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风丧失劳动能力能申请低保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15:42:53 226 人看过

中风丧失劳动能力的,要看是否符合条件。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一、城市低保制度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就开始探索建立城市低保制度。至1999年9月底,中国668个城市1638个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已经全部建立了低保制度。特别是2001年下半年以后,由于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持续空前的投入,城市低保制度的覆盖面迅速扩展,保障标准也随之较大幅度提高。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二、农村申请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0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低保相关文章
  • 面对劳动能力丧失,社保怎么办?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体参保人如果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按月领取病残津贴,如果是城镇职工,男50女45周岁的,可以办理病退,年龄不足的,办理退职。交不够年限的是可以一次性补交满的,具体的你可以到你做在的社保中心咨询了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一眼有或无光感或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一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2023-07-06
    177人看过
  • 脑梗可以鉴定丧失劳动能力吗
    脑梗塞如果形成了劳动能力障碍,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可以提前退休工作岗位,享受病退待遇。‍一、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条件(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二、怎么鉴定丧失劳动能力按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制定的《职工非因工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
    2023-02-21
    60人看过
  • 丧失劳动能力与伤残等级
    丧失劳动能力与伤残等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所确定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是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依据,而实务中常常对受害人作伤残鉴定,作劳动能力鉴定的几乎没有,如何根据伤残确定是否丧失劳动能力,目前无确切统一的规定,但工伤评残情形中有一规定可参照适丧失劳动能力与伤残等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所确定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是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依据,而实务中常常对受害人作伤残鉴定,作劳动能力鉴定的几乎没有,如何根据伤残确定是否丧失劳动能力,目前无确切统一的规定,但工伤评残情形中有一规定可参照适用,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十四条中规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上述规定中在工伤评残情形下适用,工伤评残和道路交通事故评残的机构不是完全统一,在目前对此无明确规定前提下,只可参照适用.相关文章·工伤职工被鉴定为5级
    2023-06-23
    485人看过
  • 丧失劳动能力有没有补贴
    丧失劳动力需要看具体情况,构成障碍的,可以向相关民政部门处理障碍证,处理障碍证后,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助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的,被认定为五级至十级的,不得在医疗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几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丧失劳动力分三种:1、完全丧失劳动力:一般一级到四级伤残为完全丧失劳动力;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内含三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一般五级到六级伤残为大部分丧失劳动力。3、部分丧失劳动力:一般七级到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力。
    2023-08-06
    100人看过
  • 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后社保谁交
    员工因为工伤存在伤残等级,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单位还需要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其中员工本人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单位承担单位缴纳部分即可,并没有影响。如果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单位将支付伤残费用,不再为员工缴纳社保。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
    2023-03-16
    447人看过
  • 什么病属于劳动能力丧失
    丧失劳动能力,是已经失去劳动的能力,无法从事劳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劳动者由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2023-04-21
    454人看过
  • 丧失劳动能力的几种情况
    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4.1.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4.1.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4.1.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4.1.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4.1.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4.1.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4.1.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4.1.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4.1.9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
    2023-03-17
    209人看过
  • 听力残疾算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吗
    听力残疾属于交流方面的残疾,不能算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指的是重度残疾,一般是精神、智力、肢体、视力四类残疾的一、二级,没有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作出鉴定才行,而有的情况下可能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那么此时在获得的赔偿方面肯定就是相对较少的了。当然,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当事人也是需要提供一定材料的。一、残疾证办理条件是什么残疾证办理条件包括:1、视力残疾标准。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2、听力残疾: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3、言语残疾:只能简单发音而言语能力完全丧失者等。残疾证发放流程包括: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
