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发出商品返货的会计及纳税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8:40:33 108 人看过

某蜡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鞋油为主的中韩合资企业,其主要产品为固体鞋油、液体鞋油等民用产品。该公司产品的销售方式主要通过省内各家超市及其他商业企业代销。2006年2月,笔者所在的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受该公司委托,对该公司200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审核。其中2005年4月份的一笔业务如下:该业务的凭证号为56#,摘要栏注明“发出商品返货”,所附原始凭证为“商品返货入库单”。记账凭证中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5216.61

贷:主营业务收入4458.63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57.97

表面看这是一笔销售退回业务,但是税法规定销售退回冲减销项税额时必须附有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与该企业会计人员核实,得到的解释是,这是一笔代销业务的返货,该批返货的商品,企业已经按照税务机关在2002年下达的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缴纳了税款,现在返货理应冲减销项税额。我们再审阅该企业2002年与该业务相关的3张凭证,第43#凭证摘要为“结转成本”,所附原始凭证为2000年委托代销明细账,会计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80353.27

贷:产成品——委托代销产品1080353.27

第44#凭证摘要为“结转收入、税金”,所附原始凭证为税务机关开具的限期缴纳2000年度代销商品应缴纳的税款通知书,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1366315.4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188388.59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77926.86

第45#凭证摘要为“结转税金”,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77926.86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77926.86

从以上的账务处理看,企业存在不当之处。

其一,2002年接受税务机关的增值税纳税检查时,不应确认收入。企业应直接做分录:

借:应收账款177926.86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77926.86

其二,2005年代销商品返货时不应冲减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因为只有购货方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才能作为销货方扣减销项税额的依据。但是,代销商品的返货不同于一般销售方式的销货退回。因为对于受托方来讲并没有购进商品,所以受托方就不可能去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那么,委托方该如何处理这一问题呢?更为重要的是,这个问题不仅仅是这一个企业面临的问题,实际工作中,代销商品由于滞销或接近保质期的情况会经常发生,代销商品的返货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问题。

代销业务是实际工作中常见的销售形式,通常有视同买断和收取代销手续费两种方式。笔者认为,委托方对于代销业务的会计处理,主要是在何时确认收入的问题。对于代销业务的会计处理,无论是在视同买断的方式下,还是在受托方收取代销手续费的方式下,委托方将商品交给受托方时,由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委托方,因此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代销业务的税务处理,2005年8月以前会计与税务处理基本相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也就是说,会计中确认收入和税法中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都是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

