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审核岗审查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属于机动车回收企业代理机动车所有人申请的,还应当审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2、牌证管理岗销毁号牌;属于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灭失的,通知车辆管理所有关部门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签注注销证明交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机动回收企业。
3、档案管理岗复核、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怎么办理公司注销?
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提交)。
主要内容:
(1)公司解散原因及股东会同意解散意见;
(2)决定成立清算组并明确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人选;
(3)股东会认为应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清算组应履行的职责等)。
3、清算报告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算终结的裁定书。
清算报告主要应载明的内容:
(1)清算基准日公司的基本资产负债情况;
(2)公告情况;
(3)债权债务及对外投资的处理情况;
(4)债权债务处理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5)附件(资产负债表、剩余财产分配情况表)。
4、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的确认书。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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