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30 16:10:06 448 人看过

房产交易的合同是指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的买卖合同。合同的主体包括合格的买受人及合格的出卖人。合格的出卖人需要满足能够将房产所有权合法地转移给买受人的条件。在我国适用的法律中,能够合法转移房产的主体包括五种,分别为享有法人财产权的主体、经所有权人或法人财产权主体授权的人、质权人或留置权人、人民法院以及能够适用善意取得效果的无权处分人。

房产交易的合同是指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的买卖合同。合同的主体包括合格的买受人及合格的出卖人。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合格的出卖人,合格的出卖人是指能够将房产所有权合法地转移给买受人。

从我国适用的法律上看,能够合法转移房产的主体除了房产所有权人外,还包括特殊的五种,分别为:

1、享有法人财产权的主体;

2、经所有权人或法人财产权主体授权的人,如行纪人、代销人等;

3、质权人或留置权人;

4、人民法院;

5、能够适用善意取得效果的无权处分人。

合格的出卖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合格的出卖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三)受让人或者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卖人、受让人或者第三人主张权利的瑕疵或者损害;(四)按照出卖人的要求,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交付标的物;(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财产或者权利不得转让。因此,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五个条件的出卖人才能被视为合格的出卖人,其出卖的财产或者权利才能发生效力。

房产交易的合同是指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的买卖合同,合同的主体包括合格的买受人及合格的出卖人。合格的出卖人需要满足五个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处分权、受让人或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出卖人、受让人或第三人主张权利的瑕疵或损害、按照出卖人的要求,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财产或权利不得转让。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五个条件的出卖人才能被视为合格的出卖人,其出卖的财产或权利才能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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