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常常利用代销形式无限期地拖延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使国家的税款受到了损失。因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8月颁发的《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165号)中规定: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而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180天期满当天视同销售的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按照该规定,代销业务的会计处理与税法的规定就出现了差异。对此,笔者认为,企业对于该项义务的会计及税务处理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在委托合同的签订阶段,委托方和受托方对于代销清单和发票的开具事宜应制定具体的方案,并在委托合同中注明。这一点对于委托方来说尤其重要。因为无论是视同买断还是收取代销手续费的方式,委托方都要发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其次,在委托合同的实施阶段,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及时沟通。在合同的实施阶段,委托方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委托方应要求受托方在部分或全部销货时要及时开具代销清单。因为新的规定要求企业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二是,企业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的,委托方要及时进行视同销售的税务处理,即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应该提及的是,此时企业不应确认收入,只计算销项税额即可。企业确认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的代销商品的销项税额,应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委托方在收到已确认销项税额的代销商品的代销清单后,再确认收入,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最后,再进行代销商品发生返货的情况下的税务处理。如果发出商品发生返货,委托方由于已经开具了专用发票,可以要求受托方根据返货合同和委托方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委托方根据收到的“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借记“应收账款”(红字),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总之,委托方应该主动对代销业务进行纳税筹划,不应只是消极地应对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本文中的**公司对于代销业务的税务处理的最大弊端就是消极地应对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在代销商品发生返货的情况下擅自冲消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违反了税法,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会计处理相关文章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会计如何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会计处理自《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1993〕83号)发布开始,财政部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和小规模纳税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会计处理作出了相应规定,但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却一直未予明确。目前,实务上普遍采用如下会计处理方法:借:相关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为按照简易计税规定计算的应缴增值税额。但是,当企业出现“期末留抵税额”时,这种会计处理方法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有冲突,而不管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6号)下发的非“营改增”试点地区的纳税申报表,还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2023-05-04
    371人看过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如何处理
    【委托加工的账务处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款。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现举例说明,企业甲委托企业乙加工应税消费品,甲方提货时,乙方代扣代缴了4000元消费税。甲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一半用于直接销售,另一半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乙方的会计处理分别为:乙方于甲方提货时,代扣代
    2023-05-04
    434人看过
  • 委托开发合同中开发商违约如何处理
    1。发包人未按计划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执行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研发单位逾期两个月未执行研发计划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研发单位应当返还研发经费,并赔偿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用途的,委托人有权停止研究开发经费,并要求研究开发人员退还相应的研究开发经费。发展商在委员会提出要求后两个月内未退还研究开发经费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展商应当退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因研究开发人的过错致使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因研究开发人的过错导致研究开发失败的,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023-05-02
    310人看过
  • 承揽合同的委托方如何缴纳印花税
    一、承揽合同的委托方如何缴纳印花税印花税里面的承揽合同包括哪些印花税里面的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合同。《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帐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二、承揽合同应当约定哪些内容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应当约定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
    2023-04-01
    94人看过
  • 企业存货如何进行管理以及会计处理
    一、存货的定义存货就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二、存货的内容企业的存货主要有1.原材料2.在产品3.半成品4.产成品5.商品6.周转材料三、存货的特征任何事物都有自己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性能特征,存货也不例外。存货的定义中,有几个关键字眼,那就是“日常活动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由此可以引申出存货的特征:1.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销售。企业只有将产品卖出去,才能取得一定的现金流入,维持企业的正常经营需要。用于销售是存货区别于固定资产的最基本特征。存货是企业的商品,就是要对外出售的,不对外出售的东西,在企业中一般就是指固定资产了,当然还包括留存企业自用的产品。2.企业出售存货,那么就会产生一定的经济利益。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要是没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就不能算是存货。3.出售存货成本能够可靠
    2023-03-31
    115人看过
  • 业主如何委托第三方审计业委会
    一、业主如何委托第三方审计业委会出具书面的委托书,明确明确委托权限就可以。二、财务审计报告内容1、财务审计报告是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企业会计的基础工作即计量,记账,核算,会计档案等会计工作是否符合会计制度,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项的报告,是对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和经济活动全面审查后作出的客观评价。2、基本内容包括资产、负债、投资者权益、费用成本和收入成果等。3、审计报告主要包括以下九个要素:(1)标题。(2)收件人。(3)引言段。(4)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5)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6)审计意见段。(7)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8)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9)报告日期。三、工程审计需要什么资质1、审核竣工结算编制依据。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单;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投标工程的合同标价;设计交底及图
    2023-04-24
    478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会计处理是指企业采用合适的处理方法,对企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 会计处理方法一般也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量方法,会... 更多>

    #会计处理
    相关咨询
    • 如何计算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4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算要分三种: 1、计算委托加工环节应交消费税时,有受托方同类物资销售价格的,委托方需要交纳的消费税=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 2、如果没有给出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则委托方需要交纳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实际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或直接出售时,则相关的消费税不允许抵扣,直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会计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除因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由受托方缴纳消费税外。在会计处理上,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准予抵扣。委托方应按代扣代交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
    • 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如何退(免)税?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委托代理出口货物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免)税。委托方在办理退(免)税时,必须提供下列凭证资料并按规定的程序执行: 1、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5、提供销售账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如何纳税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 代理报检企业接受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或发货人的委托,如何履行义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7
      代理报检企业接受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检手续的,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遵守本条例对委托人的各项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检手续的,应当承担与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接受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的委托,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检手续,承担与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委托人委托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办理报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