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实现债权、转让债权、放弃债权、主张违约赔偿等。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一、什么是合同主体
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
当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定的。但在另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则是一方所享受的权利,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
二、连带之债的效力
连带之债中,因其既有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又有多数的债权人之间、多数的债务人之间的连带关系,因而连带之债的效力既有外部效力,又有内部效力。
1、连带之债的外部效力
在连带债权的情况下,各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全部给付,债务人也有权向任何一个债权人主动履行义务,一个债权人受领了债务人的全部给付,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
在连带债务的情况下,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向债权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债务,被请求的债务人不得以存在其他债务人为由拒绝给付,也不得以债权人所为的请求超过其应分担份额而为抗辩。连带债务因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给付而消灭,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不再承担给付义务。在连带债务全部清偿之前,全部债务人对未履行部分仍负连带义务。
2、连带之债的内部效力
连带之债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权人之间或者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连带之债的效力,又可分为连带债权的内部效力和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在连带债务中,当一个债务人履行债务超过他应承担的债务份额时,其对其他债务人享有求偿权。
连带债权中,连带债权人的内部关系基本上同于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内部关系。享有连带债权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利要求债务人履行一部或者全部义务,当然债权人也可以不行使自己的权利。某一债权人受领全部给付或者受领部分给付超过自己应享有份额的部分,应按债权人之间确定的债权比例交还其他债权人,其他债权人也有权利要求受领给付的债权人予以返还。
-
拥有专利和拥有专利权有什么区别?
77人看过
-
监护人应该拥有的权利是什么?
280人看过
-
消费者拥有什么权利?
187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拥有撤销权
155人看过
-
租房拥有房子的什么权利
149人看过
-
为什么有限合伙人拥有灵活的权利
274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2022年企业债权人拥有哪些权利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02企业债权人主要有以下权利: 1、实现债权的权利; 2、转让债权; 3、放弃债权; 4、主张违约赔偿的权利; 5、债权人代位权及撤销权。 6、企业债务人无力偿还欠款时,还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风险提示: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
在担保合同中,债权人拥有哪些权利?天津在线咨询 2024-11-15在债务关系中,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其约定的义务。 如果负有履行义务的人不履行义务,权利主体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 如果权利主体因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他们有权要求赔偿。 权利主体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权利主体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权利主体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
-
债务人拥有其他债权的解释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2我国的债务人拥有其他债权的解释,如果其他债权人的债权未起诉并进行保全,你可以优先受偿,如果没有抵押权的,都是普通债权的,都是平均分配的
-
本户主拥有什么权利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户口本户主,只是说明这人是这一户人家的主要代表,是这一户人家对外联系的代表,其他没有什么特殊权利,这一点肯定地可以告诉你。但是,万一这户人家发生了意外事故,追究事故责任时,那户主就是第一责任人。如有事故要处理,这户主就是这人家处理事情的合理代表人。
-
继承人对合同拥有的权利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1、继承人对合同的权利包括:可以对合同中债权债务继承,但不是对合同本身的继承。 2、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死亡,大部分合同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这种继承只是对合同中规定的债权债务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