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能获得农村宅基地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1 05:40:13 444 人看过

离婚时,夫妻共同拥有的宅基地不可以进行分割,因为该财产不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分割。获得房屋的一方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根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离婚时,夫妻共同拥有的宅基地不可以进行分割,因为该财产不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分割。获得房屋的一方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根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 基 地 上 的 房 屋 能 否 分 割 ?

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得进行分割。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分割。例如,如果房屋涉及家庭内部关系,或者因为房屋年代久远等原因,导致房屋权属不清或者权属纠纷严重,经过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可以进行分割。但是,这种情况下也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公示,并且要保证农民集体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得进行分割。但是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公示,并且要保证农民集体的合法权益。

离婚时,夫妻共同拥有的宅基地不可以进行分割,因为该财产不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分割。获得房屋的一方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根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得进行分割。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分割。例如,如果房屋涉及家庭内部关系,或者因为房屋年代久远等原因,导致房屋权属不清或者权属纠纷严重,经过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可以进行分割。但是,这种情况下也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公示,并且要保证农民集体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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