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受到侵犯时如何维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21:30:17 126 人看过

姓名权包括以下权利:

1、改名权。改名权就是指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为姓名变更权。

2、姓名使用权。姓名使用权就是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或化名等。

3、自我命名权。自我命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另外,公民的姓名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姓名权包括哪三项权利

(一)姓名决定权。

姓名决定权,即公民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这是公民基本的人格权利。公民取得正式姓名应当一发办理有关法律手续。

(二)姓名使用权。

姓名使用权,是指公民使用自己的姓名以明确自己的身份的权利。姓名具有表彰自己、区别他人的作用,公民只有使用自己的姓名,从事民事行为,才能将民事行为的后果归于自己名下(当然采用假名或假冒他人姓名从事违法行为除外)。

(三)姓名变更权。

姓名变更权,指公民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可以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这是公民姓名决定权的自然延伸。

(四)姓名维护权。

姓名维护权,是指姓名权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或遭受妨害的情况下,有权提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请求,以保护和实现其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九条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1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姓名权相关文章
  • 父亲姓名权被侵犯儿子能维权吗
    父亲姓名权被侵犯儿子是否能维权可以维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下面是主要的侵权行为主要表现: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A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侵权责任: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
    2023-06-13
    334人看过
  • 如何维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犯?
    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主要有:1、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2、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的;3、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等。侵犯名誉权的行为1.侮辱行为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2.诽谤行为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
    2023-07-06
    174人看过
  •  维权之路:如何维护您的姓名权?
    在姓名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受害人有三种权利:改写权、姓名使用权和自我命名权。当侵犯姓名的行为正在进行或继续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行为,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行为。这是最基本的民事责任方式,其目的和作用是防止出现进一步将侵害姓名权的结果扩大。在姓名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受害人有三种权利:改写权、姓名使用权和自我命名权。当侵犯姓名的行为正在进行或继续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行为,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行为。这是最基本的民事责任方式,其目的和作用是防止出现进一步将侵害姓名权的结果扩大。 维权之路:当你的姓名权受到侵犯时,这些建议值得一看姓名权是每个人非常重要的权利之一,它是保护我们个人形象和尊严的重要方式。然而,姓名权也可能会受到侵犯,例如他人对我们的姓名进行恶意诋毁、盗用、假冒等行为。此时,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
    2023-08-28
    441人看过
  • 侵犯他人肖像权会怎么样,肖像权受到侵犯如何维权
    侵犯他人肖像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具体表现为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因侵权造成的消极影响,承担民事赔偿以及赔礼道歉。肖像权受到侵犯维权首选需要保存好侵权的证据材料,再决定协商处理或者诉讼。一、侵犯他人肖像权会怎么样我国的侵害他人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二、肖像权受到侵犯如何维权?1.首先固定证
    2023-07-21
    473人看过
  • 姓名权侵害维权基本常识
    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姓名权主要包括三项权利:一、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性、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变更权。二、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护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三、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包括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其限制在于: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登记、身份证、护照上必须使用正式姓名。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
    2023-06-13
    443人看过
  • 姓名权的侵权如何赔偿
    一、姓名权的侵权如何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据此,侵害姓名权的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通常情况下对侵犯姓名权的赔偿是以精神损害赔偿为主,而对于这点,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而是根据一些因素进行参考计算的。二、姓名权和名称权的区别是什么姓名权和名称权两者不是一回事,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在于:姓名权与名称权均是民事主体对自己的姓名、名称符号所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的权利。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体不同。姓名权的享有主体是自然人,名称权的享有主体是依据《民法典》规定的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合伙人。(二)是内涵不同
    2023-05-06
    415人看过
  • 姓名权被侵犯应该如何解决
    一、姓名权被侵犯应该如何解决姓名权被侵犯解决方法是要求被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其名誉,消除不良的影响,对被侵权人赔礼道歉,并可以侵权人要求赔偿损失,情况严重的,还可以依法索要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怎么起诉他人侵犯自己的姓名权遇到侵犯姓名权的起诉流程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
    2023-04-05
    408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案
    正文:侵犯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案原告:任X,女,1986年5月16日出生,在校学生。法定代理人:白X,女,原告母亲,个体工商户。被告:周X,女,陕西省杂技团演员。被告:**艺术报社。被告:柏X,男,**电影制片厂干部。原告任X于1991年6月经人介绍到陕西省杂技团演员周X处学习杂技并共同生活。1994年7月,被告周X未征得原告父母同意,将原告姓名改为周任X(未变更户籍登记)。1994年12月,原告参加了由**青年电影制片厂和**邵氏电影公司联合摄制的电影《变脸》的拍摄,并担任该片女主角“狗娃”的扮演者,影片上署名为“周任X”。1995年9月30日,原告由其母从周X处接走,后再未回周X处。电影《变脸》获奖后,被告柏X受该片导演吴*明委托,去周X处通知原告领奖及参加首映式时,周X告知柏X,原告已由其母亲于1995年9月30日下午一时许领走,至今音讯全无,及原告父亲好赌并沾染吸毒等,家中早已折
    2023-05-02
    406人看过
  • 侵犯署名权与姓名权区别
    一、侵犯署名权与姓名权区别署名权主体是作者,但作者不等同于创作作者的自然人。作者有三种情形:第一,创作作品的自然人;第二,被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第三,由委托合同明确约定而取得作者身份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作者这一概念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作者不仅包括一切文学、艺术、音乐、戏剧或科学作品的创作者,而且也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或广播组织;狭义的作者仅包括进行文学艺术、音乐或戏剧作品的创作人。因此,哪些人可以成为作者要由各国法律甚至国际公约来规定。另外,署名权与著作权主体也是两上不同的概念,这是因为作者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著作权包含有多种权利,其主体情况复杂,作者仅是著作权基本主体之一。除了作者之外,著作权主体还包括继承人、国际组织等。署名权可以独立于著作权其他权利而成为作者单独享有,故署名权主体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主要有"作品说"与"人格利益说"两种。同意"人格利益说
    2023-05-06
    289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维权吗?
    犯罪嫌疑人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维权,公民依法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构成侵犯名誉权的民事责任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1、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2、受害人的人格尊严及名誉权受到侵犯,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包括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3、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侮辱、诽谤他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一、哪些不属于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有些行为虽然影响到公民的名誉,但依照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一)正当的评论。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对可以受到公众评价的事情进行正当的评论,而涉及到对特定人言行的批评,不构成名誉侵权。这是基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发扬民主的过程中,为社会公共利益进行正当评论,可以涉及对特定人言行的批评或评论
    2023-03-31
    137人看过
  • 外嫁女分配权受侵犯,如何维权
    【案情简介】:未分土地款,外嫁女怒诉郭某(女)为集美某村某小组村民,户口一直落户于村小组,婚前在小组有承包地。2008年与思明区居民高某结婚,婚后户口未迁出,但一直与其夫共同居住于思明区。2009年12月,村小组部分土地因开发建设被征用获得征地补偿款,村小组决议按每人口55644元分配补偿款,但以郭某系外嫁女生活和工作都不在小组为由,拒绝分配给郭某。郭某不服分配决定,于2010年向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观点】:土地系保障,支持诉请集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郭某能否与其他村民享有同等分配征地补偿款关键在于其是否属于小组集体成员。郭某自出生起即落户于小组,且系农业户口人员嫁给非农业户口人员,婚后户口也未迁出,虽然未在小组生产、生活,但仍应认定其具备小组集体成员资格。据此,集美法院一审判决村小组向郭某支付土地补偿款55644元。村小组不服一审判决,向厦门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厦门市中级人
    2022-04-12
    204人看过
  • 作为新时代大学生,当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维护
    一、作为新时代大学生,当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维护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千万不能意气用事,也不要忍气吞声,要积极与侵权者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再通过仲裁以至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二、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什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
    2024-03-29
    246人看过
  • 侵犯姓名权的表现是什么,侵犯姓名权怎么赔偿
    一、侵犯姓名权的表现是什么侵犯他人姓名权的主要表现: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二、侵犯姓名权怎么赔偿侵犯姓名权的赔偿包括了间接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姓名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系,可以间接地导致姓名权主体的财产损害。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责任的司法解释,姓名权受到侵害的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
    2023-06-07
    144人看过
  • 反垄断侵权时受害者如何维权
    垄断本来就是强者和弱者之间的博弈,能改变博弈力量对比的一是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约束,二是消费者以及小企业本身的维权意识。《反垄断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涉嫌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机构举报,举报采取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实施和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而这里的反垄断机构指的就是发改委、商务部和工商局。而具体是向哪个部门提出举报呢?再看三大机构的有关规定。工商总局2009年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条定义了适用范围:不适用于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的价格垄断行为。发改委也在2010年制定了配套的《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看,消费者针对垄断行为进行维权不存在障碍。但经营者实施的垄断行为往往涉及多种方式,对于一般垄断协议和行业垄断协议,一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外资并购和经营者集
    2023-04-17
    332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姓名权
    词条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更多>

