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作者是否可以授权音著协起诉侵权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1:50:46 132 人看过

可以。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音著协一审获胜歌词版权案

记者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获悉,2月22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对音著协诉百度MP3歌词搜索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百度停止通过快照等形式提供包括《爱我中华》等50首歌曲的歌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音著协总干事屈景明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百度公司并没有经过许可,就在其网站上对音著协会员作品提供了多种形式的歌曲、歌词的网络浏览和传播服务。从2005年起,音著协就一直与百度联系协商解决音乐著作权的问题,协商未果,才进入司法程序。据悉,2008年2月,音著协已正式向北京市海淀区提起诉讼,要求百度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赔偿《爱我中华》等50首歌曲的著作权使用费共计人民币100万元。(知识产权报记者姚文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授权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使用费的收取标准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使用者代表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将使用费的收取和转付、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使用费的未分配部分等总体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监督、管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方式、权利义务、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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