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房产有什么特殊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13:30:16 263 人看过

离婚分割房产的特殊情况如下:

1、婚后共同出资买房取得产权的房产分割问题;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分割问题;

3、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取得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分割问题。

一、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时怎么分配

婚前贷款买房在离婚进行房产分配时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二、分割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怎么分配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后的分配问题: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三、婚后买房父母出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父母出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定:

1、夫妻婚后买房,父母出资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2、如果明确表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且只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则属于该子女的个人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产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的,则认定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3、如果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的,则不论房产证是如何登记的,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按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4、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则房产离婚时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2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一、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的情况: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二、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遗产分割的方式: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
    2023-06-08
    489人看过
  • 农村房产离婚的分割情况是什么
    农村房屋与商品房不同,有的有产权证,而有的只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作为房屋产权证明这就使得农村自建房屋的产权不像城镇私有房产那样明确,因此自建的农村房屋分割有别于一般的商品房财产分割,具体怎么分,大致可区分以下几种情况:1、房屋是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姿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若无其它约定,该房屋应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又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3、对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如果是以一方父母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一般视为该方的家庭财产,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负有返还对方资助款项的义务。4、对于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如果建房时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且该房产确实已归夫妻双方婚后居住使用,因此该房产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023-03-13
    166人看过
  • 离婚冷静期特殊情况有哪些?
    离婚冷静期特殊情况一般是起诉离婚的情况,起诉离婚的情况是可以由法院直接判决离婚的,不存在冷静期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一、起诉离婚的具体办理情况1、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
    2023-03-26
    152人看过
  • 特殊情况下遗产怎样分配
    一、特殊情况下遗产怎样分配1、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等的继承人,可以多分。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继承的遗产不够还债会不会列入黑名单1、继承的遗产不够还债不会被永远列入黑名单。2、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
    2023-06-17
    115人看过
  • 二婚离婚时,财产分割有哪些特殊规定
    在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后,再次组成家庭的夫妇在决定离婚时,有权针对这些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与对方展开充分的协商并达成相应的分配协议。若是在协商过程中,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将不得不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途径来解决问题。在诉讼过程中,法官必须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保护子女及那些在婚姻关系中不承担主要责任的那位女性的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对财产进行合理分割。通常情况下,针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法院实行平等分割的原则。然而,为了满足生产与生活所需,尊重财产的原始来源和其他特殊情况,具体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微妙的差异。倘若夫妻之间已经以书面协议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下来的财产以及个人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属,离婚时应该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什么时候,夫妻之间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都不能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一旦违背,这样的约定便被视为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
    2024-08-06
    147人看过
  • 离婚中的特殊财产分割条款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的特殊条款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而承担更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对方请求赔偿,对方应当给予赔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有没有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的条款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
    2023-07-07
    112人看过
  • 离婚房产分割律师收费情况是什么?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一定额度(一般是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2,风险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况或银行存款情况,或
    2023-04-27
    160人看过
  • 特殊情况分类讨论
    夫妻共同财产
    1.结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全款买房,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有证据证明出资情况,那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2.结婚前,一方出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只登记在出首付款的一方,那离婚时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房子归登记房,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均分割。3.在结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变更为夫妻共有,但未办理公证,也没有办理房产更名/加名手续的,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4.夫妻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分割财产时会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愿。如果确定是赠与未成年子女,就是未成年子女的个人房产,由直接抚养一方暂时管理,如不是,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我国相关的房产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具有较强的规定,结婚中如双方的房产是在婚后进行购买,或者相关
    2023-08-17
    483人看过
  • 特殊情况下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特殊情况下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协议优先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的原则;补偿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等付出较多的原则。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哪些财产是夫妻共有的1、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第十八条第三项
    2023-06-17
    154人看过
  • 如何进行特殊的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下列几种财产有其特殊的分割规则,具体来说: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2、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3、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
    2024-01-23
    166人看过
  • 离婚时如何看情况分割房产
    婚前全款买房1、婚前小明或小明的父母全款买房,房产证写小明的名字房子属小明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小红无权要求分割,除非二人有其他的约定。2、婚前小明全款买房,房产证上写小明的名字,婚后加上了小红的名字离婚时两人共同分割该房,因为默认是小明对小红的赠与。3、婚前二人的父母共同出资全款买房,房本只写了小明或小红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时小明和小红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共同分割房产。4、婚前二人的父母共同出资全款买房,房本上写了小明和小红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时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就按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屋。因为是婚前购房,双方在法律上不具备法定的婚姻家庭关系,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小明或小明的父母只付了首付,婚后小夫妻二人共同还房贷,房本上写的是小明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一般情况下会将房子判给小明,也就是产权登记的一方,剩余的房贷以后由小明继续
    2023-06-13
    405人看过
  • 有什么特殊情况不予批捕
    一、有什么特殊情况不予批捕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协议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5.犯罪嫌疑人系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6.年满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二、不予批捕的后果是什么1.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2.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
    2024-01-06
    314人看过
  • 离婚夫妻财产的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关于离婚夫妻财产的特殊情况的处理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只要具备法定情形,当事人均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被隐匿或者转移的,可直接请求分割财产;共同财产被变卖,如果变卖行为有效则只能请求分割变卖所得价金,若变卖行为无效,仍然可以请求分割被变卖的共同财产;被毁损的仅能请求支付赔偿金、伪造债务的,可以请求非法占有人返还共同财产,在返还不能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
    2022-06-11
    63人看过
  • 离婚后房产归谁?什么情况下不可分割?
    离婚时下列房产不可分割:1、房产的所有权不属于夫妻任意一方的不能分割;2、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子,房屋产权不在夫妻任意一方名下;3、一方父母买的房子,且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的,属于个人财产,不能分割;4、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房;5、受赠、继承未过户;6、房改房未获得产权证。一、夫妻买房可以只写一方的名字吗夫妻买房子可以只写一方名字。但是夫妻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如果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该房子归一方所有的,那么房子在离婚时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法不予分配,其配偶也无权要求分割。二、什么房产无法分割以下房产无法财产分割:1、房产的所有权不属于夫妻任意一方的不能分割;2、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子,房屋产权不在夫妻任意一方名下;3、一方父母买的房子,且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的,属于个人财产,不能分割;4、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房
    2023-03-27
    375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特殊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1、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只要具
    • 离婚分割房产的特殊情况有哪些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27
      婚前购房: 1、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一方父母登记前为子女购买
    • 特殊情况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0
      1、特殊夫妻的共同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一些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涉及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票的分割、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如何分割、夫妻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如何分割、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的独资企业如何分割、婚前承租公房、婚后房改购为产权房的处理、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处理、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
    • 离婚时特殊财产要怎么分割?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13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离婚时的财产纠纷不再是过去的锅碗瓢盆、家具等,而是包括有价证券等多种特殊财产。在离婚时这些特殊财产往往会引发纠纷。 例如: 1.股票期权:一些公司给员工股票增值权。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获得相应收益。 2.保险:返还型保险在一定期限后,保险公司有义务返还保费或保险金额。投资型保险则依靠保险公司的各类投资获取回报。   ■专家看法:西北政法大学叶名怡博士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 怎么分割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情况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08
      1.由于按揭房产在取得房产证的同时要为银行设定抵押权,法院通常将其作为所有权不完全的房产对待,在双方就产权归属不能达成协议时,一般暂不直接判决房产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先判决由一方使用,待还完银行贷款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再根据一方的起诉判决房产的归属。 2.因此,目前情况下,双方只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房产的归属问题。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