式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文件中格式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5
      格式合同是指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合同的内容,并以此与不特定相对人定合同,不特定相对人在定合同时无法磋商合同的内容,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处于要约人的地位,相对人则由承诺或拒绝要约的意思表示决定是否受合同拘束。 格式合同的法律风险一般有: (一)有违公平原则的风险。 (二)免责条款风险,对免除或限制相对人责任条款及以适当方式提请相对人注意的风险。 (三)格式条款无效的风险。 (四)特别条款的效力优于格式
    • 什么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5
      格式合同,或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如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格式合同。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 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
    • 文件借条格式格式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17
      写清:物品名称数量 还物品日期。 借物品人签字。 还有:年月日 值得提醒的是,所借的物品,数量一定要大写。比如借一个。一定大写【壹】 不是说谁坏,如果你写一别人就可以在那个一上面再加个一或是二。你借的东西就可以变成二或是三了。
    • 格式合同的法律风险有什么,格式合同有哪些法律风险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格式合同的产生及其普遍运用是基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的。那么格式合同的法律风险有什么,格式合同有哪些法律风险?
    • 法律上的格式合同具体有哪些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30
      1.免除提供格式合同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合同无效。 2.对格式合同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