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不得执行的法律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8:11:16 368 人看过

一、专项资金不得执行的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判定企业的存款性质应以存款用途及账户的种类作为标准。因此,更新改造等专项资金,应根据存款的特定用途,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结算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设立专用账户,并严格实行专项管理和支付。否则,应认定为一般往来资金,并可予以冻结和扣划。

二、不得执行的专项资金

1.维护生存权必需的财产不得执行

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三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2.生活必需的居住的房屋不得执行

依据: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四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3.无过错第三人已付全款且占有的财产不得执行

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十五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什么是央行专项票据资金
    央行票据与金融市场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具有根本的区别: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是一种筹集资金的手段,其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即增加可用资金;而中央银行发行的央行票据是中央银行调节基础货币的一项货币政策工具,目的是减少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量。商业银行在支付认购央行票据的款项后,其直接结果就是可贷资金量的减少。回购交易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正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卖出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买回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正回购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正回购到期则为央行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专项央行票据是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优惠政策。国家发行票据,置换信用社的不良资产和挂账亏损,不要用钱买,目的是要扶持
    2023-06-12
    108人看过
  • 法院判决没有的事项,执行的依据
    一、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关于本案执行依据是否明确的问题。《执行规定》第18条第一款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的条件,其中第四项为“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而《民事诉讼法解释》第463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权利义务主体明确;(二)给付内容明确。”可见,据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必须符合给付内容明确的条件。对于交付特定物的案件,就要求法律文书中应当载明特定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以使该特定物区别于其他物。本案中,生效调解书第五项载明的是“选矿厂及采挖出的矿石”,没有指明该选矿厂及矿石的特定信息,双方当事人对执行依据指向的特定物也存在严重分歧,显属执行依据给付内容不明确。本院认为,已经受理的执行案件,发现执行依据内容不明确的,执行机构在执行程序中可以结合执行依据文义,审查确定其具
    2023-03-11
    88人看过
  • 单位挪用专项资金罚款依据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的构成要件一、挪用资金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二、挪用资金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
    2023-04-17
    331人看过
  • 失信被执行人法律依据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和失信被执行人结婚有问题?和失信被执行人结婚没有问题,只要双方是自愿结婚且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就可以。结婚办理条件如下: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4、均无配偶。《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2023-08-12
    244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的一般法律依据下面列了六项法律依据
    1.根据出资或认购股权事实确认股东资格须满足2个前提条件,一是所实缴或认缴出资应为公司注册资本合法有效的组成部分,二是应持有有效证明。2.根据签署公司章程确认股东资格章程是公司作为社团法人最为主要的象征之一。签署章程表面签署者愿意成为社团法人的成员。因而,以签署章程与否作为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律标准,更具有典型意义。3.根据注册登记确认股东资格《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对于外部人而言,工商登记记载的内容具有公信力,在很大程度上工商登记的内容具有确保交易安全的功能。4.根据股东名册确认股东资格《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以股东名册作为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律模式,对于股东较多且相对不稳定的大公司尤其是上市公
    2023-03-21
    500人看过
  • 强制执行政府专项资金可以执行吗
    一、强制执行政府专项资金可以执行吗专项资金是明确了用途的资金,下拨机关明确了使用去向,不是单位和企业的自我资金或益,不是单位的自我财产或资产,不在被执行资产的法定范围内。再就是如果执行专项资金,专项拨发机关完全有权收回,所以会导致执行无效。所谓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国家财政部下发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去项与使用管理办办。从法理上说,被执行人的资产,收入和权益资产都是可以执行的(包括专项资金也是收入),但实际操作中是“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
    2023-06-02
    474人看过
  • 执行依据得表现形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主要有如下几种:(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制裁决定书。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双方实体权利所作的结论性判定。只有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才能作为执行依据,如给付金钱,交出某一物品,或者要求从事某一种行为。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为解决程序问题所作的判定。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定主要是财产保全的裁定,先予执行裁定,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厅负责执行。民事调解书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后由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法律效力等同于判决书,在实践中,不少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调节协议确定的法律义务。由于调解协议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的,是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内容之一,因此,调解书同样应作为执行依据。民事制裁决定书是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对违法民事行为人适用惩罚性措施中的收缴、罚款、拘留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2023-06-06
    236人看过
  • 执行中的法律依据合并问题
