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威海市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8:56:03 177 人看过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农村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与全市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相协调,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威海市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威海市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800元,自200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威海市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市及各市区、开发区两级财政分别按10%和90%的比例负担,列入市及各市区、开发区财政预算。

三、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把情况摸清,把工作做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政府应负担的资金必须确保到位;各级民政部门对保障金要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按时发放,决不得挪作他用。

四、威海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文章
  •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海口市郊农村住宅建设规定》的通知[失效]
    市郊管会、各区、乡(镇)、村民委员会:市政府同意市国土规划管理局关于《海口市郊农村住宅建设规定》,现批转给你们,希贯彻执行。海口市郊农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做到节约、合理使用土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严格按照村镇规划建设,根据国务院一九九0年四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一、各村镇必须按照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编制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农民兴建住宅,搞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必须按照村镇规划的要求进行。我市郊区人多地少,要求农户建多层住宅,节约用地。二、凡属农民要求建房的,均应严格执行村镇建设审批手续。远郊村镇(长流、新海、荣山)农民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建房的,经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审核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动工兴建;如需要选址新建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国土规划管理局审核批准,方可动工兴建。违者处以罚款或无条件拆除。近郊
    2023-06-10
    438人看过
  •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威海市城市规划区分区拆迁住宅房屋补偿指导价格的通知
    环翠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秩序,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威海市城市规划区分区拆迁住宅房屋补偿指导价格,现予公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拆迁单位、各估价机构在确定我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时,应以本指导价格为参考。本指导价格有效期为一年,市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调整公布一次。附:1.威海市城市规划区分区拆迁住宅房屋补偿指导价格2.威海市城市规划区房屋拆迁补偿区位分类二○○五年六月十五日威海市城市规划区分区拆迁住宅房屋补偿指导价格价格区位补偿指导价格(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一区3300二区3000三区2700四区2700五区2300六区2100七区1900说明:威海市城市规划区分区拆迁住宅房屋补偿指导价格是根据配套齐全、设施完备、结构合理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制定的,实际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由估价机构根据被拆迁的
    2023-06-10
    385人看过
  •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业年金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稳步推进企业年金工作,促进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3号)(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步推进企业年金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81号)要求,市政府确定在全市开展企业年金试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各项应缴税款、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稳定且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均可作为建立企业年金试点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市直企业直接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下同),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审查同意后,确定为企业年金试点企业。原则上市及各市
    2023-06-10
    443人看过
  •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
    《太原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2005年1月14日太原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保障我市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具有我市农村户口的居民按照当地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费用以及未成年人义务教育费用,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标准并提供最低物质需要帮助的保障制度。第三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低标准起步、全员覆盖、动态管理、适时调整的原则,坚持国家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第四条市民政部门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及村委会在市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023-06-09
    71人看过
  •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1〕301号、鲁价费发〔2002〕176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取消综合开发费,将原收取的公办学校校舍改造资金、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建设费、管道燃气设施安装费等单项收费,调整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收取。现将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一、收取范围凡在威海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须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二、收取标准(一)新建住宅楼(含集体宿舍)、办公楼(含综合楼)、商业经营用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5元收取,其中,含大配套费170元(20元专项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集中供热设施建设费55元,管道燃气设施安装费30元。在原址上扩建或改建的,其
    2023-04-22
    440人看过
  •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了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3]70号文件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通知:一、清理整顿的原则和目标本次清理整顿工作要坚持“突出重点、区别对待、重在整改、促进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创新与规范、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重点解决违规设立各类开发区、非法占地、土地非法入市和执法不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和园区建设工作,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二、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一)开发区的名称、数量、批准机关、批准
    2023-06-10
    85人看过
  •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废止有关招标投标文件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废止有关招标投标文件的通知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威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威政发[2003]60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有关招标投标收容遣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鲁政发(2003)10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废止《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威政发(1999)27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1999)16号鲁政发(1999)3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威政发(1999)42号);废止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和市政府各部门2000年以前出台的所有有关招标投标的文件。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执行。各市区、开发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有关政策的过渡衔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有法可依。二00三年十
    2023-06-07
    352人看过
  •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处置闲置土地的通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了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盘活闲置土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可建设的闲置土地依法收回,统一处置。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处置闲置土地,要严格遵守《土地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合法的前提下,力求合情合理。具体处置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局制订印发。二、闲置土地依法收回后,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与规划部门衔接,相对集中用地指标,合理安排项目用地,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要。三、依法处置闲置土地,是市政府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挖潜盘活存量土地,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全市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出发,齐心协力搞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各市区
