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谁清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4:14:45 122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表现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体现以下4个方面:

(1)转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签订的转包合同无效,已履行的合同内容无法直接返还,应折价补偿。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在转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转包人与实际施工人根据过错责任来承担;

(2)因转包产生的拖欠材料款、租赁款、农民工工资等费用,转包人单独或与实际施工人共同承担连带支付的责任;

(3)因转包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责任承担,转包人应当与实际施工人就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因转包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转包人应当与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方面: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的,将面临以下处罚:责令改正,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限制参加工程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记入单位、个人信用档案,并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等。

3、刑事责任方面:因转包引起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到重大责任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9: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河南:建设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不得上新项目
    今后在河南,建设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的,将被叫停新项目。河南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2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防欠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意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按照《意见》规定,对拖欠工程款严重的地区和部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审批或转报新的政府投资项目,各级财政部门暂停补助资金的安排。对拖欠工程款的企业,在拖欠工程款清偿之前,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新的投资项目办理相关手续。《意见》要求,建设部门要在全省推行工程建设双向担保制度,并重点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尤其是对有过信用不良记录的企业或投资人,实行强制性的工程款支付担保,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拖欠。继续扩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覆盖范围。各级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对各行业内的建设项目、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各类开发区建设项目,都要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施工
    2023-06-09
    344人看过
  • 严查建设项目垫资施工和拖欠工程款行为
    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今年建设项目垫资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现象有所增加,特别是恶意拖欠现象有所抬头,给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带来很大隐患。25日,四川省建设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展开全面排查,严厉查处拖欠行为。据介绍,近段时期以来,有的工程项目出现了资金困难,有的项目由于现场管理混乱引发工资拖欠甚至欠薪逃匿行为,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又日趋显现。为此,省建设厅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力量对本地区内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劳务用工情况进行排查。对存在拖欠问题的工程项目要建立监管档案,督导资金到位解决。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拖欠工程款的建设项目,属于政府工程的,要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工程款及时支付;属于房地产和社会其他投资项目的,责成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存在矛盾纠纷的,要引导通过正当合法途径予以解决。对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按照用工单位负直接责任,总承包企业全面负
    2023-04-23
    335人看过
  • 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劳动合同要怎么写
    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劳动合同书写如下: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身份信息;2、劳动合同期限;3、工作内容;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5、劳动报酬;6、劳动纪律;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工人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劳动合同书,并签名盖章。海口市工程建设项目预防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使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卫生要求,预防、控制和消除有害因素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口地区的新建、改建、扩建、续建和技术改造的工程建设项目(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一)包括:1.宾馆、酒家、饭店、集体食堂、旅店、招待所、咖啡厅(馆)、酒吧、茶店及休、疗养
    2023-07-26
    421人看过
  • 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建设局管吗
    一、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建设局管吗不管“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建设局不管,劳动局会管。”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二、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该怎么办1、与单位协商被拖欠工资,我们建议首先与单位进行协商。不过,这类争议的协商最忌讳不顾一切的大吵大闹,这往往适得其反。所以我们建议在与单位协商前要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充分的理论准备,这样协商的成功率也相对提高。2、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
    2023-04-13
    72人看过
  • 建设工程中违法分包转包的由谁承担用工责任
    在建设工程违法层层转包,违法分包中发生的劳动、劳务报酬、工伤保险待遇、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的,实际施工人与实际施工人的上一层具有用工主体的单位需承担连带责任,具备用工主体的单位不得以与劳动者无劳动关系进行抗辩。违法分包转包的认定办法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分包单
    2023-07-25
    199人看过
  • 由出资人清偿农民工工资情形
    一、由出资人清偿农民工工资情形1、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要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出资人依法清偿。2、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不清偿的,由出资人依法清偿。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依法解散的,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未依据前款规定清偿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主要出资人,应当在注册新用人单位前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二、没签劳动合同被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公司恶意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1、找公司协商。通过跟公司协商,可以尽快拿到工资,比较节省时间跟精力。2、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是协商走不通的,可以积极去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部门责令公司积极发放工资。3、找劳动仲
    2023-06-17
    130人看过
  • 开发建设工程项目转让的申报资料
    1、房地产项目转让申请表;2、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的申请转、受让的文件;3、立项手续;4、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工程建设总平面图;7、房屋拆迁安置情况说明;8、受让方公司申报上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银行当月对账单或银行资信证明;9、转、受让双方的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10、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或“转让协议”;11、项目的建设进度计划和管理方案;12、开发项目不得再转让的承诺书;
    2023-06-10
    483人看过
  • 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可以由谁调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第十条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处理实
    2023-06-01
    82人看过
  • 建筑项目部清出农民工该如何赔偿
    建筑项目部清出农民工赔偿方法:如果工地与农民工签有劳动合同,协商解除时,需根据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一年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半个月工资);无理由辞退,则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或赔偿。一、建筑工地农民工怎样申请工伤赔偿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说明。社保局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属于工伤认定的决定。伤情稳定后,构成伤残的,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与用人单位工伤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2023-04-07
    234人看过
  • 建设工程造价分包转包合同由谁承担
    在建设项目的分包和分包中,自然人作为实际施工人员与其招用的劳动者发生纠纷。最近上一层分包和分包关系中具有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应当作为当事人;还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将实际施工的自然人、非法转包人、分包人作为共同当事人。违法分包中发生的劳动、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实际施工人与实际施工人上一层有用工主体的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有用工主体的单位不得与劳动者无劳动关系抗辩。违法分包转包的民工受工伤的责任由谁承担违法分包中,民工受的工伤由违法分包的单位负责。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将承包业务转包,工伤保险责任应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023-08-09
    325人看过
  • 谁来监管非法转包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案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违法转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第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的工程建设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违法发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进行监管,分包、非法分包、联营、拖欠工程款。发展改革部门按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和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融资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监管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依法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等共同处罚对象进行约束和处罚。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基金的预算管理,按照批准的预算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基金。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和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刑事案件,依法办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保障案件。司法行政、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
    2023-05-07
    221人看过
  • 农民工劳动合同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编写规范
    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劳动合同书写如下: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身份信息;2、劳动合同期限;3、工作内容;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5、劳动报酬;6、劳动纪律;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工人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劳动合同书,并签名盖章。农民工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1、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4、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
    2023-07-03
    185人看过
  • 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是否生效无文号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生效中无文号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生效中无文号棉麻仓库建设标准生效中无文号监狱建设标准生效中无文号稀土冶炼厂建设标准生效中无文号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生效中无文号甘蔗糖厂建设标准生效中无文号甜菜糖厂建设标准生效中无文号铁路既有线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效中无文号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效中无文号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生效中无文号林产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生效中无文号核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生效中无文号林业局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生效中无文号机械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生效中无文号纺织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生效中无文号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生效中无文号轻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第一册)生效中无文号通信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生效中无文号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生效中无文号有色金属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生
    2023-04-22
    328人看过
  • 歌山建设有拖欠民工工资的吗
    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一、因公旷工离职有工资吗旷工离职也有工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者工作的时间按时发放工资,而不能因为旷工而拒绝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工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二、工资拖欠怎么处理?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
    2023-03-01
    469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在建设工程项目中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2
      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建议您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该怎么解决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0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 2、《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 建筑工程中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有没有清偿拖欠工资的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19
      有。建设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第12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第10条规定:“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筑工程承包企业结算工程款,致使建筑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
    • 农民工非法转包工资由谁承担?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4
      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 工程项目建设参与方有谁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04
      通常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主方为主要的参与方,也是常规工程项目中都有的五大责任主体。另外,还有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等按需要也可以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