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4:53:45 198 人看过

一、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哪些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近亲属、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其他因失踪人下落不明导致财产或权利的不确定状态而可能造成损失的关系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宣告死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二、可以申请宣告死亡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三、被宣告死亡的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本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5: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宣告死亡相关文章
  • 撤销死亡宣告对收养关系有哪些影响
    撤销死亡宣告后,宣告死亡期间的收养关系的解决:如果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那么原父母子女的关系自行恢复。如果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那么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会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当事人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律师补充:死亡宣告撤销的后果:(一)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如果配偶已再婚的,应保护现行婚姻关系;如果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配偶他方死亡的,不能自行恢复婚姻关系。(二)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撤销死亡宣告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三)撤销死亡宣告后,本人可请求返还财产,但原物已经由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退还。因民法典而取得财产的自然人或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四)利害关系
    2023-05-06
    300人看过
  • 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申请人江俊,女,51岁。申请人江玉,女,47岁,系江俊之妹。江瑞山(男,现年94岁)与王腊梅(女,现年78岁)系申请人江俊、江玉之祖父母。1966年8月26日,江瑞山(时年75岁)、王腊梅(时年59岁)无妇,离开居所地某市中山大街6号(户口亦迁出)。三天后,到外省某市平安街4号王腊梅之兄王瑞平家居住(户口未迁入)。同年9月3日,江瑞山、王腊梅离开王瑞平家出走,不知去向。江俊、江玉多方查找,均无下落。因江俊、江玉之父(江瑞山之独生子)早已死亡,现江俊、江玉要求人位继承其祖父母江瑞山、王腊梅的房屋及金银首饰等遗产(值人民币10万余元),于1985年10月6日向某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告其祖父母江瑞山、王腊梅死亡。该区人民法院受理
    2023-06-08
    139人看过
  • 撤销死亡宣告后如何处理宣告死亡期间的收养关系
    一、撤销死亡宣告后如何处理宣告死亡期间的收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二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什么是死亡宣告(一)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二)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公告后可以宣告死亡。其条件和程序是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人包括:(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
    2023-05-06
    330人看过
  • 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在申请程序上是否应有顺序的问题
    对此问题学界历来有顺序说和无顺序说两种主张。另有学者提出了不同于上述两种主张的新学说: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的最大区别,在于宣告失踪制度仅仅带来了失踪人财产管理上的变化,而宣告死亡制度则不仅带来了财产关系的变化,更使特定利害关系人的人身关系发生了变化。前列得以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中,因被申请人的死亡宣告引起人身关系变化的,主要是被申请人的配偶。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亡。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以这些规定为前提,不赋予被申请人的配偶以优先序位,就意味着可以由其他人决定被申请人与其配偶之间的夫妻关系的存续,这是明显不妥当的。因此,配偶应有优先序位。至于配偶出于不正当目的的不申请宣告死亡的,构成优先序位的滥用
    2023-06-08
    274人看过
  • 被宣告死亡人的婚姻,家庭关系会发生哪些变化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一、甲被宣告死亡其婚姻关系的处理方式是什么甲被宣告死亡,其夫妻间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法律规定,配偶被法院宣告死亡后,其跟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就依法自动解除。当事人自动成为单身状态,只要没有其他禁止结婚的情形,当事人就可跟别人再婚。配偶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当事人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恢复的除外。二、夫妻存续期间如何计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婚姻关系从登记之日起算,到夫妻一方死亡或者离婚生效之日止。其中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
    2023-06-27
    482人看过
  • 宣告死亡婚姻关系恢复的条件
    一、宣告死亡婚姻关系恢复的条件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时,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其配偶再婚,以及再婚后又高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由于上例中孙某的情况属于后一种,即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这就决定了赵某与孙某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需要履行结婚手续。二、宣告失踪婚姻关系是否自动解除不是。要终止婚姻关系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向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二是向你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间终止婚姻关系只有在一方自然人死亡时可自动终止,宣告死亡或者离婚必须经过法律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法院判决宣告
    2023-06-15
    213人看过
  • 利害关系人能申请宣告失踪吗
    一、利害关系人能申请宣告失踪吗宣告失踪的条件为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民法典》当前的规定与之前的规定并无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并且对照之前的法律规定的内容,发现《民法典》当前的规定与之前的规定并无不同。二、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人死亡吗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人死亡。宣告死亡的条件宣告死亡案件的成立,必须是失踪人生死不明的状态持续一定时间。因为宣告死亡,对于被宣告人的利益关系极大,必须慎重,虽生死不明,未经过法定期间不能轻率宣告死亡。必须在一定期间内等待失踪人的消息,保护其利益。因为一经宣告死亡,法律关系会发生重大变化,
    2023-06-15
    467人看过
  • 死亡宣告的判断标准有哪些?
