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08 04:14:13 128 人看过

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的处理是: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按约履行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单方违约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

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n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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