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可以再请求民事损害赔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21:21:55 308 人看过

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对此问题世界各国有四种处理模式:第一,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第二,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损害赔偿,但劳动者个人需交纳高额保险费;第三,受害人可以选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民事损害赔偿;第四,民事损害赔偿与保险待遇实行差额互补。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相对于民事损害赔偿而言,工伤保险具有特殊的优点: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并且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赔偿。民事侵权考虑受害人自身是否存在过失,实行过失相抵,即根据受害人过失程度相应减少赔偿数额。此外,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有利于受害人及时获得充分救济;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分散了赔偿责任,有利于企业摆脱高额赔付造成的困境,避免因行业风险过大导致竞争不利;工伤保险还有利于劳资关系和谐,避免劳资冲突和纠纷。鉴于上述理由,我们认为,用人单位通过缴纳保险费的方式承担责任,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有利。

因此,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1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尘肺病退休后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享受吗?
    可以享受;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待遇的确定原则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
    2023-04-28
    279人看过
  • 工作期间出现意外伤害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享受吗?
    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赔偿是职工因遭遇工伤事故或者患上职业病而获得的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一、工伤赔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2、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3、劳动能
    2023-06-26
    352人看过
  • 获得意外伤害赔偿后影响享受工伤待遇吗?
    2009年1月,张某到莒县某建筑公司工作,建筑公司仅为职工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险,未参加工伤保险。3月27日,张某在包装车间装卸水泥时,因铁架坠落砸伤腰部,住院治疗120天。2010年5月,张某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审查后,认定张某所受伤害为工伤。后经鉴定,张某的伤残等级为9级。2012年,张某先后从保险公司获赔6万余元。获得保险公司赔偿后,张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支付工伤待遇。仲裁委裁决支持了张某的申诉请求,公司不服,向莒县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即使支付工伤待遇,也应从中扣减张某获得的保险赔偿金。法院认为,建筑公司在保险公司为职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属自愿给予职工的福利待遇,张某是基于合同关系向保险公司主张相关权益,故不能将建筑公司为职工投保团体意外险作为职工发生伤害时减轻自己赔偿责任的依据。同时,职工主张工伤待遇是基于劳动关系,属于法定权利。所以,张某获得
    2023-06-07
    82人看过
  • 受害人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和民事侵权双重赔偿
    [案情]20xx年2月16日,原告刘某骑摩托车上班路上与被告王某驾驶的金杯汽车相撞,造成刘某受伤。此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系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职工,其伤后治疗的费用已由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报销。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诉讼费由被承担。被告方认为,原告系因工受伤,其损失已得到本单位赔偿,现重复要求被告赔偿缺乏依据,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分歧]一种意见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及《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
    2024-03-25
    120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和损害赔偿损失能否同时要求
    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是可以同时主张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可以主张的赔偿需要是没有获得的赔偿,像工伤医疗费用这些已经获得的赔偿,不可以再进行主张赔偿,再次主张赔偿的,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拒绝支付。一、被人打伤了属于医疗保险吗被人打伤属于他人伤害,医保不能报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车祸医保报销吗社保的医保(包括互助医疗)对于交通事故是不报销的,只能是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但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药物的钱。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三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
    2023-06-27
    282人看过
  • 工伤职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获得民事侵权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4年9月1日起施行。正确理解和适用这一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的精神,对于依法正确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具有重要意义。一、司法解释的起草背景201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工伤保险制度作了一些新的规定。随后,国务院对《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随着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工伤保险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人数也不断增加,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数量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据统计,近几年案件数排在各类行政案件前4位。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涉及民生,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相关行政案件审判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解决纠纷的难度日益增大,已经成为当前法院审理
    2023-03-08
    493人看过
  • 当志愿者受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当志愿者受伤也可享受工伤待遇。5月底的一个双休日,某银行指派孔先生等5名职员参加本市交通宣传周义务志愿者。在协助交通警察引导、疏通过往行人和车辆时,孔先生由于缺乏工作经验,不慎被一辆汽车剐伤摔倒,致腰部骨椎压缩性骨折。花掉万余元医疗费不说,还被确诊鉴定为九级伤残。孔先生的情况可否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人士表示,如果是单纯的志愿者服务中受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志愿者组织者不是企业。然而,孔先生的情况并非单纯的担当志愿者,而是被单位委派,属于代表单位从事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2023-05-31
    26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损害赔偿适用关系解析
    案例?张某系红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公司)的司机,与红星公司签有正式劳动用工合同。2004年4月21日,张某驾驶单位的中型面包车去A市火车站接运货物。当日下午,当张某驾驶的车辆行驶至A市某路段时,与一停放在路边的130型卡车相撞,造成张某脑颅内大面积出血死亡,而路边的卡车停放并未违章。事故发生后,张某妻子李某向有关部门申请了工伤保险。但李某认为,其获得工伤赔偿太少,且自己下岗在家无职业,还要抚养不满4岁儿子和年迈多病的公婆,故向红星公司及机械公司请求民事损害赔偿。红星公司认为,张某虽因工伤致亡,但单位已经为其投了工伤保险,且张某的家属已经获得工伤保险金,所以不在负担民事赔偿责任。因协商未果,张某妻子李某便提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没能支持李某的请求。最终,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红星公司承担12万元的赔偿责任。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工伤保险补偿与用人单位民事赔偿责任发生竞合时应如何适用