    宣告死亡的条件如下:1、必须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必须按此顺序申请。先顺序的申请人具有排他效力,先顺序排除后顺序,权力平等;2、被申请人必须下落不明。下落不明满4年;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日满开始2年。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3、必须由人民法院宣告。人民法院受理死亡宣告后,必须发布公告,寻找下落不明的人。申请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4年或因事故下落不明2年的,公告期为1年;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因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不能生存的,公告期为3个月。人失踪几年可以宣告死亡的条件人失踪四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可宣告死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
    2023-07-05
    220人看过
  • 商标无效宣告中利害关系人认定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对以相对理由提起异议、无效宣告案件的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要求。其中,在先权利人指包括商标权在内的应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在先权利的所有人,利害关系人指上述在先权利的利益相关者。下列主体可认定为在先权利的利害关系人:在先商标权及其他在先权利的被许可使用人;在先商标权及其他在先权利的合法继受人;在先商标权的质权人;其他有证据证明与在先商标权及其他在先权利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判断申请人是否为利害关系人原则上以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申请时为准。申请时不具备利害关系,但在案件审理时已具备利害关系的,应当认定为利害关系人。《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
    2023-06-18
    19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什么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3、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六条。二、宣告死亡的条件有哪些1、自然人失踪的事实。指受宣告人离开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处于生死不明状态。2、失踪达到法定期间。即失踪人下落不明状态持续存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期间。普通期间为4年,从自然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计算,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则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特殊期间为2年,该期间仅适用于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如飞机失事等,如能证明失踪人不可能生还的,不受两年的期限限制。3、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范围与宣告失踪的范围完全相同。4、法院的受理与宣告。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申请后,先要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1年,因意外事故
    2023-06-19
    147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宣告死亡
    一、哪些情形可宣告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二、宣告死亡的条件有哪些1、自然人失踪的事实受宣告的人离开住所或居所后没有任何音讯,处于生死不明的状态。2、失踪达到法定期间失踪人下落不明的状态持续存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期间。普通期间为4年,从自然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计算,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则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特殊期间为2年,该期间仅适用于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如飞机失事等,如能证明失踪人不可能生还的,不受两年的期限限制。3、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只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请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宣告失踪人死亡,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失踪人的住
    2023-04-14
    52人看过
  • 死亡与失踪:宣告死亡的差异与联系
    二者区别如下:1.设立宗旨不同。宣告失踪只是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终止不确定的财产关系。宣告死亡,结束被宣告死亡人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2.法律后果不同。宣告失踪,法院将指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顺序性,而且财产代管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宣告死亡,将终止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财产依法继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其子女可被他人依法收养。3.要求不同。宣告失踪要求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宣告死亡要求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重新出现如何处理1、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后,当事人重新出现的,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2023-07-20
    382人看过
  • 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
    有权依据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犚晕吹椒ǘɑ榱湮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犚杂薪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犚曰榍盎加幸窖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2023-06-11
    482人看过
  • 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吗
    一、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因此,当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则婚姻关系是会自动解除的,但其配偶也可以不解除婚姻关系,其目的在于保护死亡者配偶的合法权益。二、哪种情况下被宣告死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3、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三、撤销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会发生哪些法律效果1、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配偶没有再婚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原来的婚姻关系可以自行恢复,仍与原配偶为夫妻关系,不必进行结婚登记;2、如果配偶向婚姻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意与当事人恢复
    2023-04-14
    25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依照法律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 年(包括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只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 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经... 更多>

    #宣告死亡
    相关咨询
    • 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的,应按什么顺序宣告死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0
      答案选B,《民通意见》二十四条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二十五条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二十九条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
    •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的利害关系人应当向哪些法院提出宣告失踪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8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
    • 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有哪些?在申请宣告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15
      精神病人是有继承权:继承的原则是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如果没有的,按法定继承处理。只要其母亲的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就有效,至于被继承人的精神状况不影响继承。只要求血缘关系,子女有法定继承权。只是没有尽到义务的,其他子女可以主张少分或不分。
    • 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哪些,宣告死亡的条件是什么,宣告死亡的程序是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0
      宣告死亡的申请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必须按此顺序申请,顺序在先的申请人有排他效力,有在先顺序的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的权力平等。 宣告死亡的条件:a:下落不明满4年;b: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满2年;c:意外失踪且取得死亡证明的 宣告死亡的程序:须由人民法院宣告,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必须发
    • 可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公民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什么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4
      1、可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公民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近亲属、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其他因失踪人下落不明导致财产或权利的不确定状态而可能造成损失的关系人。 2、宣告死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