    2023-04-07
    83人看过
  • 人身保险是否能够理赔交通事故中的劳动能力丧失?
    交通事故伤残补偿是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只承担保险额度内的赔偿,超过部分是不会赔偿的。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交通事故赔误工费陪偿要什么证据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
    2023-07-07
    131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方式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丧失劳动能力是怎样丧失劳动能力,是已经失去劳动的能力,无法从事劳动。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保护了他们的利益。二、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是怎样的4.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4.1.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4)完全
    2023-07-04
    91人看过
  • 劳动能力丧失具体是指什么
    劳动能力丧失多指由于各种损伤或疾病的结果,使机体与所从事劳动工作之间的不相适应。丧失劳动能力,是已经失去劳动的能力,无法从事劳动。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保护了他们的利益。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
    2023-04-26
    425人看过
  • 多大年龄算是丧失劳动能力
    以下年龄算是丧失劳动能力: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3、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劳动能力鉴定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职工发生工伤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后,在停工留薪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确定标准如下:1、长期重度呼吸困难;2、心功能长期在级以上;3、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4、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5、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等。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1、乳腺、消化道、泌尿系统恶性肿瘤经手术治疗后,目前无残留、复发或远处器官转移。2、外伤或手术后广泛性粘连性肠梗阻,经分解粘连,肠排列或内固定手术后仍频繁发作部分性肠梗阻,并引起营养障碍。3、胃大部切除术后合并有倾倒综
    2023-07-28
    159人看过
  • 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肺结核
    一、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肺结核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l)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3)双手或双足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4)完全性(感觉性、运动性或混合性)失语。(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包括由于肌张力增高、共济失调、不自主运动或吞咽肌肉麻痹等,造成日常起居活动障碍,但在他人帮助下可以完成。如:脑外伤(周围神经、脊髓、脑部)、炎症(周围神经的代谢性、中毒性炎症、格林巴利综合症)、脑肿瘤(已明确诊断且造成重要功能障碍者)、血管病(脊髓或脑血管病变,常见脑梗塞或脑出血)、变性病(如运动神经元病等)、脱髓壳病(如多发性硬化、白质脑病等)、中毒性或代谢性疾病(如一氧化碳中毒性脑并有机磷中毒)、寄生虫脑并先天发育异常造成的严重脑、神经功能障碍等。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指各种原因所致肺部疾患。
    2023-04-23
    394人看过
  • 劳动能力丧失的类型和程度
    一、劳动能力丧失的类型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的伤残鉴定根据时间可分为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和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致使机体功能障碍,经一段时间的治疗痊愈后,其劳动能力可以恢复;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治疗仍不能恢复或仅能部分恢复。劳动能力的丧失根据其表现程度一般伤残鉴定可分为四种:(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损伤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或畸形,其受损伤的组织器官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而不能执行其应具备的功能,需有特殊的医疗依赖,需完全或大部分护理依赖,离开这种特殊的环境,受害者就会发生死亡或无法生活。例如,植物状态、高位截瘫、重症肌无力等。(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损伤或疾病造成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或明显畸形,使受损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碍,需一般性医疗依赖及有时需要他人帮助,脱离这种环境有可能危及生命。例如偏瘫、中等程度的智力
    2023-06-20
    333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低保
    词条

    低保是指家庭成员有重度残疾和疾病失去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宅和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民。 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建立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 更多>

    #低保
    相关咨询
    • 因劳动能力丧失失业能力,可以申请低保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29
      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可以申请生活津贴。申请生活津贴的条件:领取失业救济金或者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人均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确定赡养人或赡养人的居民(村);其他人。
    • 给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申请劳动保障的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2)疾病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注意:特殊疾病需要更多材料。例如:听力受损需提供电测听的听觉诱发电位检测报告。
    • 精神严重丧失自理能力的人可以申请低保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低保是以人均收入为标准的,与其他关系不大,这也与社保无关,到社区居委会咨询申请。
    • 辞职后丧失劳动力能办到劳保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7
      辞职后丧失劳动力能办到劳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 工伤赔偿了丧失劳动力还可以申请低保吗?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低保?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30
      工伤赔偿了,但丧失劳动力一般不可以申请低保,因为工伤对丧失劳动能力补偿的伤残津贴,应当作为当事人的收入计算。《国务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