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鉴定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9:10:29 292 人看过

一、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标准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三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四)四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五)五级工伤鉴定标准

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六)六级工伤鉴定标准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七)七级工伤鉴定标准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八)八级工伤鉴定标准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九)九级工伤鉴定标准

九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

(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在面对工伤时大家对于自己的伤的级别会有大概的清晰印象,如对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结果不认同时也是可以申请重新进行鉴定。对于申请流程不清楚的朋友可以详细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协助。

二、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一样吗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时间是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三、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何区别?

(一)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的时间不同、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目的不同、标准依据不同、使用目的不同等,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确定的时间不同。

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或向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3、目的不同。

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

4、标准依据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除了用于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还有非工伤用的《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

5、使用目的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目的是获取相应的工伤待遇;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比如,交通事故大小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人来划定的。

6、等级划分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至X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职员在受工行之后可能会提出工伤鉴定的请求,或者是劳动能力鉴定的请求,根据以上信息,可以知道,两者不仅是名称不同,同时鉴定的标准也不同,在鉴定之后,职员可以享受的权益也存在着区别,但是职员在鉴定之后,只能享受一种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08: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文章
  • 非工伤劳动力鉴定标准梳理
    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劳动者由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依据。精神残疾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精神残疾一级: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精神残疾二级: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精神残疾三级: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
    2023-07-05
    340人看过
  • 工伤鉴定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即可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一、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一)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二)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三)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四)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五)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
    2023-02-25
    219人看过
  • 如何制定和执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1、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无法补偿,有特殊的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自理障碍;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功能障碍或并发症严重,有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自理障碍;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自理障碍。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2、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以下三个等级: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023-07-10
    355人看过
  • 非因工伤鉴定鉴定劳动能力怎么做?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劳动者由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依据。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本标准适用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2总则2.1本标准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两个程度档次。2.2本标准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2.3本标准中的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明显畸形或损害,致使受损组织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碍。2.4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
    2023-04-28
    80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评定和伤情鉴定的联系和区别
    一、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评定和伤情鉴定的联系:1、都需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2、都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3、作为案件中的证据之一,评定结论和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相等。二、区别:1、确定的时间不同;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等。3、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伤残评定,指的是受害人因受伤致残后该伤残等级程度的评定;伤情鉴定,指的是受害人受伤的严重程度。两者的评定时间、目的、标准依据、等级划分、使用目的等都不一样。伤残评定主要用于民事赔偿,而伤情鉴定主要用于刑事和行政责任。4、附件工伤评残标准一览表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6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
    2023-03-22
    239人看过
  • 劳动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一个意思
    劳动鉴定,又称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一、鉴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以下步骤: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2、进行审查: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劳动鉴定的日常工作。劳动鉴定办公室工
    2023-03-28
    126人看过
  • 宁波市工伤鉴定(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业务流程
    1.员工向市鉴定办(工伤保险员工按规定向本辖区的社保管理处或管理站)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2.审核材料3.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就下达鉴定通知书。若材料不齐,就下达补齐材料通知书。4.组织医疗专家进行鉴定5.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6.申请人凭回执和身份证到原鉴定医院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鉴定结论7.若对鉴定结论无异议,就工伤补偿。若对鉴定结论不服,须在领取复审结论后15日内向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最终鉴定)。
    2023-06-04
    282人看过
  • 伤残和劳动等级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我国目前实施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1996年国家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后经多次修改),这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具体划分: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2023-03-14
    155人看过
  • 工伤鉴定标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鉴定标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标准丧失劳动力分三种:(一)完全丧失劳动力一般一级到四级伤残为完全丧失劳动力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内含三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一般五级到六级伤残为大部分丧失劳动力。(三)部分丧失劳动力一般七级到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3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4级(3)单手或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4)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2、长期中度呼吸困难。3、心功能长期在Ⅱ级。4、中度肝功能损害。5、各种疾病造瘘者。6、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8、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30度。9、双耳听力损失≥91分贝。10、符合《
    2023-04-28
    308人看过
  • 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于2007年5月1日实施。主要内容是将伤残进行分级:比如I分级系列一级其中包括: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等情形,如果需要知道更为具体准确建议还是找司法机关认可的鉴定机构直接鉴定。一、法医鉴定致人重伤二级的标准1、颅脑、脊髓损伤: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
    2023-03-18
    77人看过
  • 工伤鉴定、劳动鉴定与伤残鉴定
    一、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伤残等级鉴定。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三、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鉴定也称工伤评残,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小组认为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的基础上,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四、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等级
    2023-06-04
    328人看过
  • 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职工的权益保障
    职工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以医疗依赖、器官损伤、功能障碍、生活自理障碍等来进行判定的。根据鉴定结果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是职工因遭遇工伤事故或者患上职业病而获得的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最新职工工伤鉴定标准a)一级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13)小肠切除9
    2023-07-11
    487人看过
  • 2021年版:北京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农民工工伤鉴定赔偿依据以下标准: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丧葬补助金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九江工伤鉴定标准(一)九江市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待遇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工伤认定证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到经办机构办理,享受以下待遇手续: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2023-07-11
    330人看过
  • 劳动局工伤鉴定标准:指南和建议
    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如下:1、首先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2、填写一份工伤鉴定申请表,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疾病证明书;3、等待受理,获得受理通知书的,等待通知参加鉴定;4、获取鉴定结果;5、对鉴定结果不服的申请重新鉴定,对鉴定结果无异议的,,进行相应赔偿事宜。工伤鉴定要找劳动局吗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工伤鉴定要找劳动局。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
    2023-07-05
    172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 (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丧失... 更多>

    #劳动能力鉴定
    相关咨询
    • 工伤鉴定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吗,工伤鉴定是否需要鉴定劳动能力的鉴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5
      1.工伤鉴定就是劳动能力鉴定,两者没有区别。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3.根据《工伤职工
    • 劳动能力鉴定新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7
      劳动能力鉴定新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全部内容为推荐性的。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有关“损害、功能障碍与残疾”的国际分类,以及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残疾分级原则和基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令)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替代GB/T16180一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推荐性的。[2]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有关“损害、功能障碍与残疾”
    • 劳动能力鉴定只能鉴定工伤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05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后应当
    • 工伤鉴定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能力如何认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01
      受伤职工经治疗相对稳定后,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其近亲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天。
    •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多久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怎样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2
      劳动能力鉴定没有规定期限,但在实际操作中越早鉴定对被鉴定人越有利,工伤后时间越长劳动能力恢复越好,伤残鉴定等级会越低。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如下: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