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在国外怎么继承房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8:16:32 166 人看过

继承人在国外的,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继承的,而在继承之前,最好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到房屋管理办理办理继承过户登记。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一、买完房子,房产证没下来,房主去世了怎么办

等房产证出来,叫医院出示一份户主的死亡证明,办理继承手续过户手续即可。

该房屋如果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继承人应当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继承人可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二、请问怎么进行无遗嘱继承?

地产交易中心在办理非交易性房产过户时,最经常接触到的是房产的继承过户。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如果是以前的外销商品房,必须要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免得多走冤枉路。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登记。

三、不要公证的继承房产如何办

不要公证的继承房产的办理如下:

1、拿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

2、拿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1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遗嘱相关文章
  • 房产继承时,已故女儿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钱女士的父母相继过世,钱女士在办理父母名下一套房产继承时却遇到了麻烦。原来,钱女士还有个妹妹,已于2013年去世,虽然她的妹妹没有子女,但是她在婚姻中,与他的丈夫是再婚,丈夫与前妻有一个儿子,后虽已离婚,如果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孩子是可以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是什么意思代位继承是指如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结合本案,钱女士的妹妹先于父母死亡,那么对父母的遗产就可以由妹妹的孩子进行继承。但是,其妹妹本身并没有孩子,但是在婚姻中其丈夫与前妻有一个孩子,也就是说妹妹其实是有一个继子的。那么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与继子女间形成抚养关系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子女是可以继承继父或者继母的遗产的。也就是说,如果如果继子与钱女士的妹妹形成抚养关系的,那么其就有继承权,房管局就不能给钱女士办理相应的继承手续。房产继承怎么办理过户房产继承
    2023-05-06
    497人看过
  • 女儿在什么情况下不继承财产
    父母在遗嘱中没有把遗产给女儿的或女儿做出了一些丧失继承权的法定行为的,都不能继承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一、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
    2023-02-16
    469人看过
  • 外籍子女是否有权继承国内房产?
    外籍子女继承国内房产一样按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外籍子女继承房产政策是怎样的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华侨或外国公民继承在中国境内的房产的,应办理以下手续:首先,申请继承在中国境内的房产的华侨或外国人,须向居住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书,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和他与在中国遗留有房产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该公证书还须经我国住该国的使领馆认证(根据领事条约,两国互免认证的除外),如果华侨或外国人在与我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办理公证文书,原则上须经该国外交部及该国和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其次,申请人持上述经过认证的公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遗嘱等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
    2023-07-05
    497人看过
  • 在国外的房产继承该如何办理
    各地的产权登记要求的材料不同,因地方法规的原因。一般如继承房产,房管局要求所有继承人做出相关意思一致的表示,否则只得诉讼。如在国外,则当然可做声明,可与领事馆联系。申请涉外继承公证要什么材料涉外继承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在具有涉外因素的继承中具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我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一)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申请人为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及复印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组织)部门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
    2023-02-17
    78人看过
  • 涉外继承怎样才能继承中国的房产
    涉外继承继承中国房产的须向居住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书,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和他与在中国遗留有房产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之后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手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发给房屋继承权证明书,然后办理继承房产的手续。一、农村房屋儿女怎么继承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
    2023-04-01
    260人看过
  • 女儿死后遗产怎么去继承
    女儿死后的遗产一般按照法定的继承遗产顺序继承,除非死者生前有立下遗嘱规定某个特定的人继承。否则将按照死者配偶、子女和父母为第一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继承顺序。一、养老金由谁继承呢?养老金和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相同,首先按照遗嘱中的分配方式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不合法无效时,按照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1、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二、夫妻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夫妻死亡遗产继承顺序具体如下:1、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按遗嘱或协议
    2023-06-22
    341人看过
  • 继承房产难题:一儿一女该怎么办?
    继承过户步骤如下:第一步、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第二步、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第三步、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四步、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
    2023-07-03
    363人看过
  • 房产继承:子女以外的继承权利
    父母的房产不给子女给其他人可以。父母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不需要征求或者告知子女,如果父母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就应该尊重父母的选择,子女无权阻止。父母对自己的财产具有绝对的处置权,父母完全可以把自己发财产赠与自己的子女其中的任何一个和几个,还可以赠与其他人,其子女是没有权利进行干涉的。父母欠债子女能继承父母的房产吗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没有规定有替父母还债的义务。子女与父母是独立的民事行为人,各自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以下2种情况下,父母欠债再多,法院都也不能执行子女名下房产:1、子女与父母生活和经济都独立开来,且父母的欠债行为与子女无关,欠款不用于与子女的共同生活或生意经营。2、子女名下的房产是父母在未欠债时过户的,且过户时子女已经成年;之后父母的欠债也无法执行子女名下该属于赠与行为的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2023-07-03
    405人看过
  • 在涉外遗产继承中,中国人怎么继承国外的遗产?程序、手续有哪些?
    1、办理身份证书中国公民申请继承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的遗产,首先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的死亡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本人住所地市级以上的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证书、继承权证明书等身份证书。2、办理本人的出国手续或委托授权书、代理人的出国手续当事人持经过公证的身份证书和被继承人的死亡通知书等材料,到出入境管理机关办理去被继承人的国籍国遗产所在地等有关国家的护照。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他亲属、朋友、律师代为出国办理,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被继承人国籍国的律师、亲友代办继承事项,该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3、了解遗产状况及有关事项,区分动产与不动产,分别办理遗产继承的申请当事人、代理人在申请继承以前,先要查明遗产状况,有哪些遗产、位于何处、哪些属于动产、哪些属于不动产等情况。调查时,可以请求我国驻当地的使、领馆予以帮助。涉外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涉外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法定继承适用被继
    2023-08-17
    80人看过
  • 一般要怎么继承在国外的遗产吗?
    一、一般要怎么继承在国外的遗产吗?1、办理身份证书。首先中国公民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的死亡通知书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市级以上的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证书,继承权证明书等身份证明。2、办理本人的出国手续或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书及出国手续。如果继承人本人亲自出国继承事宜,应当持经过公证的身份证明及被继承人的死亡通知书办理出国护照。也可委托代理人前往办理继承事宜,或委托被继承所在国的亲友、律师代为办理。但是必须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该委托才能生效。3、了解财产状况,区分动产与不动产,分别办理遗产继承申请。继承人或代理人应当消息了解遗产的情况,调查时可以请求我国驻当地的使、领馆协助。对于遗产中的不动产,继承人、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法院提出继承申请。而对于遗产中的动产,应当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提出申请。二、在涉外遗产继承中,中国人继承国外的遗产,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一)在涉外遗产继承中
    2023-06-08
    63人看过
  • 女儿有没有继承父亲遗产,女儿有遗产继承权吗
    关于遗产女儿有没有继承权,回答如下:以下是遗产继承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条款以参考: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2023-02-08
    376人看过
  • 外国人在我国拥有的房产可以继承吗?
    外国人可以继承中国的房地产。申请继承中国房地产的外国人,必须向居住国公证机关申请公证书。公证书必须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认证后,持身份证明、公证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等到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具体继承事宜。华侨或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房产继承应该如何办理(一)申请继承在中国境内的房产的华侨或外国人,须向居住国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书,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址和他与在中国遗留有房产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该公证书还须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根据领事条约,两国互免认证的除外)。如果华侨或外国人在与我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办理的公证文书,原则上需经该国外交部及与该国与我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二)申请人持上述经过认证的公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遗嘱等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手续。公证机关对有关证件审核后,认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发给房屋继承权证明书。申请人凭此
    2023-08-18
    389人看过
  • 儿子继承房产女儿有养老义务吗
    儿子继承房产女儿有养老义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且前述的相关义务为法定义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一、公婆是不是属于被赡养人公婆对于儿媳来说不属于被赡养人。法律规定,只有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但是这里的子女不包括因姻亲成为的子女即不包括儿媳、女婿,所以儿媳在法律上不需要对公婆尽到赡养义务。二、起诉不赡养老人证据有哪些不赡养老人起诉证据如下:1、基层组织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的证明,需要去相关组织申请开据;2、亲朋好友或者邻居的证人证词,需要向相关证人收集;3、老人的陈述也可作为证据。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以起诉主张赡养费。三
    2023-02-23
    382人看过
  • 父亲死了儿女怎么继承遗产
    父亲死了儿女继承遗产的情况如下:1、父亲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其内容。2、父亲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儿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一、小三生的孩子怎样继承财产小三生的孩子继承遗产的方式是: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享有同样的权利义务。二、没有遗嘱的财产怎么分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其中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所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时,那么就优先按照协议中的内容来分配遗产。而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三、民法继承义务的继承顺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的,按下列顺
    2023-04-01
    79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遗嘱
    词条

