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警察铐女友,非法拘禁他人怎么处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6:02:43 249 人看过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但是男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情总结

6月4日上午,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以招摇撞骗罪,依法判处武某有期徒刑7年。

案情介绍

据公诉机关查明,武某曾因盗窃罪、非法持有警用证件、涉嫌诈骗罪等被依法处罚过。2011年10月份以来,武某冒充人民警察身份招摇撞骗,先后多次骗取杨某、蒋某、张某等被害人钱物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并与杨某、蒋某、孙某非法同居保持不正当关系。

武某说,自己以刚刑满释放的身份是无人愿意与其交朋友的,扮演警察好交朋友,好找对象。他从批发市场买来假警服、手铐后,办理了一张假的警官证。在网上以警察的身份找对象,认识了这些被害人。此后以合作做生意、自己升迁需要疏通关系等为由,骗取财物。现在自己很后悔,对不起几个被害人,以后出狱一定好好做人。

鉴于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起诉书所述事实无异议并认罪,本案采取简易程序审理。经沛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武某犯招摇撞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赃款予以追缴发还受害人。

审理此案的王法官介绍说,武某自2011年刑满释放后,自身感觉丢人,为找对象,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女子的情感、钱财。武某冒充警察,影响警察队伍的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共骗取财物17万余元,情节严重,又是累犯,招摇撞骗罪不以犯罪数额计算,量刑一般在3年以下,鉴于武某诈骗数额达17万余元,参照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最终,武某获刑7年。

