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应到什么部门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2 15:51:50 323 人看过

土地抵押应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农村土地抵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合法程序流转;

(2)企业依法注册,且年检合格;

(3)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无拖欠贷款和政府税费等不良记录,未与贷款行发生过经济纠纷;

(4)农户须持有长丰县常住户籍,或在长丰县域范围内从事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其他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贷款到期时不得超过规定年龄;

(5)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6)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行在贷后风险管理时进行的监督检查;

(7)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另外:对认定为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行可优先办理。借款人必须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所有权人。

2、借款人用于抵押贷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产业,参加农业保险的。

(2)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投入资金;

(3)用于农业生产机具、运输工具和生产设施配套;

(4)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果园、茶园、养殖场、农业种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且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或基础设施投入在30万元以上。

在农村地区耕地、林地或者是那些用于种植渔业、畜牧业等类型的土地是可以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的,但是宅基地并不满足抵押的条件,我国多部法律规范也明确规定了宅基地不能被抵押,故此那些想要用宅基地办理抵押贷款的农民,需要选择其他的方式才有可能满足借贷要求。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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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5日 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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