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5:24:42 89 人看过

2006年7月,M市出现罕见的高温,空调供不应求。作为A电器有限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的王某,便以B公司的名义从N市购进一批总价为200万元的空调。之后,王某将该批空调销售给C公司,获利10万元。

A公司董事会闻讯后,做出决议,责成王某取消该合同,并由A公司将此批空调买下。原因是王某身为A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应当忠实履行其职责,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不得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应属无效。

C公司则认为,该批空调的买卖,是在C公司和B公司之间进行的,与A公司毫无关系,两公司之间签定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一致意思的表示,并且合同内容并不违法,因而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有效的。至于王某身为A公司董事经营与A公司同类的业务,属于A公司的内部事务。A公司董事会的决议缺乏法律依据,没有对外效力。

简略的来说,以上案例存在A公司与王某之间、B公司与C公司之间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首先,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中的竞业禁止义务。我国《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该条规定的就是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义务。本案中,A电器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家用电器,当然包括空调的购销。王某身为A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却以B公司的名义购买销售空调,实际上是为B公司进行商业活动,同时亦损害了本公司的获利。显然属于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其次,王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行为的效力。公司法规定了董事、经理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同时又规定因从事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营业或活动产生的收入应当收归公司所有。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董事、经理的竞业行为无效,因而从公司法的立法意图和民商法鼓励交易的原则来看,若认定董事、经理的竞业行为无效,往往会牵涉到善意第三方(甚至是更多交易主体)的利益,影响交易的安全性。

本案中,王某为B公司购买空调后又转售给C公司,其交易是在B公司与C公司之间达成的,双方主体合格,且意思一致,合同内容亦不违法,因而应当认定买卖合同有效。不能因为王某违反公司法的竞业禁止义务,就认定竞业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所以,A公司要求将该批空调转由本公司买受,是缺乏法律根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什么是竞业禁止义务
    竞业禁止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任职期间,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任职单位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单位同类的业务。简言之,竞业禁止义务是法定义务。我国目前法律对竞业禁止主要有以下规定:1、《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法》第70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3、《合伙人企业法
    2023-03-23
    51人看过
  • 什么是竞业禁止义务
    竞业禁止的主要义务是什么?竞业禁止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竞业禁止主要表现为对义务主体的限制。竞业禁止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中国台湾公司法》第54条和第115条规定:“无限公司股东和合资公司无限责任股东未经其他股东同意,不得成为其他公司的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开展业务的股东不得为自己或为与公司同类的人行事。”《公司法》第108条规定,两河公司无限责任股东也受此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从事经营活动的,还应当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由董事经营,因此没有必要规定禁止股东竞业禁止,但国外立法对股东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仍具有借鉴意义。《董事和经理条例》董事和经理的竞业禁止义务源于董事和经理的忠实义务。从根本上说,董事和经理的权利和义务是由他们与公司的关系引起的。在这方面,两大
    2023-05-07
    408人看过
  • 竞业禁止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法》第70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合伙人企业法》第32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竞业禁止是法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在法律上进一步的细化,通过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限内与任职单位展开竞争。从竞业禁止还可以引申出竞业限制义务,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合同约定,由用
    2023-03-19
    266人看过
  • 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形
    一、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形当事人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当事人就竞业限制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存在违反约定的情形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和第24条的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
    2023-04-29
    435人看过
  • 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形
    当事人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当事人就竞业限制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存在违反约定的情形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和第24条的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2023-04-17
    210人看过
  • 公司高管的竞业禁止义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广义的高管还包括董事、监事。这些人员是负责公司日常业务执行并行使经营管理方面职权的高级职员,对公司负有忠实、谨慎、勤勉等义务。我国《公司法》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作了规定,也就是说,对在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来讲,竞业禁止义务是法定的。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要正确理解“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的界限。对董事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的理解,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仅指公司章程所载公司经营范围内的目的事业”;另一种见解认为,这里所谓“同类的营业”,可以是完全相同的商品或者服务,也可以是同种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本人认为这里所说的“同
    2023-04-26
    35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公司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01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
    • 董事竞业禁止义务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9
      《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此条规定即为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义务。意思是指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从事与本公司同类营业性质的商业活动,目的是禁止董事、经理利用其职务,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法》第61条第2款规定:“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此款规定的即是公司董事、经
    • 公司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有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21
      公司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包括: 1、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2、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3、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4、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开立账户存储。反竞业禁止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竞业禁止的禁止义务有哪些,竞业禁止有哪些禁止义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3
      竞业禁止一般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一般就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之后,在一定时期内就不能到同行业的单位进行工作,同时也要对本单位的工作内容进行保密。那么竞业禁止的禁止义务有哪些,竞业禁止有哪些禁止义务?
    • 是公司董事和监事有竞业禁止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1
      公司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包括: 1、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自己所有; 2、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三、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4、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公司资金存储账户。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收入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