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中存在互负债务。
(一)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
在双务合同中,经常引起争议的是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之间是否具有对价和牵连关系,能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问题。主给付义务,系指构成某种合同类型所必须具有的固有义务;从给付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而发生,其目的在保障及促进满足债权人之给付利益,债权人可以诉请债务人履行。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的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一方不履行主给付义务,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债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另一方面,一方单纯违反从给付义务,但已经履行了主给付义务,另一方不得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不过,如果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时,应认为该从给付义务与对方的主给付义务之间具有牵连性和对价关系。
(二)原债务之延长或变形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对待给付的双方债务,还应该包括原给付义务之延长或变形,尤其是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或让与请求权、合同无效或被解除后双方的恢复原状义务。虽然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基于双务合同之义务,但是其法律基础在于义务之间的牵连性,而原给付义务之延长或变形即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与另一方主给付义务之间并不丧失牵连性。合同无效或被解除后双方恢复原状义务之间仍然存在着对价关系和牵连性,因此,此类情形下仍然能够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一、债权债务情况: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说明有什么内容
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说明的内容:
(一)投资人,投资人,投资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正当公民,正当共同持有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投资人持有股份。
(二)投资人持有股份,投资人持有股份。
(三)上述股东已经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四)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依法足额纳税,正当经营,公司及代表公司工作的任何职员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五)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未入行任何对外担保及任何典质流动。
(六)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典质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七)如有违背上述1至6条声明的,有限公司股东,股东,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声明经全体股东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章后生效。
二、债权债务的形成有哪些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一)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二)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1、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2、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3、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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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负债务是否包括债权债务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41、债权债务中存在互负债务,如果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且互负债务的品质和种类相同的,可以进行抵销,任意一方当事人可以与对方的到期债务进行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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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互负债务一方转让债权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0债务的全部转让,通常也叫做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的持有者或者债的旅行者与第三人之间的一种协议。债务转让之后债务将会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债务全部转移是需要通过协议的,达成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转让之后第三人将会全部承担原有协议中的债务责任,承担原债务人的义务,原债务人完全从合同关系中消失,免除对债务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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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存在债权债务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转让股份时,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不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履行出资责任的,并且受让人知道原股东没有如实出资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受让人或者原股东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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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和互负债务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知识产权合同当事人约定和互负债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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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算债权债务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4-09-08首先它不是财产。债权不是财产,是财产权,是一种权利,是债权人的一种资格、自由、能力。确切的说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必须给付其一定财产的资格、自由或者能力。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