    #姓名权
    相关咨询
    • 如何判断姓名权是否受到侵犯?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03
      男方有外遇如果不属于法定过错情形判断侵犯了姓名权有以下行为: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 3、冒用他人姓名。
    • 侵犯姓名权的情况有哪些?侵犯姓名权的,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4
      姓名权是公民的合法人身权,侵犯姓名权的情况主是:(1)干涉:即干涉公民决定和使用自己的姓名,如丈夫强迫妻子随夫姓,父母强迫子女随自己的姓,不准养子女姓生父母的姓等。(2)盗用:即不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其姓名,例如盗用知名学者的名义发表作品、办班收费等。(3)假冒:即冒名顶替进行民事经济活动。例如冒用中央电视台某记者的身份进行活动,他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即为假冒。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姓名权,应注意以下几点:1
    • 如何区分侵犯了姓名权和名誉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7
      二者都属于人格权。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的且与其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自然人的姓名权、法人的名称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自然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而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名称权遭受侵害为由,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不受
    • 墓碑侵犯姓名权如何对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4
      如果对方是故意的,就是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姓名权,可以起诉对方并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日常生活中的侵犯姓名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 3.冒用他人姓名。
    • 属于姓名权的权利有什么,被侵犯姓名权该如何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12
      一、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主要权利内容有改名权、使用权、命名权。 姓名权被侵犯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二、【法律依据】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