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债务的方法有哪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0 14:43:43 290 人看过

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债务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协商方式: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

引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情形有哪几种

依照《破产法》第7条的规定,引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情形有三种:债务人申请、债权人申请、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申请。申请破产可能降低债务人企业的信誉信用,并可带来系列诉讼危机,加剧债务人的外部债务压力,因而实践中债务人主动申请破产看似不可能。

但债务人主动申请破产保护,有法可依,并具有可行性。那么,其主动申请破产的动机及目的是什么呢

笔者认为有三:

1、“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债务人是由股东投资设立,其设立及存续的主要目的是实现股东投资利益的最大化,及规避经营风险。在债务人资产状况不佳,经营无望,为维护股东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债务人可能选择主动申请破产。

2、在现代企业经营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相当普遍,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及上市公司更是如此。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无论依据代理法理说还是信托委托说,对企业股东会负有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若违反该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据破产法第125条规定,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在企业出现财务危机,债务人面临破产时,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为减轻承担民事责任的风险,可能促使债务人选择主动申请破产。

3、某种程度上,为债务人进行重整或和解、摆脱严重的财务困境提供一种策略性的手段。当债务人陷于财务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直接申请重整或和解,因财务及资产状况是债务人单方提供,缺乏透明度及公正性,主要债权人很难接受。而先行申请破产保护,可以使债权人通过介入,客观地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现状,为债权实现提供可选择的预期方案,如重整或和解。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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