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居住权可以出租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18:53:04 75 人看过

不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设立居住权的房子是否可以买卖

设立居住权的房子是可以买卖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售房屋后,居住权在期限内的,不应当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卖方应当如实告知买方房屋设有居住权的事实。

一、居住权的内容

居住权包含以下5点内容:

1、此种权利仅限于居住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该房屋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以居住为目的,居住权人有权修缮房屋;

4、居住权人可以出租房屋收取租金,但需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准;

5、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二、设立居住权的合同条款

居住权的设立一般是无偿的,但是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主要有两种设立方式,订立书面合同登记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订立居住权合同注意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合同主要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合同拟好后,当事人需要去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由于遗嘱形式包含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不是所有遗嘱都具有书面形式,因此遗嘱设立居住权的不拘泥于书面形式。具体的设立方式,房主一般会在遗嘱中明确把房屋的所有权给一方,居住权保留给指定对象,当房主去世后,居住权人需要持该生效遗嘱、遗嘱人的死亡证明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以公示自己的居住权,当发生争议时,已完成居住权登记的一方优先受法律保护,享有权利。

总的来说,设定了居住权的房屋是可以买卖的,但是不得影响居住权人对该房屋的使用,卖方在出卖房屋时也应当向买方说明情况。

二、房屋居住权是否要做登记

房屋居住权要做登记。在《民法典》中有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房屋永久居住权是不是可以买卖

