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土地是否可被转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1 02:49:35 139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土地能否转让

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土地能转让。民法典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办理产权登记,取得所有权的,拆迁安置房所有人可以买卖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买卖安置房安置房过户材料

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材料如下:

1.安置房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和已回迁安置证明。

4.查档证明。

5.被拆迁人身份证明;如果被拆迁人是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

9.若增加了安置面积的房屋还需申请人提交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文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三、拆迁安置房几年可以交易

等五年取得房产证之后就可以买卖了。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购买安置房的注意事项:

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

要注意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非集体组织成员,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议慎重,因为此类土地上的房屋,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才会受到保护。如果是非集体组织成员,再拆迁的话可能不会得到任何赔偿。

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

特别是现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体组织建造的,对安置对象有明确限制。

3.房屋的权利人

确定房屋是独有还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员共有,购房协议的出卖方,一定要是全体共有人的真实意思,且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有授权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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