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的女工单位是否可以调岗降薪
首先可以调岗不降薪
,怀孕的女职工有权要求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减少劳动量,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合适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夜班工作,并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工应当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因此,在保护女工和胎儿的原则下,用人单位可以主动调整孕妇劳动者的工作,孕妇劳动者本人有权提出调整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王女士和公司同意调整职位,这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用人单位不得以调整职务的方式降低怀孕女工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充分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岗位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第三,我国法律对怀孕女工有特别的保护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减少女职工工资、辞退女职工,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就业)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女职工要求解除劳动(就业)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降低工资、辞退或者解除劳动或者劳动合同。”,公司降低了月薪标准,这显然违反了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认为,按照新调整的岗位,该岗位应该有工资,这符合“同工同酬”的规定。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同工同酬”不能适用于“特殊时期的特殊保护对象”
-
怀孕期间能不能调整工作岗位,降低工资
477人看过
-
女工怀孕期间能调整岗位和工资吗
335人看过
-
员工因公司调整岗位而降低薪资是否违法?
59人看过
-
女工因怀孕调岗单位能否以同工同酬为由降薪
303人看过
-
工资降低,岗位调整,我还能怎么办?
319人看过
-
公司能否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
146人看过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
因为调动岗位而被降工资怎么办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41、工资调动岗位,变相降工资,如果收集到证据之后,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而提出辞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2、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
用人单位能否因女职工怀孕、产假而降低女职工工资,而辞退该员工?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5《劳动合同法》第35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而且职业女性在经期、孕期、产期、哺
-
怀孕了工资有可能降低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1怀孕了公司调岗的同时可以降低工资吗《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用人单位可以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但必须是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即如果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
-
公司调整工作岗位后如何降低工资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因为此项约定对于决定劳动者的工资有重大关系。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公司强行、单方面调整你
-
用人单位可以在怀孕期间任意调整劳动岗位吗?怀孕女职工能否调岗位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用人单位可以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但必须是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即如果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