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合审判实践,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协议解除;
(2)根本违约;
(3)迟延履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如果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无条件撤销合同。
3、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一、合同无效是否可撤销
合同无效不属于可撤销合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属于可撤销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如下:
1、无效合同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有效,但不确定有效;
2、无效合同的无效是任何人都可以主张或认定其无效,如果可撤销合同确定无效,则必须是所有人撤销合同的意图;
3、无效合同因一方欺诈、胁迫而订立,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可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可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民法典中合同撤销权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合同撤销权情形主要有重大误解、欺诈手段、第三人欺诈、第三人胁迫、显失公平等。
1.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相违背,并造成重大损失,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欺诈手段。是指行为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有事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3.第三人欺诈。是指第三方实施的让一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欺诈行为;
4.一方或者第三方实施的胁迫。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5.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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