王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交朋友交往工程中要及时核实信息,提高警惕。

【法律解读】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1日 0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法同居相关文章
  • 男子为警方便行拘禁女友,涉及非法拘禁罪,应如何定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但是男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男子趁女友不在家偷银行卡取款被抓被告人赵某的女友出于信任将自己租房的钥匙交给男友。怎料,男友赵某在2010年5月22日,趁女友回老家之际,进入女友租住的房屋内,盗走女友信用社的银行卡,从中取款2万余元后又将银行卡放回原处。2010年6月5日,女友发现卡内钱被盗后遂报案,男友赵某随之落网。事后,赵某退还了女友2万元现金,女友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盗窃罪如何量刑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盗窃数额巨大。鉴于被告人系初犯、偶犯,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属已退还被害人的经济损
    2023-07-11
    232人看过
  • 男友喝醉吵架拘禁女友是否构成非法拘禁
    如果男友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女友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则构成非法拘禁。案件总结:本案中,赵某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赵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予以从轻处罚。事件经过:赵某在离异后非常孤单,偶然认识了同龄的晓某,晓某也与前夫离婚了。两人不久发展成恋爱关系,可是到后来,由于赵某家人不同意两人的关系,加之晓某与赵某相处过程中发现赵某不太适合自己,于是晓某提出分手,赵某却不愿意。去年5月15日晚上9点左右,喝了点酒的赵某来到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的晓某家中。两人因为分手的问题再次发生矛盾,到后来,在酒精的作用下,赵某情绪失控,用言语威胁晓某,晓某感到很害怕,打算拨打电话叫家人过来,谁知赵某一把抢过手机,不让晓某接打电话。为了进一步控制晓某,赵某还采用威胁的手段拿到了晓某的银行卡和密码。折腾了一夜,两人仍然争吵不断,赵某的情绪进一步爆发。第二天一大早,赵某竟用塑料绳
    2023-06-03
    155人看过
  • 冒充民警闯民宅铐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刑拘
    本报讯近日,潮州枫溪蔡陇村大陇银槐路发生一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件,经枫溪公安机关调查,系某旅社老板郑某秋带人假借派出所名义非法侵入蔡某住宅,并非法使用警用手铐锁铐蔡某的违法事件。当晚,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犯罪嫌疑人郑某秋(男,29岁,潮安沙溪人)、李某春(男,32岁,重庆壁山人)被枫溪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8月10日上午6时多,郑某秋纠集李某春等人窜到枫溪蔡陇村大陇银槐路蔡某家,假借派出所名义强行进入蔡家,用手铐将蔡某铐住,并打电话向如意路派出所报警。该所7时多接报后,所领导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执勤民警发现蔡某被郑等人用手铐铐在其家门口,案情较为复杂,准备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遭到了部分不明真相村民的围堵。随后,区委及公安分局领导和民警分别迅速赶赴现场协调处置,经做大量工作、疏散群众,平息了事态,并将涉案人员郑某秋、李某春带回分局调查。经查,5月31日凌晨2时多,蔡某
    2023-06-11
    98人看过
  • 男子疑女友与他人暧昧将其拘禁,构成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事件经过】拘禁期间男子为防止女友逃跑,将其衣物脱下扔掉,还拍摄了裸照。目前,该男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该院批捕。据公安机关查明,今年3月27日,秦某将女友留宿家中,趁女友熟睡时偷看了后者手机,通过手机内的一些信息认为女友与他人有暧昧关系。次日8时许,秦某对女友盘问但后者否认自己与他人有暧昧关系。随后,秦某切断了女友与外界的联系,在女友提出分手后,秦某对其拘禁长达14小时。秦某在拘禁女友期间,拍摄了后者的裸照。为了防止女友逃跑,还将其衣物全部扔出窗外。当日22时许,秦某女友因为饥饿出现胃痛等症状,此时才得以从秦某家离开。秦某女友报警后,公安机关将秦某抓获归案。目前,秦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合肥市蜀山检察院批捕。【法律解读】构成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非法拘
    2023-12-03
    371人看过
  • 男朋友殴打女友后非法拘禁,女友不离不弃
    被男朋友打了还不让走,超过24小时可以算非法拘禁。非法拘禁的构成要件如下:(一)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即他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二)非法拘禁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三)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四)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男朋友把我打了多久能报警处理男朋友打人,而当事人报警,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2023-07-20
    395人看过
  • 男子冒充警察扫黄具体情况
    山西太原一男子因长期沉迷网络赌博欠下巨额赌债,冒充警察以扫黄的名义进行敲诈。27日,太原市公安局对外通报,警方破获一起冒充警务人员招摇撞骗、敲诈勒索、诈骗系列侵财案件,涉案价值100余万元。10月29日,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小井峪责任区刑警队接到周姓男子报案称,他被该局一个名叫尚某辉的警察连续敲诈多次。民警了解案件情况后对线索进行了核查,确定是有不法分子冒充警务人员招摇撞骗,对周某实施了敲诈勒索和诈骗。一、男子冒充警察扫黄怎么处罚(一)敲诈勒索罪要判几年《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
    2023-04-06
    155人看过
  • 男子冒充警察开无路权车罚一万面临治安处罚
    8日、9日连续两天,哈尔滨市交警动力大队先后查获2台使用假牌、假证车辆。且其中一违法驾驶人还曾经冒充警察,结果被辅警认出。目前,该假警察因客车载货、未缴纳交强险、使用挪用检车、保险标志一共罚1万元后,还将因冒充警务人员被移交派出所做进一步治安处罚。8日16时20分许,哈市交警动力大队民警李某某、辅警白某在幸福路执勤时,发现一台贴着深色玻璃膜的黑AXXXXX(黄牌)的金杯面包比较可疑,遂将之截停进行检查,并通过POS机对车辆信息进行核查。结果发现该车除了将后座拆除用于拉货外,检车、保险均已过期。民警对车上粘贴的2015年、2016年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进行审查后发现,均为挪用或伪造。期间,辅警白某越看驾驶人越觉得眼熟。后经仔细回忆,发现该人就是2个月前因违法载货被截停,扔下假警官证逃跑的驾驶人。随后该人被带回大队与假警官证上的照片进行对比,发现系同一个人,但是姓名不同。后在民警初步审讯下,
    2023-04-24
    252人看过
  • 为帮男友索债一女子非法拘禁债务人获刑
