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权人可以向以足额的股东索赔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21:52:42 170 人看过

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能不能向公司股东追债,是很多债权人都关心问题。通常情况下,只要股东已经足额出资的,即使公司仍有不能清偿债务的,也不可以向股东追债,除非存在法定情形,债权人才可以向其索取赔偿。

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债权人不可向股东追债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只要公司股东已经足额出资的,即使公司资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就不能要求股东承担未清偿债务了。

但要是公司股东存在未出资、出资不足、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的等情况时,当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公司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此外,即使公司股东已经足额出资了,只要存在以下情形的,按规定,债权人同样可要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公司股东没有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如公司没有及时清算、虚假清算、清算资料缺失等等,债权人都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的。如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对债权人而言,当公司资不抵债时,能不能向公司股东追债,要看股东出资状况。要是已经足额出资的,就看其是否履行法定清算义务,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形,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只是一般人不易对股东出资、屡行清算义务等进行调查取证,最妥当的就是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调查,这样更有利于追债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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