    2023-04-22
    393人看过
  • 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妇女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通知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1号令),本市生育妇女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不再与上年度全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1号令),本市生育妇女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不再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现确定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为2892元。2009年起生产或流产的生育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低于2892元的,按2892元计发。
    2023-06-09
    379人看过
  •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区户外广告进行综合整治的通告
    为了解决市区户外广告不规范、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自2月1日起,对市区户外广告进行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通告:一、本次综合整治的范围为威海市区范围内的各类户外广告,主要包括:利用公共或自有场地的建筑物和空间设置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广告;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浮漂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以其他形式在户外设置、悬挂、张贴的广告。二、户外广告整治要坚持整齐美观、突出特色、美化环境和高水平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设置的原则,具体要求执行市建委、规划局、工商局联合制定的《威海市户外广告设计设置技术标准(试行)》。三、本通告发布后,市区各广告设置责任单位要对照《威海市户外广告设计设置技术标准(试行)》自觉进行整改。经市城建、
    2023-04-24
    418人看过
  •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实施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六年九月二十日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切实保障城乡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工作任务,促进我市和谐社会的建设,现就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简称调整低保标准)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这次调整低保标准,是落实中央、省有关“不断提高低收入人员待遇水平”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沈阳”的具体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将起到重要作用,必将使我市城乡更多的困难群众进一步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生活水平,使其共享我市经济发展成果。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
    2023-06-09
    256人看过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农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关于调整农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办法的意见》已经区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按照执行。二00五年三月三十日关于调整农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办法的意见为有效推进农村残疾人按比例分散就业工作,切实缓解本区农村残疾人就业难矛盾,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200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修改并重新发布的第82号令)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工作意见》(沪府办发[2002]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农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办法提出如下意见:一、征收对象在本区注册且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1.6%比例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型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劳动组织、劳务输出公司、注册型企业等单位除外)。二、核定基数残联部门对缺
    2023-06-10
    391人看过
  •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涉外民商事合同中签订仲裁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威政办发[2002]41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了应对加入世贸组织,我国法院系统对涉外民商事合同案件实行了集中管辖。自2002年3月1日起,我市两级法院不再受理涉外民商事合同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我市涉外民商事合同争议如通过诉讼解决,要根据争议标的额的大小,分别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一审(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一审;3000万元以下的,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一审)。为了提高解决涉外民商事合同争议的时效性,发挥仲裁法律制度的作用,现就在涉外民商事合同中签订仲裁条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涉外仲裁的意义。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一种解决民商事合同争议的方法,已被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普遍采用。目前,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入了1958年缔约的《承认
    2023-06-06
    180人看过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政策意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政策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十一月二日关于调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政策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切实做好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决定在现有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范围和补助标准基础上调整有关政策,进一步扩面并提高补助标准。一、调整原则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水平和现阶段维持农村居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对2005年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83元的农村特困群众,原则上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从2006年起,将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年最低补助标准提高到240
    2023-06-09
    397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是我国经济条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政策框架,是围绕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及保障工作... 更多>

    #最低生活保障
    相关咨询
    • 威海市社保个人比例的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6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与其他地方是一样的,提供五险一金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给你参考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
    • 威海市老人赡养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2
      以下就是关于威海市老人赡养标准问题的解答: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可以不计算。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 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低于市级人民政府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8
      如果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签字。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
    • 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上年度人均纯收入20%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8-16
      南京还将逐步提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根据相关规定,将按不低于我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0%的比例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细则规定,对主城区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区范围内的征地项目,凡在2013年12月1日之前市政府已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继续按原规定实施;对2013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市政府已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申请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根据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您要满足如下条件:1、申请低保救助的人员须具有本区户籍,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农村居民申请低保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为: 1)本人书面申请书(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个人或家庭人员收入情况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