    2023-06-10
    428人看过
  • 判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享受到吗
    工伤职工被判刑后,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除非出现(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的情形,才可以停止享受原工伤保险待遇。一、被判刑员工员工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二、才能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除了有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治疗的情形,其余情况下都能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23-03-15
    308人看过
  • 2024已获民事赔偿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已获民事赔偿,是否享受工伤待遇已获民事赔偿一般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案例为证:案情简介温某与秦某同为某食品厂职工,2000年,二人因工作上的分歧发生争执,后经人劝说而平息。第二天,秦某又想与温某提出前一天的事情,温某未予理会,秦某一气之下将温某刺伤。事后,秦某被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温某也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判决,秦某对温某的人身损害负民事赔偿责任。温某向单位提出申请工伤待遇,但遭到了单位的拒绝,理由是温某已经得到了赔偿,就不能再享受工伤待遇了。案件分析事实上,这一事件中有三种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一是秦某触犯了刑律,其伤害行为要受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调整;二是温某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受民法的调整;三是,温某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遭受他人的故意伤害,应当受劳动法的调整。这三个法律关系是相互独立的,不能混为一谈。虽然温某得到了民事赔偿,那是他与秦某之间的民事纠纷得到了解决。而工伤的认定
    2023-11-26
    23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后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法律问题:钱先生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七级伤残。经诉讼交通事故肇事方一次性赔偿了医疗费、伤残补助费共8万元,随后钱先生所在公司向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社保局以钱先生已获交通事故赔偿为理由,不再支付工伤赔偿。律师解答:对于交通事故等第三方损害和工伤的双重赔偿,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应该是支持的。获得肇事方赔偿后,仍可以依法申请工伤待遇。如当地社保部门以获得第三方赔偿为理由扣除伤残补助金,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律师提醒:并非所用的项目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以获得赔偿,但其他的一次性票据结算的例如医疗费等不能获得双重赔偿。
    2023-06-07
    410人看过
  • 发生工伤后补交社保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一、发生工伤后补交社保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在成功补缴工伤保险费用后有机会享受部分工伤福利待遇。根据相关规定,在用人单位参保并就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以及滞纳金进行全部补缴之后,经政府批准的工伤保险基金及用人单位将会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该项办法的具体要求,向新发生的费用提供对应的资金支持与保障。《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
    2024-04-17
    440人看过
  • 医疗保险中断还可以再享受医保待遇吗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视为中断参保。在中断后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当月未缴费的,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1因用人单位中断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导致本单位所有职工医保待遇封锁的,可在足额缴清所欠费用的次月起恢复职工医保待遇;因用人单位未按时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导致职工医保中断的,在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2因个人因素中断因参保人员个人原因中断参保的,可按规定补缴中断期间职工医保费。在中断期间和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不列入医保开支范围。
    2023-05-09
    52人看过
  • 工伤如何申请伤残待遇,工亡后亲属如何享受保险待遇
    工伤如何申请伤残待遇一、申请条件:1、已经经过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2、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经参加社会保险。二、申领材料:1、《工伤认定书》《确认意见书》;2、《鉴定结论书》;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4、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5、工伤医疗费用凭证:a、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门、急诊);b、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出院小结(住院);c、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审核凭证(医疗费用以现金结算);d、职业病医院出具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原始票据(职业病患者在职业病医院以现金方式结算的门、急诊医疗费用)。6、视情况而定其它资料:a、《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及配置辅助器具费用支付票据(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b、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用工登记名册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c、委托书和被
    2023-03-02
    39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受害人享受工伤保险后,是否还可以享受侵权赔偿的待遇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15
      可以。首先,工伤保险给付不能免除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工伤保险法属社会保险法范畴,带有公法性质; 以社会连带思想和社会风险理论为基本理念,以维护劳动者基本生存权为目的,旨在保障工人因工作导致伤害时获得必要救济,防止其陷人生活困境。 而侵权赔偿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第三人侵权赔偿是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可能由工伤保险机构来替代,也不能因受害人受领有工伤保险给付而免除。 其次,工伤保险给付和侵权损害赔
    • 享受待遇的同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参保职工如何享受损害赔偿待遇?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办理有关参保手续,履行缴费义务后,由市社保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医疗帐户,发放《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和《社会保险卡》(ic卡),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职工可持以上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或直接购买非处方药。长期居住外地的参保职工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可在当地指定医院就医。职工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除本人自费和自负部分用现金支付外,其余
    • 交通事故赔偿后,丈夫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哪些情况可以享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3
      可以享有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因为丈夫交通肇事认定为工伤,丈夫是第三人,职工在获得第三人人身损害赔偿之后,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
    • 保险待遇和民事赔偿可否双重享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因为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赔偿双重享受,但工伤保险不能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其他情形,不能双重享受。《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