    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存在多种,具体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 因此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根据不同遗嘱的类型,适用不同的规则要求。 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类型的遗嘱都必须有合格... 更多>

    #立遗嘱
    相关咨询
    • 死者女儿在国外,死者母亲能继承遗产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能。死者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死者的母亲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女儿是否在国外,都不影响其继承权。《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
    • 房产继承三女儿怎么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0
      就写明具体情况就可以了比如房子在哪儿有多大,其余继承人同意由三女儿继承,自己放弃该房子的继承权;然后写明三女儿需要扶养老人知道送终,期间不能发送虐待老人、有病不给治的情况,否则不得继承该房产。最后写明三女儿扶养老人期间所花费的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老人过世后的丧葬费等费用由其承担。然后所有人签字就可以了。
    • 女儿有房产继承权吗女儿有几个房产继承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07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房屋拆迁女儿外嫁继承女儿的房屋怎么分配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06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故,你姐姐有继承权。
    • 老人在国外生了房子, 儿媳与国外儿媳的病, 能否要求老奶继承房产?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3
      如果儿媳与儿子结婚之时,房子已购,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此时儿媳无权继承,孙子与老奶奶俩个人继承。现在孙子一直不出现,老奶奶走公证继承难,可以到法院起诉继承。 但起诉,对方不到庭,也不委托律师到庭,如果国际送达,那可就时间长了。 那时老奶奶的病肯定不能托时间。 可以让老奶奶给国外的原儿媳打电话或发快递或邮件表明要立遗嘱,将自己的份额给其他人,看看孙子是否能出现。 还有看看该房产可否抵押贷款,让老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