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可以分割办理土地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7:00:51 246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证是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办理过户登记。

一、所有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拆掉会赔偿吗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拆掉并不会获得赔偿。如果是房屋拆迁,则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另外,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需要交纳续期费用,并不是到期了就会被拆除。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拍卖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由法院拍卖,所有权属于集体,不能出售或抵押,抵押应为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抵押。法律禁止单独抵押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除荒地使用权外。地上房屋与土地使用权一起抵押的,属于企业房地产的,法律允许,但未来能否转让变现无法律规定。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没拿到房产证怎么过户

没拿到房产证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因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否则不会通过申请,其过户的要求也会因房产证的缺失而遭拒绝。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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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9日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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