房屋永久居住权不能买卖。永久居住权是一种使用权,只有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才能买卖。所有权是指占有、使用、收入和处分的权利。因此,永久居住权不能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也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4: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出租居住权房屋?探究设立居住权对出租的影响?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出租给他人,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的有效期可以自行设立,5年,10年,20年乃至终身均可。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居住权房屋?探究设立居住权对出租的影响?按照步骤走,点击#法律咨询
    2023-12-09
    477人看过
  • 居住权可以继承吗什么是居住权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是指对房屋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享有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一、遗嘱给我的房子继母有居住权吗遗嘱给我的房子,继母在一般情形下并不享有居住权。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3-03-14
    451人看过
  • 买房要居住权吗居住权租房行吗
    一、买房要居住权吗居住权租房行吗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为房屋用益物权,与承租权同为房产权中的重要构成。房屋设定居住权后,通常无法租赁,但并不妨碍居住权人对其进行占有权及使用权。若仅设居住权的房屋,则不可进行出租;以下列举了房屋不得出租的九种情形:1、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2、司法或行政机构依据法律作出的查封或限制房产权益的决定;3、共同所有房屋未经共有人同意的;4、存在房屋权属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房屋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规定的;9、法律法规明文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值得注意的是,居住权并非全部为有偿合同,亦可无偿设立,如通过遗嘱方式将房屋赠予特定人士。在产权人并未明确表示允许对外出租的前提下,居住权人擅自出租该房屋即属违法行为。《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
    2024-07-24
    382人看过
  •  能否将居住权出租?
    该段内容讲述了居住权的相关知识。居住权是指对特定的人所设立的,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权利,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同时,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如果双方事先有协议允许出租住宅,则可以出租。双方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来设定居住权,请注意,居住权的设立需要经过登记,否则居住权将无法设立。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双方事先有协议允许出租住宅,则可以出租。双方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来设定居住权,请注意,居住权的设立需要经过登记,否则居住权将无法设立。2、居住权是对特定的人所设立的,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权利,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3、对于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 住 权 是 否 可 以 转 让 、 继 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369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2023-09-04
    53人看过
  • 房客有居住权吗?居住权房能租吗
    一、房客有居住权吗?居住权房能租吗一般来说,房客在租房期间是有居住权的。然而,有居住权的房产一般不能进行出租。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不具有所有权,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因此,居住权的房能否出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居住权人想要出租房屋,需要先与房屋所有权人达成一致,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总的来说,居住权是一种法律上的权利,居住权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房屋的权利。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行使居住权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不得侵犯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二、居住权设立的方式居住权的设立有以下三种方式:1.订立书面合同并登记。住宅所有权人与他人订立居住权合同,再依照居住权合同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合同
    2024-02-23
    261人看过
  • 居住权是租房吗房子是居住权吗
    一、居住权是租房吗房子是居住权吗通常情况下,租房仅涉及到租赁关系,租户所获得的权益为使用权,而非居住权。若在租房过程中签订居住权合同且已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则承租者有权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居住权,系指权利人为满足日常生活所需,依据合同约定或者遗嘱,在他人拥有所有权的房产上设定的占有、使用该房产的权利。此种权利具备独特性质,因居住权人仅能享有对权利客体即房产的占有及使用权益,无权获取收益,故不得利用其进行诸如出租等盈利活动。《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的规定分析,居住权和住房租赁权的不同之处如下:1.权利的类型不同。居住权是物权,住房租赁权是一种使用收益权,居住权一旦设立不能随意撤销,只能由法律规定的情形灭失或者居住权人自己抛
    2024-07-10
    132人看过
  • 租户可以设立房屋居住权吗
    一、租户可以设立房屋居住权吗一般来说,租户不可以设立房屋居住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租房子对所租房屋也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但这并不同于居住权。不过,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租户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享有房屋的居住权。此外,如果租户和房东之间有其他的约定,例如租户支付了部分房钱并商定在租赁期满后能够优先购买该房屋,那么租户也可能在租赁期满后获得房屋的居住权。因此,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尽可能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后续的纠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什么是居住权,居住权怎么设立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具体定义是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
    2024-03-15
    446人看过
  • 公租房可以长期居住吗,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公租房可以长期居住吗,公租房可以住多久不能长期居住,租赁期限是5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已经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第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第十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第二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第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第二十二条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
    2023-05-03
    351人看过
  • 公司住宅是否可以对外出租?
    房屋出租对于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着积极作用。对于出租者而言,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利用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弥补单位经费不足;对财政部门而言,在现行经费预算管理体制下,事业单位将出租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可减轻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压力;对于承租者而言,可以增加房屋承租选择的多样性,更好的为社会提供服务等。那么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房屋出租主体,相对自用而言,出租、出借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点,在对外进行房屋出租时,又该特别注意哪些问题呢,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出租行为,有效防止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本文主要从合规性的角度提出以下建议。产权商铺直接对外出租吗产权商铺直接对外出租,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
    2023-07-17
    147人看过
  • 私产大产权可以出售居住权吗
    房屋的居住权与所有权是一体的,如果要出售居住权的,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买房交易流程:第一步:买房咨询购买二手房较楼盘情况复杂,容易引起纠纷,购房者在入市前要了解房地产市场行情、过户手续、交易过程、交易税费、付款方式、物业交接等问题,特别是房屋的价格要进行分析比较。第二步:登记查询选择去就近的**楼市连锁店对您的购房需求进行登记,填写《购房登记信息表》,查询您需求的房源信息,可以查询**楼市发布的房源信息,也可以登陆“房地产咨讯网”查询您所需求的房源信息,以及拔打**楼市热线电话进行查询。第三步:预约看房**楼市帮您查询适合您需求的房源后,您在看房前应与**楼市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和《看房委托书》,看房时要做到守时,看房发生的车费由买方承担。看房过程中,您不要与卖方交换联系方式,对所看房屋较满意时不要喜行于色。第四步:签订合同您对所看房屋表示满意,与卖方签订合同前,应该准备自已的身份证明和
    2023-04-27
    481人看过
  • 居民住宅当集体宿舍出租违法吗
    一、居民住宅当集体宿舍出租违法吗《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此外,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第十一条: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送公安部门备案。居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居住房屋,不得出租用作单位的集体宿舍。二、租客与其他业主发生纠纷怎么处理租客跟业主发生纠纷应该找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房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仍未解决纠纷的,应以租赁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
    2023-04-20
    295人看过
  • 居住权人可以带家人一起居住吗
    一般情况是可以的。但如果设立居住权人明确要求不可以的情况下,则不行。一、房屋居住权是否能转让房屋居住权不可以转让。房屋永久居住权是一种使用权,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才可以进行买卖,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房屋永久居住权不能买卖。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居住权是何时成立合同签订后,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尚未达到设立居住权的法律效力。只有当事人持有居住权合同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房地产登记机关在房地产登记簿上记录居住权的相关内容,才能设立居住权。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只在住宅部分设立居住权,不仅要在居住权合同中明确,还要在房地产登记簿上明确记载。三、宝宝小孩可以单独户口吗不可以单独立户。1.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
    2023-02-19
    371人看过
  • 2024民法典的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有什么规定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居住权的法律地位1、居住权与所有权的关系。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住权以所有权为基础并由其派生,这是两者最主要的联系。至于两者的区别,除了当然存在的自物权与他物权的不同点之外,两种权利在实现方式上也体现了不同的趋势和取向。居住权以他人的房屋为标的,行使的是占有、使用和有限收益权。既然是对他人的房屋使用收益,利用房屋的居住价值,就必须对房屋进行物质形式的支配,因此,居住权是以实施对他人房屋的现实占有为实现条件的。2、居住权与地上权的关系。传统物权中的地上权,
    2024-04-09
    427人看过
  • 公租房公民可以转让居住权吗
    具体看情况的。1、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2、对符合善意取得要件的,确认其买卖关系有效;对不符合善意取得要件的,确认其买卖关系无效。3、如果买受人在买受该不动产时为善意无过失,则采取牺牲其他共有人的利益,而维护交易秩序和交易规则的立场,确认买卖关系为有效。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1、赔偿损失。双方的房屋买卖无效,出售方有权要求返还房屋,但购买方可主张出售方返还钱款,因此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在确定损失时,应当将房屋现有价值与原购房款之间的差价作为信赖利益的损失考虑在内。2、确定过错责任。作为市场主体,农民和城镇居民在交易秩序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不能因为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差就认为城镇居民的购房行为是欺诈.而从纠纷现状看,也多是农村房屋出卖人因房屋价格上涨或拆迁等原因诉诸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因此在确定过错责任时也应将之考虑在内,即反
    2023-03-14
    37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宗房可以居住权房出租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12
      居住权房不可以出租。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 出租居住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4
      居住权一般不能出租。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对该房屋没有所有权,也没有租赁收入的权利,居住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 居民住宅出租合同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3
      这需要看看你们第一份合同是怎么签的,在执行第一份合同时,你的租金是交给谁,该租赁场地是否一直都属于粮食局,惠民公司与粮食局的关系是怎样的.因此合同是否有效,从你写的事情经过很难作出准确判断.但如果有关资料显示惠民公司无权出租该租赁场地,导致你与惠民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你可以追究惠民公司的缔约过失责任.
    • 住宅产权是办公用房出租可以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04
      住宅通常不能作为办公房屋出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也就是说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也是可以出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改变住宅用途的限制条件】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
    • 有产权住的人没住可以迁出居住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06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