    为帮男友索要债务,一女子伙同他人以非法拘禁债务人的方法逼债。近日,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三被告人被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被害人陈某向黄某某男友借款未能还清约定的本息,2008年3月12日,被告人黄某某在某酒店楼下向陈某追索欠款未果,即伙同他人开汽车将陈某押送至南通某宾馆,交由被告人芦某某看管并继续索要欠款。陈某在被看押期间,被告人芦某某伙同他人强迫陈某在宾馆房间内脱光身上衣服,并对陈某实施罚跪、洗冷水澡等手段,殴打、侮辱陈某。次日19时许,被告人王某某来到祥盛宾馆,也伙同被告人芦某某等人看押陈某,并抽打陈某耳光。3月14日,陈某被公安机关解救,经法医检查,陈某所受外伤已构成轻微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芦某某、王某某、黄某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他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三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的刑罚。
    2023-06-08
    483人看过
  • 冒充“孙思邈后人”男子非法行医被拘
    只是简单地学习了推拿按摩,就对外称自己是药王孙思邈第56代玄孙,把用电饭煲熬成的膏药称为孙思邈的千金方对外销售,7日,孙某因非法行医被刑拘。孙某是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人,现年46岁,以前学过推拿按摩。由于在家乡欠人赌债,今年3月27日孙某躲到单县时楼镇,并利用以前学过的一些药理知识开设了一家医馆,平时为腰酸腿疼的病人进行推拿按摩和针灸。为了吸引人气,孙某利用自己的姓氏到处宣称自己是古代药王孙思邈第56代玄孙,并将自己从夏邑县骨科医院买来的中药利用电饭煲熬成膏药,谎称是孙思邈的千金方以一贴10元的价钱卖给病人。7日,单县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联合警方将非法行医的孙某抓获,孙某对其无证行医销售假药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孙某已经被单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23-06-08
    419人看过
  • 男子冒充民警连骗六美女
    3年多前,合肥男子沈某冒充官二代诈骗5名女子获刑两年。可出狱后,他不知悔改再次冒充民警连骗6名女子。昨日,记者获悉,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批捕。沈某,男,28岁,3年多前,他曾冒充官二代骗取5名女子钱财,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后,他再次重操旧业,靠骗女子钱财为生。为了包装自己,他特地花费7500元/月的租金租了一辆车。从2012年12月至今年1月,他冒充民警,以开快餐店、公司资金紧张、做白酒代理等理由,先后从丽丽(化名)等6名女子手中骗取近15万元。去年11月,他联系上认识多年的网友丽丽,并骗取其钱财。见他一直不还钱,气愤的丽丽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声讨他,没想到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快,4个被骗者联系上她。沈某在看到帖子后,连忙求饶,并还了6000元给丽丽,让她把帖子删掉。今年4月22日,沈某被抓获归案。
    2023-06-11
    94人看过
  • 冒充好友借钱报警了警察不管怎么办?
    遭遇他人冒充好友借钱,得知是诈骗之后通常被骗者除了告知被冒充的好友外,可能还会选择报警。报警后很多人以为警察会立案调查,其实大多只是换来一个等消息的回复。如果说遭遇诈骗警察不管是可以通过申诉来维权。现在人们的维权意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高,遇到大小事情都会选择报警,有些事情并不一定属于警察管,所以当你报警后遇到警察不管的情况,首先应该确定你遇到的问题是否属于警方管。人民警察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的,但是要分什么事,是警察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警察一定会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办理,是案件的人民警察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接案立案的,不会出现有案不接,接案不立的情况,如果真是那样的,请你向上级公安机关举报或者向人民检察院举报。遭遇他人冒充好友借钱属于警察管吗?冒充好友借钱的行为属于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话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一般来说数额在2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各地规定的标准不
    2023-03-14
    218人看过
  • 女子找人冒充男友瞒过公证处骗卖共有房
    签名非本人,公证已撤销;当事人要求法院确认售房合同无效如此公证如何保证公正?程序:审查委托人周先生的身份证件——填写询问笔录——办理委托公证。辩称:对方提供的是第一代身份证,上面的照片看不出与办理业务的男子的区别。蜀都公证处一负责人杨德惠告诉记者,事后查明,相关材料和手续都是真实的,只是前来办理业务的这个周先生是冒充的,现场的签名也被冒充。周先生与前女友郑女士恋爱同居十余年,并以二人名义共同购买了一套160多平米的住房。分手前,郑女士找人冒充前男友,到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办理了委托公证,委托自己代为办理共有房屋的贷款偿还及出售处置等事务。拿到这份虚假公证书后,郑女士卖掉了这套共有房屋。今年3月,周先生找到公证处,称自己的房屋因公证处的这份不实公证书被郑女士出售。蜀都公证处经查证后,撤销了这份冒充委托人的公证书。目前,周先生将前女友郑女士告上法庭,并要求确认郑女士的售房合同无效。一问:为何本人没
    2023-04-24
    78人看过
  • 男子冒充警察持刀抢劫“宝马女”获刑11年
    以警察办案需协助为由进入女子独自驾驶的宝马车内,然后趁机持刀实施抢劫。7月1日,媒体获悉,进贤县法院近日判决了这起抢劫案:被告人陈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2015年1月8日17时40分许,陈某驾车经过进贤县长山宴乡李长路段,发现被害人汤某独自驾驶一辆白色宝马小车。想到家中购房欠债、女友怀孕导致经济压力大,陈某便身着假警服招呼汤某停车,以警察办案需要协助为由,坐入宝马车的副驾驶室。汤某行使一段路程后心生惶恐,欲打电话给丈夫。陈某伸手阻止,并拿出水果刀胁迫汤某往抚州方向行驶,汤某反抗后趁机下车脱险。陈某驾车逃窜时心生悔意,遂通过汤某跌落在车上的手机联系到其丈夫。随后,陈某拿走汤某的手包、手机,并将小汽车停于路边由汤某丈夫等人取回。之后,陈某又当面将其他财物还给汤某丈夫。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警察拦截被害人车辆,持刀胁迫被害人,劫取被害人财物,其行
    2023-06-11
    97人看过
  •  女友因男友醉酒争吵,涉及非法拘禁吗?
    一名男子因喝醉酒与女友发生争执,导致女友被拘禁。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这属于非法拘禁罪,即以拘押、禁闭或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男友因喝醉酒与女友发生争执,导致女友被拘禁。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这属于非法拘禁罪,即以拘押、禁闭或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女 友 被 男 友 拘 禁 是 否 构 成 非 法 拘 禁 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非法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本题中,女友被男友拘禁,男友以非法手段限制了女友的人身自由。根据法律规定,男友的
    2023-09-03
    370人看过
换一批
#同居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公开,是指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之所以说是非法,是因为这种行为不为我国法律保护。非法同居的认定如下: 1、双方均有配偶者而非法同居; 2、有配偶者的一方与没有配... 更多>