    所谓的合并执行的法律依据这在立法意义上叫法条竞合,就是说立法时法律条文“走顶了”,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遇到这种情况,那么在进行处罚时,就只能按违反一部法律条文来处罚,一部法律条文处罚了,就不能再按另一部法律条文来重复处罚同一个违法事实,如果这两个法律条文归两个单位分管,那么这两个单位谁先进行立案,谁先处罚,后者必须参考前者。没收财产和罚金能合并执行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45号)?第三条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
    2023-07-06
    113人看过
  • 执行申请被驳回的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二、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三、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四、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五、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2023-07-05
    396人看过
  • 欠钱不还法院执行有没有法律依据?
    法院依照规定执行欠钱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欠钱不还法院执行不了怎么办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执行的基本程序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回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
    2023-07-28
    307人看过
  • 法律依据下的执行合并规定
    合并执行制度,是刑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该项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贯彻我国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这是我国在刑法上保障行为人正当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有期徒刑和拘役怎样合并执行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二)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
    2023-07-01
    233人看过
  • 租金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与实践经验
    执行法院可以在保留租赁权的前提下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变卖。对于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尚未支付租金,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向承租人发出冻结租金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承租人将租金交付给法院或者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交社保费可以执行吗被执行人交社保费可以执行。强制执行社保工资需要申请,除保留其基本生活费外,其余的可以冻结、查封。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社保缴费的流程如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
    2023-07-10
    390人看过
  • 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下达和执行情况
    将上级下达的项目计划与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对比,审查财政、计划及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是否按照国家批准的计划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和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是否将年度项目计划层层落实到具体实施单位,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有无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问题。一、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通过对财政部门、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检查,重点审查各级财政部门是否按计划筹集、落实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是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有无通过虚假报表、虚开发票、虚列支出、虚增工程量或将群众自筹的实物和投入的劳力来抵顶配套资金等方式搞虚假配套的问题,如未配套,应分析原因;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分配;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下级财政或用款单位,有无截留欠拨、平衡预算及挤占挪用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审查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是否按规定将拨入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使用单位,是否存在欠拨、出
    2023-03-22
    127人看过
  • 缺乏执行依据依法终结执行
    郭某诉何某婚姻纠纷一案,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决后,何某不服,上诉至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双方离婚,婚生子郭小随郭某生活,何某婚前个人财产由其本人带走,厦华彩电一台归其子郭小所有,共有财产VCD一部归郭某所有。之后,何某与多人到郭某住处用车拉其自己的财物。据郭某称:何某在拉自己的财物时,将应归其子和自己所有的厦华彩电和VCD各一部带走,遂后,郭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请求法院将厦华彩电和VCD各一部执行回还。该案从主体和客体上乍一看与原离婚纠纷中的一致,但从内容上看则应属另一法律关系。其理由如下:一、何某在本案审理中不具有给付义务(内容)郭某诉何某婚姻纠纷一案在二审时协议VCD归郭某所有,厦华彩电归郭小所有,郭小随郭某生活,因郭小系未成年人,所以其财产由郭某代管合情合法,既然VCD和彩电已由郭某所有和代管,且据郭某称诉财产在自己住处,所以,在案件审理中,何某并不具有给付义务。二
    2023-06-06
    300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相关咨询
    • 执行违法所得执行合法财产的法律依据是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7
      执行财产分配顺序的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十一、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第88条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
    • 专项资金法院不能执行情况有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31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判定企业的存款性质应以存款用途及账户的种类作为标准。因此,更新改造等专项资金,应根据存款的特定用途,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结算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设立专用账户,并严格实行专项管理和支付。否则,应认定
    • 法院强制执行专项资金是否合法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9
      专项资金是明确了用途的资金,下拨机关明确了使用去向,不是单位和企业的自我资金或益,不是单位的自我财产或资产,不在被执行资产的法定范围内。再就是如果执行专项资金,专项拨发机关完全有权收回,所以会导致执行无效。
    • 法院对专项资金的执行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7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 罚金刑应如何执行的法律依据是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7
      罚金刑的执行如下:执行监管机构应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建立统一的执行台账;当事人与承办法官联系缴纳或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人民法院没有按指定时间执行的,人民检察院应督促其及时纠正、抓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