    #非法同居
    相关咨询
    • 男子马桶中被绑架, 非法拘禁他人一夜不禁, 非法拘禁他人要受处罚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6
      非法拘禁罪引,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 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
    • 非法拘禁他人手铐扣押合法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1
      私自用手铐将把他与自己拷在一起的,属于采取强制性的方法,限制对方的人身自由的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是不合法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
    • 男子拘禁女儿一名高中生病, 非法拘禁他人致人重伤, 应该怎么处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8
      本案件目前定性为非法拘禁罪。主要看是否造成他人重伤。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一般情况下应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次本案件的法定刑最高为10年,没有过追溯时效!你们现在应积极聘请律师会见,有
    • 男子冒充警察扫黄无证驾驶如何处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0
      11月27日,太原警方通报了一起案件,一犯罪嫌疑人因长期沉迷网络赌博欠下巨额赌债,遂心生邪念,冒充警察以“扫黄”的名义进行敲诈勒索,涉案价值100余万元。这并非是一起普通的诈骗案,而是一起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的案件,不但涉案金额巨大,还给民警的形象带来的极大的损坏。所幸的是嫌疑人并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在警方的调查下,很快就被抓获。 冒充警察涉嫌触犯了《刑法》中的招摇撞骗罪。 《刑法》第二百七
    • 冒充警察抓嫖怎么处罚处罚用道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10
      冒充警察抓嫖罚款的处罚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